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
一、民事诉讼费用标准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
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
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
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
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
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
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
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
标准。
二、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
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
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
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
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
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
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
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
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
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
并改判。
三、到法院起诉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
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
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
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
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
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
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
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
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
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
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
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
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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