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毕业作业报告纸
目录
一、引言 ........................................................... - 2 -
二、正文 ........................................................... - 2 -
(一)、当下社会“农夫与蛇”的现象导致后患无穷 .................... - 2 -
(二)、导致老人倒地没人扶的根本原因 .............................. - 3 -
1、法律与道德的“相撞”,好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 - 3 -
2、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严重缺失 ................................... - 3 -
(三)、该如何没有后患地扶起倒地老人? ............................ - 4 -
1、建设见义勇为的保障机制,树立见死不救的法律惩罚 ............. - 4 -
2、公民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 - 5 -
三、 总结 .......................................................... - 6 -
四、参考文献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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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倒地无人敢扶”问题的思考
【摘要】
在拥有古老文明的中国,见义勇为、尊老一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
不知从何时起,这一文明被人们抛在了脑后,老人倒地却无人搀扶的现象屡见
不鲜。老人倒地没人帮助是利益驱使还是信任缺失?如何才能没有后患的见义
勇为?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的剖析。
【关键词】
法律;道德;见义勇为;体制;信任;公民责任
一、引言
近年来,自从一起“彭宇案”发生之后,我们国家的老人摔倒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搀扶,这
①
一现象在我们这个向来讲究尊老、乐于助人的社会愈演愈烈,使得我们无法再淡定地生活
在这样一个体中。笔者认为,事件既然发生了,那么就让我来追其根源,破其关键。
二、正文
(一)、当下社会“农夫与蛇”的现象导致后患无穷
近两年,身边总是发生这样的事:老人摔倒在路边,周围是围观的路人,却没有一个伸出
援手相助,有的跃跃欲试却最终被阻止,怎么会这样呢?让我们来看一下事情缘由。
2006年11月20日,在南京市发生了一起众所周知的“彭宇案”,彭宇救人却反被诬陷,被
救老太竟向彭宇索赔13万多元;
2011年8月27日,江苏如皋市发生一起大巴车撞骑车老人后逃
逸的交通事件,被撞老人一口咬定是公交车司机殷某开车撞的自己,但是经公交车的录像显示,殷
某非但不是肇事者,反而还是救助老人的英雄;10月4日,合肥市又发生一起“老人骑车摔倒,公交
车司机上前搀扶却被诬陷”的交通事故。
这些案件可谓是“农夫与蛇”的现实版,事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众的热议,很多人都说“现
在好人做不得,见义勇为会惹来官司”,于是,后患也就此出现了:去年10月13日下午在
就在
广东佛山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悲剧,年仅2岁的小悦悦被两辆车子碾过,18名路人视而不见,
最后被一名拾荒者施救,终因抢救无效去世。
小悦悦事件在网上终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很多网友都说这18名路人见死不救,没有人性。
②
但是,我们发现不管是“小悦悦事件”,还是之前发生过的“八旬翁倒地无人敢扶”、“行人不
敢施救武汉老人身亡”或者是“南京老太外出被撞伤,连拦十多辆车无一停”,其中的路人
③④
们并不是视而不见,也不是见死不救,而是他们害怕自己也会变成“彭宇”,被受害者家属诬陷,
索性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也让我们似乎能够理解文章开头所提到的那一现象。“老人
倒地无人敢扶”无疑是当下当然,在这背后还隐
社会私信力缺失,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的结果,
①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个公交车站台等候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
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子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②
摘自2009年9月24日新华网发展论坛,“‘八旬翁倒地无人敢扶’折射社会的无奈”。
③
摘自2010年12月8日《》,廖桥,“武汉一六旬老人昏倒街头行人不敢施救老人身亡”。
楚天金报
④
摘自2010年9月24日《》,“南京老太外出被撞伤连拦10多辆车无一停”。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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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二)、导致老人倒地没人扶的根本原因
1、法律与道德的“相撞”,好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
首先,我们从“彭宇案”中不难发现,法院并没有完全依照公平原则来审理这起案件。彭
宇是好心相助,得到的却并不是好报,而是被反咬一口,这让他很无奈,也让许多关注这起案
件的公民众产生了一个困惑——难道从小就被教育要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到了现在这个社会
就要“改革”了吗?
经过舆论不断地出现,关于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扶,大众的第一反应就是“彭宇案”带来
的恐惧感。法院判决的模棱两可至今仍然为人诟病。彭宇案的判决书使用了“从常理分析”、“更
符合实际的做法”、“与情理相悖”之类的措辞,来判断彭宇之责。当真相不为人知的时候,任
何人妄断是非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假如被告是真的撞倒了老人却不肯承认,还要编造见义勇
为的借口,那就是没有诚信的行为;如果老人没有被撞却诬陷被告,这同样是极不道德的行为。
值得分析的是为什么法律会根据“常理分析”得到“必然”的结果呢?这所谓的“常理”不就
是社会道德现状的倒影吗?法官眼中的“常理”是:如果不是你撞的,自然不用去扶,更不用
送去就医,而可悲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感受确实就是如此:广东肇庆的阿华在扶起倒地
的70多岁阿婆却遭到诬陷,阿华打110报警之后,阿婆的女婿也过来了,阿华说,她女婿很凶,
根本不听解释,还说“周围的人都不扶,就你来扶,不是你撞的你会扶她吗?”道德的随意性
有时候在利益的面前就会变得极其软弱,扪心自问,如果我们看到与自己无关的陌生人遇到麻
烦,我们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相助吗?不知被彭宇救起的那个老人知不知道,她当时的行为寒的
不止是彭宇一个人的心,而是整个社会众的心!
其次,我们国家的见义勇为保障制度似乎还不够到位,有时候好人不但得不到保障,反而
还要“赔钱”,就像彭宇,救了人没有得到伤者家属的认可,反而还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
样的事件还有很多,我到一桩事件:去年5月中旬,驾车追击劫匪的过程中,
32岁的凌华坤在
车辆与劫匪的摩托车碰撞,其中一个劫匪重伤不治身亡。而其妻儿也受伤,座驾需要大修,还
伤了路人和路边车。因这次见义勇为获得的5万多元奖金,除了妻儿的医药费外,还要赔偿给
被撞的路人和路边车主,最后还要倒贴4万多元。对此,有律师称应修改法规为见义勇为者解
决后顾之忧,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这起事件中,虽然没有人讹诈凌华坤,他也没有
被诬陷,可是这好人做的似乎也有点“亏本”。
显然,如果没有全面完善的社会制度环境配套,不仅会滋生诸如“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这样的道
德现实,也会反过来日渐侵蚀“扶老携幼”的道德观。从价值功能来看,“道德”并不只是一种观念,
主要更是一种实践;而从社会现实角度来看,要将良好的道德观转化为鲜活的道德行动,让“道德
观”与“道德实践”之间形成相互激励的良性互动,进而“蔚然成风”,不能仅靠道德本身,就道
德论道德,还需要整个社会制度环境的支持和保障——以便由此能尽可能降低乃至消除一个人做好
事的道德成本和风险。
就像那个律师说的,我们国家应该建设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障乐于助人
的“好人”,降低他们做好事的风险。
2、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严重缺失
其实不管是“彭宇案”之后的“小悦悦事件”还是之后的各种后患案件,导致这一现象的
主因还是公民之间的信任缺失问题。
现代社会因为物质化,所以人与人之间充满了不信任,人性都是自私贪婪的,没有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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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利避害的。莱布尼兹说过罪恶的根源即贫穷、悲哀和不幸,贫富的极端差距以及地域的差
⑤
别使得整个社会都变得浮躁和不。前段时间有个做生意的朋友告诉我,现在这个社会如果
你不懂得在做生意的时候钻点小空子,那么吃亏的肯定就是你,他还说要学会违法但不犯法,
也就是说,穿红灯、随地吐痰就是违法,而杀人放火则是犯法。这种说法让我不敢苟同,难怪
有人开玩笑:以前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可现在却变成“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
很多交往多年的“铁哥们”都会因为利益而关系破裂,即使是亲人之间也时常会出现为了一些
经济利益而骨肉相残的事。于是很多人在被伤害之后给自己穿上了厚厚的“盔甲”,这或许可
以称之为“自我保护”吧,这样的社会形态呈现出的可不就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
可无”的人际关系吗?
有一则报道:一位渔民看到两孩童落水,可是任凭最后一个孩子怎么呼救,他都无动于衷,
其实他只需要把船桨一横就可以救上两条生命。事后当警察责问他的时候,他木无表情的说:
当地人有一个习惯。救一个人,家里感谢金一百块,但打捞一具死尸体,一千块一具。他等着
赚那两千块钱。发生这种事情真的让我很心寒,也足以见得“有钱真的能使鬼推磨”。
很多人至今都不能真正的理解“公民”的意义,公民拥有的不仅是权利还要承担一定的社
会义务,对自己、对家人以及对他人的义务。我们国家对公民教育的问题重视的还不够多,
⑥
从而导致了人民众的公民意识不强,况且,近年来,政府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着手较多,
⑦
这样就更加忽视了一个社会的内在精神——文明道德的发展。
当代文化学者张修林在一次访谈中对公民意识做了阐述,他说公民意识的内容极其丰富,
⑧
其中有一点就是“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社会公共责任的主动担当”。可是现在所呈现出的却
是与之背道而驰的一幅景象——“各扫自家门前雪”、“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情形展现的淋漓
尽致。这种情况演变下去只会使社会中的不因素越来越强烈,到最后或许也只能用冷漠和
麻木不仁来形容这个社会了吧。
(三)、该如何没有后患地扶起倒地老人?
1、建设见义勇为的保障机制,树立见死不救的法律惩罚
尽管引起这些惨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民本身,但是,同样的事情,倘若发生在一
些文明程度高的国家,遇到病患或需要帮助的人,几乎总有人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或许,
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后顾之忧,不会有“不是你撞的你就不必扶”的“常理”,
就像新加坡的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
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至3倍的处罚。
如果仔细分析“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现象,人们不难发现,这种“道德滑坡”多发生在
人们无法还原事实真相的交通行为中,而在没有争议的危急时刻,人们多半会挺身而出、援
手施救,比如抗震救灾、扶危济困、火海救人等等,这便是向善的人性和道德的良知。因此,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成为社会怪像,不是“在道德取向上一时之间犯了糊涂”,而是无法
自证清白的“证据不足”。只有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评判制度,才能确
保道德的回归与诚信的重树。
⑤
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1646年-1716年),德国哲学家、数学家。涉及的领域及法学、力
学、光学、语言学等40多个范畴,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和牛顿先后独立发明了微积分。
⑥
公民教育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是指在现代社会里,培育人们有效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生活、培养明达公民的各种教育手段
的综合体;狭义是指在养成参与国家或社会公共生活一分子必要知识的公民学科。
⑦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也就是公民自觉地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
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
⑧
张修林,当代著名诗人、文学理论家、评论家、文化学者,研究涉及文学、文化、哲学、历史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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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要想改变“老人到底无人敢扶”的现状,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改变现在
的一些相关制度,对于那些见义勇为的人,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支持,而对于不文明不道德
的公民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雷洪说,我们要“卸掉市民思想包袱”,
让大家做好事“无后顾之忧”。具体说来,就是从制度建设着手,在做好事者或见义勇为者受
到委屈时,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由他们承担举证责任,以促进正义的社会风气形成。
现行法律虽然无法逾越于社会“常理”的存在,但法律对于引导甚至重塑社会文明、道德规
范并不存在冲突。倘若法官能坚持不受舆论干扰,坚持“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司法原则,而不是轻率地推出一个证据模糊、是非含混的判决,那
么,给社会道德趋势带来的负面效应将要小很多。甚至更进一步,在社会道德摇摇欲坠的时
候,我们可以让法律“出手援救”。曾经从戴安娜车祸纠纷中获悉,英国设有“见死不救罪”
——如果没有对涉险人士予以协助,就会面临法律惩罚。为了重整社会道德风气,立法是否
能够助到一臂之力?如果见义勇为有奖,而见死不救可能会涉嫌犯罪,那么,被摔倒的社会
道德也许会有被扶起的可能。
其实我们国家有很多地方在提倡见义勇为方面也是做得很好的,例如:2008年9月一名
小学六年级学生张志高在山洪中救了一名二年级的学生,为了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昭通市
政府给张志高同学发了3万元慰问金。其实早在1993年的时候,我们国家已经成立了“中华
见义勇为基金会”,政府机构大可以启用其中的资金来奖励那些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好人。
⑨
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好报,另一个关键则是不能让讹人者获得任何便宜。要确保法律的、行政的、
经济的援助之手全部到位,使好人不再孤立无助,尤其是在诉讼中实行反举证制度,并对讹诈者
予以严厉处罚,使居心叵测者不敢妄动。近日,民间公益网站中国好人网正在筹建“搀扶老人风
险基金”,意在探索一条解决之道,基金将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
还会提供经济帮助。
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于十次犯罪,因为这污染了公平正义的水源,司法
⑩
部门应该相互配合,积极调查走访,还原事情真相,保证好人不受冤枉,在进行奖励的同时也对
事件进行积极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意识到“扶老人”的重要性,使“老人倒地就是应该去扶,不
能不扶”的观念深入人心。
我们社会的道德似乎已经处在了零界点,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政府需要多给好心人一点
安慰与鼓励,适时推出一些有关的规章制度,对那些“违规”的公民给予相应的责罚,试着
用制度的骨架撑起道德的脊梁,为我们国家营造出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优化我们整个社会
的文明道德。
2、公民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
其实,司法是审判我们文明道德的最后一扇门,归根结底,造成那一起又一起悲剧的其实
还是公民自身。社会是由公民组成,公民的文明程度决定了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同样的,一
个社会的文明素质也会影响到每个公民自身的素质。
经常会听到一些朋友抱怨说现在的社会如何不好、公民如何没素质,其实我想说,我们
暂不说别人怎么样,首先问问自己有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有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于小,我们有没有爱护好自己的亲人,于大,我们有没有为社会文明的进步出了哪怕是微不
足道的一份力?有人说,“就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改变整个社会风气呢?”确实,只有一个人的
力量远远不够,可是当聚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才会改变整个社会的文明。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在回应“中国人道德滑坡”一说时表示,“从主流上看,中
⑨
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Foundation For Justice And Courage,英文缩写:CFJC。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属于全国性
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全国各地。以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以德治国,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为宗旨。
⑩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散作家、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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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呈现了良好道德风貌。”其实这个判断是符合实际的。现实生活中,固然有“农夫与蛇”
的极端个案,但是放到整个社会中,仍然是极少数,我们都应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中国
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承不是单凭几件类似“彭宇案”的案例就能被击垮的。
至于“碰到老人摔倒,我们要不要上前扶一把”这样的问题,我的回答很简单,老人摔倒当
然要扶,不能不扶,我们都明白,人人都有老的一天,家家都有老人,老人出门都有可能摔
倒,内心都迫切需要他人拉一把,况且,今天扶别人,也等于为明天别人扶自己打下了基础。
有句话说的很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其实每个人都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
最终得益的还是自己。
三、 总结
“老人倒地无人敢扶”的现象引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该如何使用法律来匡扶社
会道德与正义以及如何增强当今社会公民之间的私信度、提升国民的。事实上,“老人倒地无
人敢扶”还是少数的个案。就在最近,媒体也报道了上海游客黄山救人的事迹,网络上,也不
断地有各种助人、遗物回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当下社会的信任基础固然非常脆弱,但是,
大家也不必过于悲观,其实信任还是很简单的,主要还是以真诚为本,以真换真,以诚换诚,
其实就是欲取先予的道理,控制自己的功利心,多为他人着想与付出,你就会得到更多人的
信任。社会的逐步发展与进步,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能越来越和谐,相敬如
宾,今天你帮我一把,明天我回报你更多,这样才会形成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促进我们国
家全方面的发展。
四、参考文献
1、2009年9月24日新华网发展论坛,“‘八旬翁倒地无人敢扶’折射社会的无奈”
2、2010年12月8日《》,廖桥,“武汉一六旬老人昏倒街头行人不敢施救老人身亡”
楚天金报
3、2010年9月24日《》,“南京老太外出被撞伤连拦10多辆车无一停”
现代快报
4、2006年12月16日东方博客,“21世纪人与人之间信任度的缺失,若干年后必将导致民族凝
聚力的缺失”
5、2009年6月15日网易博客,马哲,“论公民意识”
6、2011年10月28日《新快报》,陈海生,“男子见义勇为追匪伤及路人赔光奖金还倒贴4万”
7、2011年9月7日《人民日报》,李泓冰,“老人倒地无人敢扶‘道德’和‘法律’谁撞了谁”
8、2011年09月29日浙江在线新闻网,“青年时报:降低道德风险比道德观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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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5 10:55: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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