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伤算⼯伤吗?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如果发⽣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后,劳动者不承担主要以是责任的,可能认定为⼯伤,可
以申请⼯伤认定的,那么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是⼯伤?如何赔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上班途中摔伤算⼯伤吗?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伤,不是在⼯作场所摔伤的,⼀般不属于⼯伤,由劳动者⾃⼰承担受伤的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
(⼀)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留
薪期⽀付⼯资,俗称误⼯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伤认定,不申请⼯伤认定,就⽆法通过⼯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
个⼈就必须在受伤之⽇起⼀年内申请。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单位全额垫付,停⼯留薪期
内⼯资按原待遇发放。停⼯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鉴定,鉴定⼯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伤保险基⾦及⽤⼈单位索要⼯伤保
险待遇。
如果⼯伤保险基⾦及⽤⼈单位不履⾏上述义务,可以到去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
⾏政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如果是在⼯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
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摔伤的,就会构成⼯伤。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
咨询。
本文发布于:2023-05-25 06:55: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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