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性质及法定职能是什么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经国务院批准成⽴,在我们⽣活中发挥着巨⼤的作⽤,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
理了⼀些关于中国消费者协会性质及法定职能等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中国消费者协会性质及法定职能是什么
《中华⼈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和法定职能做了规定
第三⼗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的对商品和服务进⾏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
组织。
第三⼗七条消费者协会履⾏下列公益性职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消费者维护⾃⾝合法
权益的能⼒,引导⽂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
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鉴定,鉴定⼈应当告知鉴定意见;(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
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为,通过⼤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民政府
对消费者协会履⾏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持。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
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成⽴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
权益的活动。
以上就是⼩编为⼤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服务,欢迎您进⾏法律咨
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8:07:1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1037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