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
部刑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法。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及其刑罚都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法⽆明⽂规定不为罪,法⽆明⽂规定不处罚”法。具体
内容就是刑法第3条的规定,即“法律明⽂规定为犯罪⾏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为的,不得定
罪处刑”法。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
1﹑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握犯罪的本质和具体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罪﹑
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定性准确,量刑适当,不枉不纵;
2﹑司法解释不能违背刑事⽴法的意图,不能代替⽴法法。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的罪,便应当承担多⼤的刑事责任,就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罪刑相称,罚当其罪法。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
适⽤法律⼀律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犯罪,在适⽤法律上⼀律平等,不允许任何⼈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法。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8:36: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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