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
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
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不同地区具体的维修基金收取比例不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
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4、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
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
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
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
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开发商如果要求业主在交首付
时把物业维修基金一并交齐,那么开发商必须交上提前收的这段时间的银行利息。
三、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
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
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
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
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
施设备等。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
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
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
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
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2:59: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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