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配套测试题解197

更新时间:2024-11-05 13:33:0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宾格)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

项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有五种主刑,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

主刑种类的是:( )

A.死缓 B.有期徒刑

C.管制D.无期徒刑

2.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

A.犯罪人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被判处拘役、有期

徒刑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B.犯罪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C.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

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的期限改为与主刑期相同

3.下列关于管制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

B.管制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C.管制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最长不可能超过两年

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由人民法院向本人和其所

在单位宣布解除管制

4.根据我国刑法的实际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刑罚不能单独适

用?( )

A.剥夺政治权利B.罚金

C.没收财产D.驱逐出境

5.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决

定符合刑法规定?( )

A.甲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

有期徒刑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B.乙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

拘役5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C.丙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张某管制6个月,没有

判处罚金

D.丁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单独判处张某罚金1000

元,没有判处主刑

6.下列哪一选项被告人被判处了自由刑?( )

A.甲因为盗窃,被法院单独判处罚金

B.乙因为殴打他人致轻伤,被法院单独判处管制

C.丙因为煽动分裂国家,被法院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D.丁因为故意杀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的问题,说法错误的

是:( )

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

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

相等,同时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

样,同时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

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8.下列选项中,依法不须报经核准的情形是:( )

A.罪犯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B.因特殊情况可以不受实际执行刑期的限制决定假释的案件

C.追诉时效已过20年,但仍然有必要追诉的案件

D.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复核案件

9.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20111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8000元;20142月年抢夺

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2.8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

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6万元,第二次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

第一次行为被害人的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2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

5000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罪,数额是5000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

将正确的选项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A.甲贪污2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5000万元

B.乙抢劫他人摩托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摩托车应上

缴国库

C.丙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

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D.丁因受贿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因妨害

清算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

执行

2.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

A.投保人张某,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15周岁的王某,盗窃时拒捕致被害人重伤

C.司法工作人员李某,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赵某运送他人偷越边境,遇到边境检查,将检查人杀死

3.在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假释的选项有:( )

A.累犯

B.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C.因犯抢劫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不能判处死刑?( )

A.甲已经年满78周岁,犯故意杀人罪,致被害人死亡,但没有使

用特别残忍的手段

B.乙犯罪时已经怀孕,但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C.17岁的丙为报复自己的老师和同学,在教室实施爆炸,致12

亡、28人重伤,审判时已经年满18周岁

D.丁实施杀人时16周岁,审判时刚满17周岁

5.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的成

立条件有:( )

A.再次故意犯罪

B.再次过失犯罪

C.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

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6.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

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

B.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

D.被裁定假释的犯罪人

7.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需

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下列哪些情形,所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或减刑后的有期徒

刑刑期可能达到25年?( )

刑期

A.甲犯抢劫罪、罪和侮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

B.乙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

徒刑刑期

C.丙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

年期满以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D.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三年后减为有

期徒刑的刑期

9.张某犯三个罪,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第

二个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第三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3年,张某最终的执行刑正确的是:( )

A.14年以上20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B.执行附加罚金9万元

C.14年以上25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D.执行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

10.对于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在判决时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A.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B.王某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C.李某犯武装叛乱、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D.赵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请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

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对于下列哪些人必须宣告缓刑?( )

A.不满18周岁的人

B.已满75周岁的人

C.怀孕的妇女

D.又聋又哑的人

2.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

验期满后不久,又查获甲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盗窃价值1万元的财物,

对于甲的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B.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C.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D.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3.甲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被假

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

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

窃汽车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甲应当撤销假释

并罚

B.对甲应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

C.对甲的抢劫罪应按累犯从重处罚

D.甲最终的刑罚,应是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再将该刑罚与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

定其最后的刑罚

4.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管制,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得超过2

B.拘役,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得超过1

C.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可能超过20

D.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可能超过20

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情况依法实行社区矫

正?( )

A.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期2年执行

B.乙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有再判处其他刑罚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监狱执行5年后,因病被保外就医,

暂予监外执行

D.丁被判处管制8个月

6.对于下列哪些人,不得判处死刑?(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D.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

7.2012715日,甲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4

53日,在缓期执行期间,甲在参见劳动时过失致乙死亡。下列选

项中,对甲处理可能正确的是:( )

A.所犯之罪查证属实后,报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B.所犯之罪查证属实后,由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

C.缓刑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D.201454日起,重新计算缓期2年执行的时间

8.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因犯侮辱罪,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

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B.乙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

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之日起计算

C.丙因犯为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

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之日起计算

D.丁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9.刘某和王某是夫妻,有一子刘某某(28岁,未婚),家庭共同财

120万元。刘某另有个人财产30万元。刘某因犯罪,被判处死

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没收财产

刑进行执行,正确的方式是:( )

A.将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全部没收,

但为王某、刘某某和刘某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B.将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全部没收,

只为王某和刘某某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C.只针对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的一半

60万元进行没收

D.只针对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中属于

刘某的40万元进行没收

1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拘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两天

B.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宣告缓刑

C.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减刑

D.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假释

一、1.A。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

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

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2.D。根据《刑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3.A。本题考查对管制这种刑罚的理解。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

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被判处

管制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子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

位或者居住地的众宣布解除管制。

4.C。本题考查对附加刑的理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虽然

既能附加使用,也能单独适用,但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和我国的

司法实践实际,对于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只对判处较重主刑的罪犯

附加适用,没有单独适用的。

5.D。本题考查对法定刑的理解。既然A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犯A罪必须判处罚

金。要么单独判处罚金,要么附加判处罚金,否则就是没有按照法定

刑判处刑罚。被告人没有钱,可以判处较少的罚金,不能不判罚金。

犯罪人现在身无分文,可以以其将来的劳动所得缴纳罚金。因为A

项、B项和C项都没有并处罚金,所以都不符合刑法的规定;因为法定

刑允许单处罚金,所以D项判决决定符合刑法规定。

6.B。本题考查什么是自由刑。自由刑是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人身

自由的刑罚,我国的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罚金是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是资格刑,死刑是生命刑。

7.B。本题考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对于被判处无期徒

刑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

利。

8.C。本题考查相关刑法制度的报请、批准问题。C项所说的情

况,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并非核准。

9.AA项中甲是同种数罪,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学通说和司法实

践,甲的犯罪数额应该累计计算,按照一个抢夺罪处理;B项中乙受

贿后虽然将部分受贿款用于单位公用,但不能从受贿数额中减去;C

项中丙的数额应该是12万元;D项中丁的数额应是3000元。

二、。本题主要考查对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的理解和对赃

款、赃物予以追缴或者返还受害人的理解。选项A说法错误,5000

元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不属于没收财产刑

的执行对象。选项B说法错误,摩托车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

及时返还,而不是上缴国库。选项C说法错误,赌债不是合法债务,

不予偿还。选项D说法正确,《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

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选项A错误,《刑法》第198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

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

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关于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

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为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定罪处罚。因此,甲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罪,不数罪并罚。选项C

正确,《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故意伤害罪)、第232

(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中的情形应以故意杀

人罪一罪处罚,不数罪并罚。选项D错误,《刑法》第321条规定,在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过程中,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拐

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

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刑法》第81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

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

制。假释仅适用于无期徒刑犯与有期徒刑犯,包括原判为死刑缓期执

2年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者。另外,《刑法》第81条第2

还强调,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主体的限制范围。我

国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坚持少杀、严防错杀,这一死刑政策在

我国刑法上有多种体现,其中之一是限制被适用死刑的主体范围。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

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

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

定。在年龄计算上,对刑法中的18周岁,是指实足年龄,一律按公历

的年、月、日计算,即过了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

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在羁押期间已经是怀孕的妇女,也不

适用死刑。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

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

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

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这主要从保护胎儿和实行人道

主义考虑,怀孕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为孕妇有罪而株连胎儿。此

外,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允许为了

判处死刑而对其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

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自然流产的,也不能适用死刑。审判时

已满75周岁的人,是指审判时只要已满75周岁,就不应该判处死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受此规定限制。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根据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

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

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

所,接触特定的人。《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

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

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对于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的犯罪分子和被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没有作出相应的规

定,因此,对于这两类犯罪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不得规

定相应的禁止令。

。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条件。四个选项的内容涵盖了《刑

法》第72条原文。

。《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

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

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

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

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A选项和B选项数罪并罚后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说明各个罪都是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以下的刑

罚,而没有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

有期徒刑,需要各罪的总和刑期达到35年以上。A选项中,虽然抢劫

罪和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都可达到15年,但侮辱罪的法定最高刑

3年有期徒刑,三罪的总和刑期不可能达到35年有期徒刑,因此,A

选项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不可能达到25年。B选项中,贪污罪和受贿

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都可达到15年,强迫劳动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

期徒刑,三罪的总和刑期可能超过35年有期徒刑,因此,B选项决定

执行的有期徒刑可能达到25年。《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

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

期徒刑。因此,C选项减刑后的有期徒刑能达到25年。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6条之

规定,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的,一般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

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D选项减刑后的有期徒刑

不可能达到25年。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时刑罚的执行问题。这一案例适用了并

罚原则中的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判

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

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罪的总和

刑期正好35年,所以,应该在最高刑以上25年以下确定刑期。其次,

再确定李某的附加刑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采取相加的规则,即附

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刑法》第57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此A项、D项正确。根据《刑

法》第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对于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

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B项错,C项正确。

三、。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问题,请注意《刑法修正案

()》的相应修改。参照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符合该条规

定的缓刑条件的,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

人,应当宣告缓刑。对于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没有规定。

。本题考查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时的数罪并罚问题。根据

《刑法》第77条规定,对新罪,强调实施该罪的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

间,即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实施新的罪行的,理应撤销缓刑,至

于发现该罪行的时间原则上没有限定;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

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所

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

前还有漏罪的,则不能再撤销缓刑,只能考虑对该漏罪进行依法处

理。

。本题考查的是较为复杂的数罪并罚问题。因为被假释的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甲的盗窃行

为,应先对盗窃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盗窃

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对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罪应按累犯

从重处罚。对甲最后宣告的刑罚,应当先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

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将该刑罚与抢

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决定其最后的刑罚。

。《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

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因此,AC

误,BD正确。

。本题考查的是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问题。参照我国《刑

法》第38条、第76条、第85条规定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

规定,我国现在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的适用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

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死亡的除外。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没有适用死刑的限制,选

C不正确。选项D没有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除外,所以

也是不正确的。

7.C。《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

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

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核准,执行死刑。甲过失致乙

死亡,构成过失犯罪,不是故意犯罪。所以,A项、B项的处理不可能

正确。截至《刑法修正案()》出台,没有类似于D项的规定,所以D

项的处理也不可能正确。

。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所以A项正确。《刑法》第55条的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B项正

确。《刑法》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

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因此,C项错误,D

正确。

9.D。《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

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没收刘某的财产只能没收

刘某个人的财产和家庭财产中应该属于刘某的部分,而不能没收应属

于刘某家人的财产。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

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

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符合减刑条件的,都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假释只

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

不可能被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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