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正确处理过程
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不要慌张。
有他人参与(站在机动车一方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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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记住千
万不要第一时间跟随急救车前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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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现场全景照,事故细节照,拔下行车记录仪卡。观察周围是
否有目击者,监控录像头。记住证据才是后面最能帮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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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拨打保险,(如果有人员伤亡,让伤者理赔人员去
医院,处理医院一切事项)让车赔人员来现场,处理现场一切事宜。和
对方协商,是否可以私了。如果不能私了,立即拨打交通事故处理电话
112,让交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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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不肯私了,让交警处理,交警会扣除驾驶证、行驶证和
机动车。所以,平时一定要备份各种电子证件,以备不时之需。交警
15个工作日,一定会开具责任认定书。到时,就可以领驾驶证、行驶
证和机动车(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提出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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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一切事项处理妥当,可以去医院探
望,但也要做好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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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是否垫付医院费。如果己方确认是全责或主要责任,本着良
心,可以先垫付(情况允许的话,能让保险公司先垫付,就让保险公司
先垫付);否则,一分钱也不要垫付。法律上没有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
垫付医药费。如果自己垫付了,一定要保留发票和收据。记住,交通事
故住院,都是凭交易记录给发票的。在这种时候,发票是很严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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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任认定,是什么责任就是什么责任,责任认定牵涉到后面
的理赔事项。(如果伤者是非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一方,无论如何都要
划分责任的)。在交警领责任认定书时,要准备己方的电子保单。己方
的驾驶证、行驶证和电子保单都要打印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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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只能承担 。但法院规定是
80%。90%。
关于伤者病情,一定要和医生和护理人员沟通,医院的诊断才是
最可信的。如果伤者已经可以出院,但赖在医院,后面的费用,一分也
不要垫付。尽量不要相信伤者家属的话(在金钱面前,很多人都是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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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伤者已经具备出院的条件,那么机动车一方,该履行的义务
已经履行了,千万不要有愧疚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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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后续理赔,对方想借不肯出院讹钱,不要理会,不要交钱。
人伤保险有效期是2年,2年后还没解决,默认对方自动放弃后续赔偿。
如果对方回家,在医院挂床,这笔费用由对方承担。交警大队或医院都
可以调到对方的身份证,2年后己方只须凭交易记录和发票来保险公司
报销即可,不需要对方的配合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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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谁都不想卷入纷争中,交警也希望早点了事,医院也是希
望伤者早点出院。比如:有医药费垫付了,医院就会帮伤者吊针,没有,
医院就不会吊针。所以,达到出院的日期,后面一分钱也不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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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公司参与了,记住,已经不能私了。后面理赔的事情,
不要理对方,让他们和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有一套严格的赔偿标准。
非受伤方,安心过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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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对方出院了,一定要复印对方各种诊断清单和用药清单(可以
自己保留),以备遇到无赖。在保险公司做最后理赔时,也要签订理赔
协议书,即一次性赔偿完,后续再无瓜葛。保人一定要有交警大队(所
以有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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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档案袋,把此处事故的资料保存好。还要备份一份电子资料
和有关事故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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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营养费、护理费和误工费,机动车方一分都不需要赔付,
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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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一方报销,需要各种材料齐全,出院小结、诊断结果、检
查报告。所以存心不良的人,会偷偷出院,故意不给,影响机动车方的
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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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的复查费和用药费,依然需要机动车一方承担 。
≤20%
无他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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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现场全景照,事故细节照,拔下行车记录仪卡。
立即拨打保险。
总之,伤者理赔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处理的
交通事故的万能方法:“三不-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
没有钱”。一旦自己垫付医药费,遇到不讲理的对方,己方太被动了。
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做什么?
第一,驾驶人要立即停车,不得逃逸;
第二,迅速报警;
第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抢救伤员;
第四,保护现场并看管财物,轻微交通事故要听从交警指挥,迅速撤离
现场;
第五,通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耍赖不给钱,咋办?
有客户咨询我,说父亲被车撞,对方全责,说好了来垫付医疗费,但是
对方反悔了,怎么办?
遭遇交通事故,对很多家庭来说,简直就是飞来横祸。动辄数十万的医
疗费,一般家庭并不容易负担。这就导致“肇事方逃避垫付,受害方无
钱可治”的尴尬境地。
解决方法是:
1. 受害方凑钱垫付,秋后算账,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
2.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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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4.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一、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
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
用。”
肇事方可以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然后让保险
公司垫付抢救费用(1万元)。
二、如何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1.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扣押肇事方车辆;
2. 提起诉讼,没有诉前保全的,可以提起诉中保全;
3. 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
部分法院关于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91、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认为事实清楚,一方当事人急
需医疗费的,可以当事人的申请和受害人的需要,裁定先予执行,
由侵害人垫付必要的医疗费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实施意见
六、先予执行问题。
受害人申请先行给付医疗费及生活费的,一般应予以支持,但具体金额
依照责任认定及实际情况酌定,宜慎重。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条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受到损害,其虽未终结,但对
于已经实际发生的和今后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如交通事故受害人或
其近亲属无力支付,相关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经交警部门通知后又未先
行支付的,一方当事人凭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医疗单位的有关票
据或病情证明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并可依据保险合同,
在保险公司应承担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对已发生或医疗机构证明治
疗所必需的费用依法先予执行。如机动车方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可
在其应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最低限额范围内,对上述费用依法先予执行。
内蒙古全区法院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实务研讨会会议纪要
22、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请求法院先予执行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条件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明确;
(3)申请人伤势严重,急需医疗费;
(4)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5)申请人有条件的,可责令其提供担保。
先予执行的数额应适当,一般应以医疗机构证明的当事人必需的数
额为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
的会议纪要
43、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对急需
的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
况裁定先予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
体问题的补充意见
2、人民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对急需
的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申请先予执行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
裁定先予执行,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在收到先予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可以从被执行人
交纳的交通事故责任保证金中支付相应的款额。
支付交通事故责任保证金额须经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交通管
理部门负责人核准,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支付手
续。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试行)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理
会议认为,依据、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
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
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
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的规定,人民法院
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除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
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安机关已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当事人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
责任认定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公安机关已对该事故进行了调解的,当事人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
的调解书;如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提交调节终结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当事人直接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起
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安机关事后作出责任认定并出具了调节
终结书,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
院应该受理。
会议认为,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除本条规定的受理条件外,下列情形也
应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理:
(1)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出具该事
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书面结论,受害人据此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费用抢救伤员的当事
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持公安
机关调解书、调解终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
造成的结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3)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后,如责任人未预付医疗
费或预付的医疗费不足以支付受害人已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受害人要
求责任人就医疗费用先行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先行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赔偿问题,并不受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节条件的约
束,以保证受害人能及时得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
受害人就医疗费提起诉讼后,申请对公安机关已暂扣的肇事车辆或责任
人的其他财产进行诉讼保全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进行诉讼保全;受害人
未申请的,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受害人申请
先予执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予执行。
三、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
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
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1、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另外,根据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
伤亡的,可以比照适用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21:43: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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