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中个税偷税漏税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20:37:3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骆驼趾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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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中个税偷税漏税有什么规定?

税法中个税偷税漏税的规定是分层次处罚、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

金、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

额合并处罚;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

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

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税法中个税偷税漏税有什么规定?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税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

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

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

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层次是:偷税数

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

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

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

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

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

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

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

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

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

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

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

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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