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承包合同年限(15篇)

更新时间:2024-11-05 22:48: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叮咛的拼音)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15)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一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

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

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

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路;西至:水库

南至:路;北至: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20年,即xx910日—20xx9

10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

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

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

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

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

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

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

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

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

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

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

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

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

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

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

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

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

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

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1010日起,至

20xx10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

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

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

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1010日招标竞价,

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

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

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

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

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

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

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

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

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

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

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

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

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

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

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

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

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

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

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三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

业和生态旅游等绿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

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

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

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___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

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

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

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_________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

本合同,以兹遵守。

承包标的: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

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

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

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

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

线

[ft=,+0,]gps(卫星定位仪)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

《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91日至20xx8

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

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

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每3

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

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

提增的幅度为%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

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

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

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

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

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

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

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

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

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

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

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

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

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

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

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

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

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

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

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

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

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

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

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

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

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

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

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

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

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

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

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

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

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

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

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

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

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

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元,此款

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

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

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

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

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

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

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

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

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

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

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

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

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

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

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

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

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

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

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

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

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

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

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

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

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四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发挥双方的优势,增加农民集体

收入,经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

律规定,甲方同意将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经

营,双方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地段,实用面积亩,以现状

四周范围及双方签字盖章的红线图确认为准,现状不明确的

以红线图为准。

二、承包期限

双方议定承包期限为。承包期届满,土地上附()着物

所有权、产权按使用状态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到期土

地再次承包,同等条件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三、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的标准为:乙方应在月前向甲方一

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币。

四、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1、本合同范围内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种林木种植、

农牧业种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审批许可的房地产开发

项目或其他经营项目,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

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应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经营有严

重污染的项目。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合同山林土地发包程序

合法,保证本合同所有条款已取得本集体组织成员的村民会

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2、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山林土地为其集体所有,保证与

其他方无任何争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良好的

承包经营环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

包方依法正常进行的经议、纠纷或债务,未设置抵押担保。

3、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时办妥发包范围内山地与第

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将山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4、协助处理山林土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

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

设施的正常使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

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

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补偿标准进行

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8、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

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1、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

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

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有权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依法自主开

发经营。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费。

逾期支付,按应付金额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并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乙方在承包该土地时,可根据经营需要依法规划建

设道路网络及搭建相关临时建筑,但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法

规,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终止合

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录用当地村民参加乙方

的工作。

5、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及

乙方投资建造的经营设施拥有所有权。

6、在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在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

况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围内山地上的林木。

7、承包期间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

山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该土地各项补偿手

续,附()着物补偿收益总收入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

补偿款归甲方。同时,甲方按实际承包期间计收承包费,以

每年人民币计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应在土地被征用后30

天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还给乙

方。

8、承包期间内乙方若要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开发承

包范围的土地,乙方无需支付任何征地补偿款给甲方。

9、承包期间内,甲方同意乙方通过政府合法程序征用

开发承包范围的土地,乙方可对承包的土地采取改变土地性

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也包括经营其它项目,如农家乐、休

闲旅游、养生会所、农牧种养等。

六、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条款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若由于设定有其他权利瑕疵、山

林土地权属不清或相邻界限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所承包的山

地,应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足额支付承包款,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甲方已

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

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

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

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如出现地震、战争、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则双方

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责违约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

决。

七、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办理相关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取得项目落户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标后,在符合

惠州市土地使用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项目征地

手续。甲方应配合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法律文件

及村民代表签名等。

八、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同

处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

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

另行议定,补充议定内容作为合同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五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

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为进一步明

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

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______亩山林发包给乙方(具体地块见登记表)

承包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承包

经营权,承包时间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_____日止。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

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①维持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

;

③依法依规自觉上缴税费;

④有责任保护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①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林地;

②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

护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业生产设施的行

;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①维护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不得

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

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

④执行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

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

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动解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

意变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山林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要求

()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林业站各留存___份,申

办林权证___份。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

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六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发展林业苗木经济,合理利用甲方所属的荒山,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事

苗木栽培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

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乙方因苗木栽培需架设管道从____区横xx所属各

村民小组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

甲方负责解决。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合法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

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

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

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

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

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

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

;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七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集体利益,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

将权属甲方的山林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耕种和经营。根

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地名界址及面积:(具体以1:10000地形图勾汇为

)

1、地点或地名:

2、界址: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3、面积亩。

二、即从

三、承包价格及付款时限:

1、承包价格:元/.亩,每年共元。

2、付款时限:乙方在每年12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甲方

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

四、承包期内,承包地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且可以

由乙方亲属继承本合同乙方权责利。

五、乙方若未按时按额缴交承包款,甲方应处罚乙方应

交款的`3%滞纳金。若乙方超过三年拒交承包款,视为乙方

违反合同,甲方将收回乙方的承包地。

六、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八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

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

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亩,共一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

南至

责任山;北至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

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

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

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

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

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

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

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

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

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

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

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

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

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

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

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

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

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

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

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

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

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元,合计元,(大写:,自年月日起以一次

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

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

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

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

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

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

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

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九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有(或集体)

林场,以下简称甲方

护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

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

甲方将_______山的__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

其中,成林_______亩,中幼林_____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__

______南起________东起至____西起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为____年,从年________日起至______

________日为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

每立方米__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

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_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

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______

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__元。

所项,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

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

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

林费。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

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

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

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

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

强、身体健康、在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组成护林

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

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

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

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__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

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

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

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

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

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

林费的_______%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

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

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

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

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

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

__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证或鉴

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日订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

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

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

二、合同期限从xxx日起到,xxx日止。

x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x元、一年一

结,一次性结清。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乙

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费用按当地实

际价格结算。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

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

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

得让别人占用、

七、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

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土地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

所有。

八、甲方保证该土地(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

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

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

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

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

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

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

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

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

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

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

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

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

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根据《农村

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位

甲方将所属山林的空闲地发包给乙方耕种,其座落方

位:东与冯家望旱地相邻,南与水沟交界,西与冯友元林地

.交界沟相邻,北与路交界。

二:承包面积

面积100亩左右,以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四至界线为准。

三:承包期限:共5年。即20xx11日至20xx4

31日止。

四:承包金额及上交方式

合计承包金额伍万元,分五年付清,即每年的11

付给甲方现金1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从乙方签定合同之日起将山林空闲地发包给乙

方使用,土地所有权属甲方。

2.乙方在经营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相邻之间的

关系。

3.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耕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

何费用,耕种至乙方自动放弃为准。

六: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非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单

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付违约金1万元给对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

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

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

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

至,南至,西至,北至。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xx31日起至20xx

年月31日止。

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

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

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包荒山承包费。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

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

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

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

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

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

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

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

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

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

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

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

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

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

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

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签章):

农户代表(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三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以下简

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___

出生,现住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

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众大会讨论通过,

决定将_________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年共计金额为______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

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

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

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

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

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

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

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

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

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

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

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

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

存档___份,公证机关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

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四

发包方:单位名称

承包方:×××,男(),一九××年××月××日出

生,现琢××××××××××××,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

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众大会讨论通过,

决定将凤凰村一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年共计金额为××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

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

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

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

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

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项)

八、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

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

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

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

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

包期内继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样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0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山林管理,盘活

集体资产,美化、绿化家园,现将集体有所有权的山林租赁

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英垴。四至为:

面积:

二、承包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年

三、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时间:

租赁款人民币万元整,一次付清现金万元,下欠两万元

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时间为每年51日。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山林改造种植需报公司同意见;

22、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国家征用

或农场规划使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乙方损失由乙方

与开发方协商处理解决,甲方可进行协调。

3、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无权拒绝本族人在王英垴葬坟,

但葬坟对山林造成的损失因协调处理,适当补偿。

4、承包期后五年,乙方砍伐应由生产队控制,确保承

包期结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变。

5、乙方在以后续包中有优先承包权。

6、乙方获得承包合同权后,如不按时上交年费、乱砍

乱伐、任意改变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无需

退还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经营权,其乙方损失甲方

概不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合同1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1份,报果茶公

司备案1份。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公章):乙方(盖章)

20xx年月日

山林承包合同年限篇十五

委托单位:xxxxxxxxxxxxxxxx国营(或集体)林场,

以下简称甲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

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甲方将xxxxxxxx山的xxxxxxxx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

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亩,中幼林xxxxxxxx亩。该片

林木北起xxxxxxxxxxxxxxxx南起xxxxxxxxxxxxxxxx

东起xxxxxxxxxxxxxxxx,西起xxxxxxxxxxxxxxxx

承包有效期为xxxx年,从xxxx日起至xxx

x日止。

1.现有成材木,如甲方在xxxxxxxxxxxx年以前砍伐

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给乙方护林费;xxxxxxxx

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

元付给乙方护林费。

(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给付)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xxxxxxxx公分以下的`

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

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成,乙方

xxxxxxxx成。

3.护林区内杂木些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xxxxxxxx

。所项,甲乙双方按xxxxxxxx∶xxxxxxxx分成,

被盗伐成木归甲方所有。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

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xxxxxxxx日内,必须向乙方

支付护林费。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

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

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

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

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内,乙方应选派

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

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

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

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径计算大

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xxxxxxxx倍赔偿给甲方;中

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

烧毁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

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xxxxxxxx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

罚乙方赔偿甲方xxxxxxxx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有所有权争议,造成

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给付乙方护林费,逾期一日,应按该护

林费的xxxxxxxx‰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

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

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

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

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

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

xxxxxxxx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行(如经公

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小区绿化承包合同·卫生承包合同·广告承包合

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林场(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组或村民xxxxxxxx(公章)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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