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吴江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2、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
3、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
申请条件:1、吴江户籍居民在吴江居住工作的苏州其他区(县级市)户籍居民以及暂住吴
、
江的本省其他市居民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赴港澳旅游,随旅游团出
入香港或者澳门。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除外。
2、持有有效居住证明的省外异地居民。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墨水水笔或钢笔填写)
2.近期出入境证件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一张
3.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免提交居民身份证。)
4.省外异地居民还需交验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至受理窗口接受面见和必要的询问,并由受理人员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数据,
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受委托人代为申请;在同一受理部门、持
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旅游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受委托人代为申请.受委托人
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或换发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的,须提交该通行证。
3、登记备案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
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吴江行政服务大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1:45 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单独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
省外异地居民需30日。
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一次签注20元,二次签注40元。
收费依据:计价格 [2002]1097号 :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9:45:4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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