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湖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2018年湖北省医疗事故赔偿内容包括: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
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
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
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
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
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
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
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
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
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
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
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湖北医疗事故赔偿项目
2018年湖北省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营养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护理费
(五)误工费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
(七)交通费
(八)住宿费及伙食费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残疾用具费
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项目还有:
(一)、丧葬费
(二)、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如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湖北医疗事故计算方式
2018年湖北省医疗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
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
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
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3:47: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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