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浙江2017退休人员涨养老金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1:1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5日发(作者:edg是什么)

2017浙江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浙江

2017退休人员涨养老金

0801日讯,2017浙江养老金上调方案最新消息:

浙江2017退休人员涨养老金】各市、县(市、区)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

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

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1612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7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

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

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不

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

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

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

3.5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

本养老金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

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612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

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

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

60元。

三、有关人员的待遇处理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

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

照浙委办〔200430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二)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调

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照浙政办发2007

88号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劳动模范是指获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和按规定

享受省及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个人;省先进

生产(工作)者是指1956年至1964年获得省先进生产(工

作)者称号的个人。

(三)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

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调整基本养老金后,

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

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浙劳社老〔2002150号文件规定,

予以补足。

上述(一)(二)(三)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如

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低于

2016年的,按2016年水平确定。

(四)201612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按本通知

办法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企业

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

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

足。

(五)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本次调整范

围。

四、资金来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所需资

金暂由原渠道列支。工伤职工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费用,按原

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711日起执

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

释。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

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地各部门应高度

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力争在20177

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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