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的对策

更新时间:2024-11-06 13:37:16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6日发(作者:伊藤隆大)

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的对策

近年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在各地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住房

公积金管理秩序。笔者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者的角度,通过对这类违法行为的

分析谈一下防范对策,希望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同行有所借鉴。

一、骗提、套取公积金的具体形式

(一)伪造提取材料,骗提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理由一般有以下几种: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地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大病、失业、突发事故或孩子上大学造成生活困难

等。针对不同的提取理由公积金中心审核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提取材

料,包括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户口簿、结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医疗证明、入学通知书、失业证等。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

实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精力,尤其是对外地购房行为或外地户口簿等材料

很难核实,因此,不法分子便伺机制作各种虚假材料蛊惑职工骗取公积金,严重

扰乱了公积金管理秩序。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套取公积金非法目的

1.房租超标形式。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规定,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审核时需提供租赁合

同、家庭收入证明、租赁备案证明、租赁发票等。实践中申请人提供的这些材料

通常是真实材料,从材料上看完全符合提取条件,但房屋租赁合同往往是由缴存

职工与不法中介分子签订,租金约定非常高,其目的就是套取公积金。

2.小房过户形式。《条例》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实践中便

出现30平方米以下房屋(通称“小房”)频繁购买和过户现象。具体操作如下:

中介不法分子提供一套“小房”过户至缴存职工名下,房屋面积小过户税费很低

(通常1000元左右),这样职工就凭借该“小房”产权证和发票等真实材料实

现套取公积金的目的,套取后中介会马上将“小房”过户给下一个套取公积金的

申请人。“小房”转手过户间隔一般在10日左右。这种情形虽然套取公积金目

的非常明显,但实践中却很难到法律支持予以处理。

二、治理住房公积金骗提的难点

(一)缺乏部门协作,材料的真实性很难核实

公积金提取理由不断扩大,审核材料的种类也逐渐增多,涉及房屋交易市场、

税务部门、医院(包括外地医院)、民政部门、公安局、银行、学校等多个部门。

如果每笔提取均需要与上述涉及到的部门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暂且不说花费大量

人力和时间,就是各部门能否及时给予配合也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

(二)缺乏立法规定,骗取公积金的违法成本非常低

目前,规范公积金管理的最高法律是《条例》,但《条例》对骗提套取公积

金的行为该如何处理尚未规定,使得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处理这类违法行为时

不到充分的法律依据。即使移送司法机关,目前《刑法》也只能对制造虚假材

料分子以伪造公章罪论处,相对牟取的不法暴利其承担的刑事责任微乎其微;

对以合法形式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仍游离在法律制裁之外。违法成本低和非法暴利

的不相称使得违法分子对实施公积金骗提显得格外热衷。

三、防范骗提公积金的对策

(一)从源头上防范,加强政策宣传

所谓源头防范,是指通过政策宣传让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一个正确

认识。公积金制度虽然实施10多年,但仍有部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有疑

惑,尤其是新参加工作的年轻职工片面认为“不买房公积金就提取不出来”。不

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缴存职工对公积金政策的模糊认识通过散发“野广告”、网

络留言等形式蛊惑职工骗取或套取公积金,从中牟取高额不法所得。因此,我们

要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对住房公积金的属性和权属进行权威解读,让缴存职工

清晰认识到公积金属于一种住房储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属于职工

个人所有,并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即便在职期间不买房退休时也可以连本带息

全部提走。宣传途径可以多样,可以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形式,

也可以走入单位进行现场政策解读。

(二)从制度上防范,弥补立法空白

如果立法对骗取公积金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既可以对那些以身涉险的不

法分子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处理决定也有法可依。在目前

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各地可以通过细化提取政策加以防范。如对租赁房屋的面

积和提取额度加以限制、购买“小房”提取申请时间限定取得产权证需满一定期

限(半年或一年)等。实践证明,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骗提行为的发

生。

(三)严格审核,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骗提公积金违法行为应当高度重视,严加防范,加强审核

责任。建立职工个人诚信档案,对骗提当事人一旦确认应计入职工公积金账户诚

信档案,对计入诚信档案的职工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其今后的提取和贷款。

另外,如上所述,提取材料的核实涉及多个部门,仅依靠公积金管理中

心的一己之力难以实现提取材料的实质性审核,实现对提取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

核必须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因此,建议政府加快建设信息数据共享平台,

过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提取审核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性。

(注:本文所提供的关于行业或项目或个人的一些总结及计划,销售技巧

或策划方案或如何写总结的方法,会议纪要,培训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具体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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