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刑事侦查“网上追逃”
作者:苏乾良
来源:《今日财富》2017年第02期
网上追逃是存在于信息时代下的一种新型、高效的侦查手段,本文通过阐述网上追逃的基
本概念和内容强调了网上追逃存在的必要性,并用以分析了网上追逃制度的缺陷,最后提出完
善网上追逃的相关建议,以确保网上追逃制度能够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发展成为既能提高办案效
率,又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刑事侦查手段。
一、概述
(一)网上追逃的概念
网上追逃虽然在实践中已实行有十余年之久,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公安部
规章等其他法律规则中,对网上追逃还缺乏明确具体的规范,不过在学理上,网上追逃作为一
种法律概念已经被大多数人所认可。一般认为,网上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将已被批准刑事拘留或
逮捕,由于潜逃尚未被执行的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资料利用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公
安部定期下发的追逃光碟进行发布,全国所有的公安部门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利用网络查
询、比对,从而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网上追逃的法律渊源
“网上追逃”的第一次开展源于 1999 年的全国追逃专项行动。该行动确立了“立案地为主,
户籍地为辅,藏匿地协助配合,以科技信息网络为依托,社会面控制为基础,有赏缉捕为动
力,信息畅通,反应快速,协作主动,缉捕及时”的缉捕工作新机制,广泛运用网络和光盘传
递逃犯信息,开展网上查和光盘比对查获逃犯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23万余名,
其中杀人在逃人员1万余名,开创了追逃工作新局面。1999年12月7日,公安部以公通字
(1999)91号文件下发《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网上追逃通过文件形式被首次
提出。
2001年9月至11月,公安部再次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70天的追逃专项行动,行动
中各部门运用科技手段,根据网上逃犯的信息开展追捕活动,共抓获网上逃犯10万余名。
2002年3月6日,公安部以公刑(2002)351号文件下发《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
作的通知》,对保证上网信息质量、落实缉捕奖金、规范移交抓获在逃人员作了具体规定。
2005年3月,公安部再次以公刑(2005)403号文件下发《日常“网上追逃”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修订)》,开始对网上追逃进行日常考评。
(三)网上追逃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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