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书范本
编号:XX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XX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XX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
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XX)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合同期满,
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XX行业内
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XX省内XX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
厂家使用甲方的第XX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XX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
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
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
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
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XX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
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
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
识,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
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
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
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
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
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
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
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
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
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XX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XX天后,乙方使用
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X天内若不采
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
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一、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
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
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XX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
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XX万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XX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
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
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XX%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
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XX个工作日内
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
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
构—-XXXX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
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
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
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
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 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
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三十、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
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
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一、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 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XX万
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
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
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
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
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
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XXXX.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XXXX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XXXX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XX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
定,自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XX
法定代表人:XX
被许可人(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21:58: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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