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humble heart is a heart like a weed flower, not making fun of the outside world or caring about the world's
ridicule.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民事诉讼送达有哪些方式?
导读: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
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
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
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
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
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
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
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
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
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
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
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
的,由代收人签收。
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
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
解未能成立。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
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
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
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
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
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
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
的规定,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
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
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
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
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
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称
为委托法院,接受送达任务的法院称为受托法院。委托送达应当
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
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
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
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
达方式。根据《意见》第85条的规定,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
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
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
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
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
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
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
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六、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
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
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
据《意见》第88.89.90条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
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
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
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
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
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
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定期宣
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
情况在笔录中记明。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9:52: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0751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