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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是什么
寻衅滋事是一种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类型。为了进一步规范
社会管理秩序,国家不断完善关于寻衅滋事的有关法律规定,也相继
出台了寻衅滋事的有关司法解释。下面赢了网小编就寻衅滋事的具体
法律规定为你做一个全面的整理。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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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
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
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
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
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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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
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
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
衅滋事的。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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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于2017年5月27日由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
2017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
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
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
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
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
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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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
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
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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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
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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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
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
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
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
乱”。
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
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
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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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具体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寻衅滋事罪的
具体法律规定涉及到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追诉标准、量刑标准、寻
衅滋事罪的的加重情节等内容。寻衅滋事罪的成立范围相对比较广
泛,希望广大市民在实际生活中可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一名
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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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2:37: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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