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释一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解释一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
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
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
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
法的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3:05: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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