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06 17:30:3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浦东培训班)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

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4.02.07

【字 号】

【施行日期】2014.02.0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济南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3年度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

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省律协将于20142月中旬举办全省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按照省

律协统一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在2013123124点前通过点睛网络培训,

拟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实习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已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但超

过一年有效期的实习人员需重新参加培训;20132月之前实习期满的实习人

员,不允许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的结业培训,因为不符合参加面试考核条件,只能

重新实习,所以没有必要参加省律协的结业培训。(名单附后)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18日上午830-1200报到,下午140023日培

训、考试。

2、报到地点:山东律师学院礼堂(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6997号山东司法警

官职业学院院内)。

授课地点为山东律师学院礼堂。

三、培训内容及考试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律师执业价值观、律师职业道德、律师执业素养、律师执

业技能等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自学由全国律协编印的《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

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册),此内容

一并列入考试范围。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合格的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不合格者

重新参加省、市律协组织的培训。

学员每人交培训费150元,用于师资、场地租赁、印制学习资料、学习用品

等。

学员凭实习证、身份证办理报到手续,并用于考试查验。

参训人员食宿费自理。如需住宿请提前预定好酒店。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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