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建材公司《请求退还保证金的函》的复函
长沙xx建材有限公司:
贵司《请求退还保证金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司对保证金一
事的回复意见为: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租赁及经营管理合同》,合
同明确约定商铺所有的质量或服务责任由贵司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
贵司被消费者投诉,累计达二十余次,我司为贵司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此行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给我司造成违约损失,我司有权按照合同
第五条第六项“乙方在合同期内被投诉累计3次(包括3次)以上,
并确认是由乙方造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付合同保证
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处理,合同保证金xxxx元不予退还。
此复。
长沙xxxx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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