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六大原则

更新时间:2024-11-06 15:35:2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2020年)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

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 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六大原则是对以下法律制度原则的概括和总结。

如,对《行政许可法》依法设定和许可实施的原则,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便民原则,权利保障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加强监督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政府

采购法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行政应急中的法治原则;行政程序中的公开、公正、公平、统一、合

理原则,以及当事人参与和保障行政效率原则;《行政复议法》的合

法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及时原则以及便民原则;《行政诉讼

法》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等共有属性的抽

象、概括和总结。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

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第一,行政机关实施

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第二,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在行政机关与相对

人的关系上:

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

这可称为职权法定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

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

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

行政处罚、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

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

的不同。对相对人而言,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规定;对行政

主体而言,其实施的行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

然,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方面还包括无相应的事实根据、违反法定程

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2003年卷四第7

的第四问即考查此内容。

合法行政原则至少在司法考试以来已考过四次:

一是2003年论述题谈谈对南方大城市交管部门新举措合法性、

合理性的认识!

二是2003年卷四第7题第四问“199294日修正的《专利

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

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认为是否成立?为什么?

——理由不成立,因为行政机关行使了法律没有授予的职权。

三是(200580)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

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

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

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当选B,因为行政机关职权法定,

没有明确授权即构成违法!

四是2007年卷四第七题乙题中的第三种情形,法律不可能授予

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收回已生效的许可的职权,

土资源部门为此而收回以发出的许可证既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也违

反了合法行政原则!当然,对2006年的行政法论述题仍可以从依法

行政的角度加以阐述。

如果出选择题考查行政合法性原则,错误选项、干扰项的设计通

常为以下例题中的三个错误选项:例,《海关法》第85条规定:

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

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广东珠海市民刘某携带应当申报而

未申报的微型摄录机去澳门旅游,被拱北海关检查发现,拱北海关对

其作出没收摄录机的行政处罚。以下关于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行

为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的行为是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结果

B. 为了让行政机关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应允许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的行政机关自行设定行政职权

C. 拱北海关没收刘某摄录机的行为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因

而是合法的,应予肯定

D. 根据依法行政原则中的职权法定的要求,拱北海关没收刘某

摄录机的行为是违法的

答案【ABC。A、B、C表面上正确,实为干扰项,均不

符合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只有D选项正确,海关可能具有没收

的法定职权,但法律没有给海关对个人携带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

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这种行为设定没收的职权,而只设

定了行政征收——责令补缴关税,和行政处罚——处以的两项职

权。

(二)合理行政原则

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

横和随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

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

视。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歧视对待,相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

况,相同对待。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

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违反此子原则就

表现为该考虑的不考虑,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

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

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

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违反此子

原则就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针对的对象不相称,用

高射炮打小鸟杀鸡用了宰牛刀

(三)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

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

的知情权、了解权。20085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538条,是中国首部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

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重要。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

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

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

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

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不增加相对人程序负担,

处处替相对人着想,方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行政复议法》9条、31条的规定,即反映了这一精神。《行

政许可法》第42条规定期限的一再缩短也体现了高效便民的思想。

(五)诚实守信原则

有三个子原则: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可信。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

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

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行政许可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属于有利

行政且由于被许可人因行政许可行为由国家机关所为,因此而产生了

心理上的信任和依赖,据此对自己的相关财产或行为加以处理或安排。

如果获得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随意加以撤回和改变必然造成被许可

人的损害,也会使行政机关失信于民,因此,一旦行政许可生效,行

政机关一般不能撤回与改变。这就是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

信赖保护原则作为《行政许可法》重要的原则之一,其目的首先着眼

于对受益的相对人权益加以保护。

不能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是原则,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基于公

共利益的需要则可以撤回,但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补

偿,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

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行政机关应作其诺言的奴隶。实践

中,以下情况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1.当行政机关作出两个相互矛盾

行政行为,往往一个是有利行政(在前)另一个是不利行政(在后)

对行政相对人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2.授益行政后的行

整顿、收回、关闭、撤回、停止等,应适用信赖保护原则;3.

由于政策的变化相对人的行为从合法变成违法,应适用信赖保护(诚

实守信)原则;4.行政机关公告或决定允诺的条件和优惠不兑现时,

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等。

(六)权责统一原则分为两个子原则,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

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

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

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行政法的六大原

则既要能从论述题角度加以论述,也应能从选择题角度回答!还要能

从案例简析题角度回答!如2003年卷四第七题第四问,也是考查行

政合法性原则。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2:49: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1140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