陈由建(陈由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
案(温市监处罚〔2022〕2158号)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发文案号】温市监处罚〔2022〕215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2021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
【处罚日期】2022.03.22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台州市
【处罚对象】陈由建(陈由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7:33
处罚名称 陈由建(陈由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
温市监处罚〔2022〕2158号
定书文号
被处罚对象 陈由建(陈由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市监处罚〔2022〕2158号;
处罚结果 案件名称:陈由建(陈由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陈由建(陈由建);
1 / 2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由建;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3月14日,我局在对你(单位)检查中发现涉嫌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3-22
处罚决定日
期
处罚机关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3-22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
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2 / 2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4:16: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1479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