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书格式与考前须知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
关,就劳动争议事项提出仲裁请求的法律文书,也是劳动仲裁机关
立案的依据和凭证。
劳动争议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需要向仲裁机关提
出申诉,要求劳动仲裁机关予以维护时,就应提供劳动仲裁申请
书。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根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
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
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 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方,支付拖欠工
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表达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
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
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
约定工资。应表达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
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1、为防止遗漏应主张的合法权益或表述不清楚影响胜诉,建议
请专业人士代笔。
2、如果劳动关系是劳务派遣性质,当劳动者申请仲裁时,请注
意被申请人应是两个主体,一是派遣单位,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二是实际提供劳动的法人。如果实际提供劳务的主体是
个人,那么只列派遣单位为被申请人。
3、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请注意在时效内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
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
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
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
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 。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
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
递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
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代理人
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
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
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
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
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辩论书。被申请人未提交辩论书的,不影响仲裁
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
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
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当不利后果。
(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
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
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
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
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
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领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根底上
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
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
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
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
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
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
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有申请、辩论、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2)有委
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
(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
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
(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
(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 (3)有如实陈述案情,答复
仲裁员询问的义务;
(4)有承当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
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以下仲裁
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
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为;
(3)不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4)关闭随身携带的
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
(5)不得吸烟。
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
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
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责
令其退出仲裁庭,做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
法律责任。
1、裁决书 普通裁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
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终局裁决: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
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
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
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
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
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
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
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3、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
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
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委托给朋友、亲戚等代为处理,也可以
请律师代理!一般案件,咨询专业人士后,自己处理就可以,不需要
请律师!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3:40:3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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