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分公司流程
一、注销分公司的程序
1、总公司做出关于分公司注销决定文件
2、总公司出具承诺书、担保函
3、理账、清税
4、出具注销税务报告
5、注销国税
6、注销地税
7、注销营业执照
8、注销组织机构代码
9、注销海关、外汇登记
10、注销分公司社保登记
11、注销银行账号
12、注销分公司公章
二、注销的具体流程
1、登报
2、在注销税务一般公司有国税地税之前,缴清所有税款,如有逾期缴税情况,应补
缴税款及滞、纳金,必须缴清以前年度残疾人保障金如在注销税务之后发现以上款项
未缴纳,注销程序就变得麻烦和复杂
3、缴清所有款项之后先去营业税所在税务所注销税务一般的公司在国税 然后去另一
个税务局注销一般为地税
4、国地税注销完之后, 去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5、最后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注销分公司的损失如何申报扣除?
提问:我公司在外地有一个分公司,所得税实行汇总申报。在分公司关闭过程中的资
产损失如何申报?
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国税发[ 2021]28号第14条规定,撤销的分支机构,撤销当年剩余期限内应分摊的
企业所得税款由总机构缴人中央国库。
第35条规定,分支机构注销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主管税务机
关备案。
第36条规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除按纳税申报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外,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财务会计决算报
告和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表。
第37条规定,分支机构的各项财产损失,应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
出具证明后,再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分公司在注销过程中的资产损失,注销时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
机关审核并出具证明,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内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
缴销证明原件1份本表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
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关于决定注销的文件原件1份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原件1份
6、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报纸上登载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的,还应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就是分公司注销登记应该提交的材料,但是分公司的注销涉及到各方利益,所以
一定要做好清算工作和债务清偿工作。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债务清偿或者公
告手续,管理机关才会受理注销登记。
外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隶属企业必须注册资本全部到位,企业正常运转;
2、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4、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5、有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7、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二 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 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7、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
8、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9、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10、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开业登记
一 应当具备的条件:
1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 固定的办事场所和负责人。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
二 应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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