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大全

更新时间:2024-11-06 03:45:27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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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大全(2018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

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

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

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

分按照0.5%交纳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

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侵害姓名权、

交纳;超过5万元至10称权、肖像权、名誉

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权、荣誉权及其他人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格权的案件

0.5%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

其他非财产案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10

知识产权民事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

案件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商标、专利、

事行政案件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

当事人提出案

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每件交纳50元至100

每件100元至500

每件50元至100

每件500元至1000

每件交纳100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按照1%交纳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按照0.9%交纳

按照0.8%交纳

按照0.7%交纳

按照0.6%交纳

按照0.5%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财产案件收费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

额或者价额,按照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

侧按比例分段累计交

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

部分

..

.

申请费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申请执行人民法

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裁定、调解书,仲

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

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

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

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

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

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

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

标准交纳: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

1万元的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

部分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的部分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每件交纳50元至500

每件交纳50

按照1.5%交纳

按照1%交纳

按照0.5%交纳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

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

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

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每件交纳30

申请保全措施的,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

按照1%交纳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

部分

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

元。

依法申请支付令

依法申请公示催

告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

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每件交纳400

效力的

破产案件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每件交纳100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

但是,最高不超过30

交纳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每件交纳1000元至1

制基金的

海事案件的申请

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申请海事强制令的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

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

其他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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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

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

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

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

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

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

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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