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和自荐第六届律师协会理事
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律师协会
• 【公布日期】2008.01.02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08.01.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推荐和自荐第六届律师协会理事候选人
的通知
各区县和开发区选区,各直属所选片,各位律师代表:
天津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已选举产生,并已在天津律师信息网上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体现律师意愿,按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
署,将开展第六届律师协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和自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1月2日-6日
二、范围
经各选区选举产生并在天津律师信息网上公示的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三、理事候选人条件
60岁以下的专职律师代表;拥护党的领导,遵循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诚信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具有较强的
议事能力和行业管理能力;热心律师协会工作,求真务实,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能够在任期内正常履行职责。
四、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
1、推荐方式:各区县选区、开发区选区的推荐工作由本选区代表选举工作小
组负责。直属所选区以选片为单位由选片负责人负责。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本选区
(片)律师代表集中推荐。
2、推荐范围:推荐工作按照选区(片)的范围进行。各区县选区和开发区选
区按推荐名额推荐本选区代表为理事候选人;直属所各选片除推荐本选片律师代表
为理事候选人外,还可推荐其他选片的律师代表为理事候选人。
3、推荐名额:各区县选区和开发区选区按本选区律师总人数产生,100人以
下的选区可推荐1名理事候选人;150人以下的可推荐2名理事候选人;200人以
下的可推荐3名理事候选人;200人以上的可推荐4名理事候选人。直属所各选片
从本选片律师代表中推荐1名理事候选人,同时,还可从其他选片律师代表中最多
推荐3名理事候选人。
4、推荐结果:各区县选区、开发区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和各直属所选片负责
人,根据本选区(片)的推荐结果填写“天津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
荐情况汇总表”(该表在天津律师信息网上下载)。推荐情况汇总表于2008年1
月6日前传真至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
送到以下指定。
五、理事候选人自荐工作
公示名单中的律师代表,如有意愿承担协会理事工作,可以进行自荐。参加自
荐的律师代表应认真填写“天津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自荐表”(该表
在天津律师信息网上下载)。自荐表于2008年1月6日前传真至换届选举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以下指定。
联系人:窦沛然、李昂、王莹
:28012911、28013002
传真:28012911、28012909
:****************或********************
附件一:理事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略)
附件二:理事候选人自荐表(略)
二OO八年元月二日
本文发布于:2023-05-26 00:14: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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