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
项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有五种主刑,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
主刑种类的是:( )
A.死缓 B.有期徒刑
C.管制D.无期徒刑
2.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
A.犯罪人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被判处拘役、有期
徒刑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B.犯罪人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C.犯罪人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犯罪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
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的期限改为与主刑期相同
3.下列关于管制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
B.管制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
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C.管制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最长不可能超过两年
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由人民法院向本人和其所
在单位宣布解除管制
4.根据我国刑法的实际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刑罚不能单独适
用?( )
A.剥夺政治权利B.罚金
C.没收财产D.驱逐出境
5.张某犯了A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下列哪一选项的判决决
定符合刑法规定?( )
A.甲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
有期徒刑6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B.乙法官考虑到张某的犯罪情节和其身无分文的情况,判处张某
拘役5个月,没有判处罚金
C.丙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张某管制6个月,没有
判处罚金
D.丁法官以张某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单独判处张某罚金1000
元,没有判处主刑
6.下列哪一选项被告人被判处了自由刑?( )
A.甲因为盗窃,被法院单独判处罚金
B.乙因为殴打他人致轻伤,被法院单独判处管制
C.丙因为煽动分裂国家,被法院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D.丁因为故意杀人,被法院判处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7.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如何执行的问题,说法错误的
是:( )
A.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
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
相等,同时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一
样,同时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
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
8.下列选项中,依法不须报经核准的情形是:( )
A.罪犯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B.因特殊情况可以不受实际执行刑期的限制决定假释的案件
C.追诉时效已过20年,但仍然有必要追诉的案件
D.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复核案件
9.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在2011年1月抢夺他人财物价值8000元;2014年2月年抢夺
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甲的犯罪数额是2.8万元
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乙的犯
罪数额是12万元
C.丙第一次6万元,第二次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
第一次行为被害人的损失。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
D.丁盗窃他人价值2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
5000元卖出。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罪,数额是5000元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正确答案,请
将正确的选项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
A.甲贪污20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0万元,甲被判处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5000万元
B.乙抢劫他人摩托车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摩托车应上
缴国库
C.丙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
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
D.丁因受贿罪被判1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因妨害
清算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
执行
2.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
A.投保人张某,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
B.15周岁的王某,盗窃时拒捕致被害人重伤
C.司法工作人员李某,刑讯逼供致犯罪嫌疑人死亡
D.赵某运送他人偷越边境,遇到边境检查,将检查人杀死
3.在下列选项中不能适用假释的选项有:( )
A.累犯
B.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C.因犯抢劫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D.因犯盗窃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不能判处死刑?( )
A.甲已经年满78周岁,犯故意杀人罪,致被害人死亡,但没有使
用特别残忍的手段
B.乙犯罪时已经怀孕,但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
C.17岁的丙为报复自己的老师和同学,在教室实施爆炸,致12死
亡、28人重伤,审判时已经年满18周岁
D.丁实施杀人时16周岁,审判时刚满17周岁
5.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撤销缓刑的成
立条件有:( )
A.再次故意犯罪
B.再次过失犯罪
C.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
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6.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些犯罪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
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
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人
B.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
C.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
D.被裁定假释的犯罪人
7.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宣告缓刑,需
要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A.有悔罪表现
B.犯罪情节较轻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8.下列哪些情形,所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或减刑后的有期徒
刑刑期可能达到25年?( )
刑期
A.甲犯抢劫罪、罪和侮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
B.乙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强迫劳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有期
徒刑刑期
C.丙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
年期满以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
D.丁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三年后减为有
期徒刑的刑期
9.张某犯三个罪,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附加罚金6万元;第
二个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第三个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3年,张某最终的执行刑正确的是:( )
A.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B.执行附加罚金9万元
C.在14年以上25年以下执行有期徒刑
D.执行附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10.对于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在判决时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A.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B.王某犯抢劫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C.李某犯武装叛乱、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D.赵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
案,请在题后的括号内填入正确的选项,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
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对于下列哪些人必须宣告缓刑?( )
A.不满18周岁的人
B.已满75周岁的人
C.怀孕的妇女
D.又聋又哑的人
2.甲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宣告缓刑3年,缓刑考
验期满后不久,又查获甲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盗窃价值1万元的财物,
对于甲的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B.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C.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D.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3.甲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被假
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
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
窃汽车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甲应当撤销假释
并罚
B.对甲应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
C.对甲的抢劫罪应按累犯从重处罚
D.甲最终的刑罚,应是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
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再将该刑罚与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
定其最后的刑罚
4.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说法,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管制,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得超过2年
B.拘役,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得超过1年
C.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不可能超过20年
D.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法定最高刑可能超过20年
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下列哪些情况依法实行社区矫
正?( )
A.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期2年执行
B.乙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有再判处其他刑罚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在监狱执行5年后,因病被保外就医,
暂予监外执行
D.丁被判处管制8个月
6.对于下列哪些人,不得判处死刑?( )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C.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D.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
7.2012年7月15日,甲因犯爆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4
年5月3日,在缓期执行期间,甲在参见劳动时过失致乙死亡。下列选
项中,对甲处理可能正确的是:( )
A.所犯之罪查证属实后,报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刑
B.所犯之罪查证属实后,由核准,2年期满后执行死
C.缓刑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D.从2014年5月4日起,重新计算缓期2年执行的时间
8.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计算正确的是:( )
A.甲因犯侮辱罪,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剥夺政治权利的
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B.乙因犯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判处管制2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
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管制执行之日起计算
C.丙因犯为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附加剥夺政
治权利2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拘役执行之日起计算
D.丁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9.刘某和王某是夫妻,有一子刘某某(28岁,未婚),家庭共同财
产120万元。刘某另有个人财产30万元。刘某因犯罪,被判处死
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没收财产
刑进行执行,正确的方式是:( )
A.将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全部没收,
但为王某、刘某某和刘某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B.将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全部没收,
只为王某和刘某某留出必要的生活费
C.只针对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的一半
即60万元进行没收
D.只针对刘某的个人财产30万元和家庭共有财产120万元中属于
刘某的40万元进行没收
10.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拘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两天
B.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宣告缓刑
C.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减刑
D.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可能被假释
一、1.A。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
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
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2.D。根据《刑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3.A。本题考查对管制这种刑罚的理解。管制是我国的主刑之一;
管制的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超过三年;被判处
管制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子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
位或者居住地的众宣布解除管制。
4.C。本题考查对附加刑的理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虽然
既能附加使用,也能单独适用,但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和我国的
司法实践实际,对于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只对判处较重主刑的罪犯
附加适用,没有单独适用的。
5.D。本题考查对法定刑的理解。既然A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犯A罪必须判处罚
金。要么单独判处罚金,要么附加判处罚金,否则就是没有按照法定
刑判处刑罚。被告人没有钱,可以判处较少的罚金,不能不判罚金。
犯罪人现在身无分文,可以以其将来的劳动所得缴纳罚金。因为A
项、B项和C项都没有并处罚金,所以都不符合刑法的规定;因为法定
刑允许单处罚金,所以D项判决决定符合刑法规定。
6.B。本题考查什么是自由刑。自由刑是剥夺或者限制犯罪人人身
自由的刑罚,我国的自由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罚金是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是资格刑,死刑是生命刑。
7.B。本题考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问题。对于被判处无期徒
刑的罪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
利。
8.C。本题考查相关刑法制度的报请、批准问题。C项所说的情
况,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并非核准。
9.A。A项中甲是同种数罪,按照我国现行刑法学通说和司法实
践,甲的犯罪数额应该累计计算,按照一个抢夺罪处理;B项中乙受
贿后虽然将部分受贿款用于单位公用,但不能从受贿数额中减去;C
项中丙的数额应该是12万元;D项中丁的数额应是3000元。
二、。本题主要考查对没收财产这种附加刑的理解和对赃
款、赃物予以追缴或者返还受害人的理解。选项A说法错误,5000万
元属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不属于没收财产刑
的执行对象。选项B说法错误,摩托车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
及时返还,而不是上缴国库。选项C说法错误,赌债不是合法债务,
不予偿还。选项D说法正确,《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
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选项A错误,《刑法》第198条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
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
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选项B正确,《关于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
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为窝
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定罪处罚。因此,甲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一罪,不数罪并罚。选项C
正确,《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因此选项C中的情形应以故意杀
人罪一罪处罚,不数罪并罚。选项D错误,《刑法》第321条规定,在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拐
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
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刑法》第81
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
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
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
制。假释仅适用于无期徒刑犯与有期徒刑犯,包括原判为死刑缓期执
行2年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者。另外,《刑法》第81条第2款
还强调,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适用主体的限制范围。我
国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坚持少杀、严防错杀”,这一死刑政策在
我国刑法上有多种体现,其中之一是限制被适用死刑的主体范围。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
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
施犯罪行为的时候,不是指审判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
的那一天不满18周岁,即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亦适用本条的规
定。在年龄计算上,对刑法中的18周岁,是指实足年龄,一律按公历
的年、月、日计算,即过了18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
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在羁押期间已经是怀孕的妇女,也不
适用死刑。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
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
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因此,在刑事诉讼的
各个阶段上怀孕的妇女都不适用死刑。这主要从保护胎儿和实行人道
主义考虑,怀孕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为孕妇有罪而株连胎儿。此
外,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允许为了
判处死刑而对其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
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自然流产的,也不能适用死刑。审判时
已满75周岁的人,是指审判时只要已满75周岁,就不应该判处死刑,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不受此规定限制。
。本题考查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根据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
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
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
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
所,接触特定的人。”《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
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
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而对于被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的犯罪分子和被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没有作出相应的规
定,因此,对于这两类犯罪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不得规
定相应的禁止令。
。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条件。四个选项的内容涵盖了《刑
法》第72条原文。
。《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
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
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
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
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A选项和B选项数罪并罚后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说明各个罪都是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以下的刑
罚,而没有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
有期徒刑,需要各罪的总和刑期达到35年以上。A选项中,虽然抢劫
罪和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都可达到15年,但侮辱罪的法定最高刑
为3年有期徒刑,三罪的总和刑期不可能达到35年有期徒刑,因此,A
选项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不可能达到25年。B选项中,贪污罪和受贿
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都可达到15年,强迫劳动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
期徒刑,三罪的总和刑期可能超过35年有期徒刑,因此,B选项决定
执行的有期徒刑可能达到25年。《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
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
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
期徒刑。因此,C选项减刑后的有期徒刑能达到25年。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规定》第6条之
规定,无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的,一般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
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D选项减刑后的有期徒刑
不可能达到25年。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时刑罚的执行问题。这一案例适用了并
罚原则中的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判
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
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本罪的总和
刑期正好35年,所以,应该在最高刑以上25年以下确定刑期。其次,
再确定李某的附加刑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刑应采取相加的规则,即附
加罚金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刑法》第57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此A项、D项正确。根据《刑
法》第56条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
权利;对于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
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因此B项错,C项正确。
三、。本题考查缓刑的适用问题,请注意《刑法修正案
(八)》的相应修改。参照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符合该条规
定的缓刑条件的,对于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
人,应当宣告缓刑。对于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没有规定。
。本题考查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时的数罪并罚问题。根据
《刑法》第77条规定,对新罪,强调实施该罪的时间是在缓刑考验期
间,即只要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实施新的罪行的,理应撤销缓刑,至
于发现该罪行的时间原则上没有限定;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
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所
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
前还有漏罪的,则不能再撤销缓刑,只能考虑对该漏罪进行依法处
理。
。本题考查的是较为复杂的数罪并罚问题。因为被假释的
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甲的盗窃行
为,应先对盗窃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盗窃
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对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罪应按累犯
从重处罚。对甲最后宣告的刑罚,应当先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
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将该刑罚与抢
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决定其最后的刑罚。
。《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
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因此,A、C错
误,B、D正确。
。本题考查的是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问题。参照我国《刑
法》第38条、第76条、第85条规定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8条的
规定,我国现在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
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的适用问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
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死亡的除外。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没有适用死刑的限制,选
项C不正确。选项D没有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除外,所以
也是不正确的。
7.C。《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
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
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核准,执行死刑。甲过失致乙
死亡,构成过失犯罪,不是故意犯罪。所以,A项、B项的处理不可能
正确。截至《刑法修正案(八)》出台,没有类似于D项的规定,所以D
项的处理也不可能正确。
。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应从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
所以A项正确。《刑法》第55条的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因此B项正
确。《刑法》第58条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
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因此,C项错误,D项
正确。
9.D。《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
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没收刘某的财产只能没收
刘某个人的财产和家庭财产中应该属于刘某的部分,而不能没收应属
于刘某家人的财产。
。《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
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
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刑法》
第78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符合减刑条件的,都可以减刑。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假释只
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
不可能被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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