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填报《广州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基本状
况调查统计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广州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2.01.13
【实施日期】2012.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填报《广州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基本状况调查统计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律师行业的发展状况,为广州市发展计划改革委员会、广州市
税务局、广州市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在制定与律师行业相关的政策措施时提供客观的参考
依据,市律协现向各律师事务所调查统计2011年律所基本状况相关数据,有关事项如
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2011年1月1日— 2011年12月31日。
二、数据统计内容: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纳税情况、公益活动以及从业人员情况等
方面的内容。
三、填报方式:下载《广州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基本状况调查统计表》(见附件),
于2012年1月20日前填写完毕并以形式发送到邮箱2450581852@,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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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请注明“××所2011年基本状况调查统计表”。同时请将调查表的书面版加盖律所
公章,提交或邮寄至市律协会员部。
四、请各律所对本次调查予以充分重视,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报各项数
据。本表统计金额的单位为“万元”,填写数据时请保留小数点后4位。纳税金额为税
单上的所有相关项目2011年1月至12月已缴税款总和。其中“营业税”一栏仅填入单
一税种的数量,其他的附加税填入“营业税附加”的相应项目里面。如纳税的税种在表
中没有明确种类请填入“其他税收”一栏内并在备注中注明所缴纳的税种,如有两种以
上的,请在“数量”内填入总额后在“备注”中详细列明。
五、各所填报的数据仅供市律协内部掌握了解。市律协对外仅提供整体行业数据,不
会涉及具体个别律所的数据。
六、若今后各律所向市律协申请开具的证明材料涉及本次填报项目数据的,以本次填
报的数据为准。
联系人:江健勋,:83557241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附件:广州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基本状况调查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广州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基本状况调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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