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书12篇

更新时间:2024-11-06 07:48:2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徐州学校)

A person lives and dies, but as long as you live, you must live in the best way.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行政复议申请书12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

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村三队 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 职务:书

住址: 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 电话: 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 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即《关

于对武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原为水 村三队村民, 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

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

包了 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

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机械厂面积为 平方米, 日领取了 平方米的集体

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

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 日武 承包后,依法

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 日。

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 农工商

总公司同意,组建了 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

新建部分厂房,于 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

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

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

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

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

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

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

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 ,而实

际上武 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

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

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 ]号文

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

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 号文件下发

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

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

“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

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

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

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

表武 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

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 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

一条第四款规定:“乡()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

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

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

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 平米是 公司所建,并不是武 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 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 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

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 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 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 村在

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

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

年当 公司法人武 收房租时, 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

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

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 村与 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 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

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

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 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

前身 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

没法上交, 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

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

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

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

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

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

有悖法律立法精神。 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件决定让 公司在

日内自行拆除 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

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

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

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

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

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

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 市土地

管理局[ ]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

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

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X

日期:20__X__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3

申请人:周某某,身份证号码:43HHH

HCYCCPCS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HH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HH市北路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0《限

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HH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HH市承办H省第十一届运动

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H省第十届运动会承办城市,

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__年,HH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HH市体育中心立项的

批复》、《关于HH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

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HH

市体育中心。后续的《H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__925

日,HH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HH市体育中

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

H省人民政府于20__12日以(20__)政国土字第00号下发

H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HH市国

土资源局征用合计.公顷的土地用于HH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HH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年省十

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

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

HH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

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

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

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20__)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

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

工作的意见》以及《H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

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__

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H省人民政府

(20__)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

已自动失效,HH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

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HH市国土

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

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

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

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

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

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

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HH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HH

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和HH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

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

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

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H新时代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

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

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

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

补偿依据。

()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H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H省征地程序

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HH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

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

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

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

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__年制定,明显不能

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

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

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

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

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

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H新时代房地

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20__)6号文件及H建发

(20__)76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

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

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

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

显失公平。

申请人:__X

日期:20__X__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x,法定代表人:__x

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____________。因

申请人不服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__81日作出的“高

工商案(20__)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请行政复议。

一、从程序上论,被申请人不能立案处理本案。

1被申请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

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本案,但《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只有当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时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亦即在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商标注

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申请时是无法受理本案的。对这

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

2223条均有严格规定。而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所谓《投诉书》

并非商标注册人的请求。

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9条规定,如果是外国

企业或外国人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

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本案被申请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

国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提出要

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请求,被申请人又何来管辖权?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如涉及涉

外商标侵权案件,被申请人除向其上级报告查处工作情况外还应

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但至今申请人未看到被申请

人有类似的报告材料,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被申请人无权管辖本

案。

4、听证中,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电动车”

这种行为是由于使用不当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本田”商标专用权,

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9条“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

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

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规定,“本田”商标注册

人在日本国,被申请人也无权管辖。

5、在听证结束后,被申请人以存在笔误为理由撤销了“高

工商听告字(20__)12号”重新作出了“高工商听告字(20__)

21号”听证告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此行为显然属于

滥用行政权的恶劣行为,该行为无法使其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合法有效。

二、从实体上论,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用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1、申请人认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标不存在任何不妥

或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在自己生产的电动车上标明和告知消

费者车辆系“金本田一电动车”,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行为。

2、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标也不构成对“本田”商

标的侵权。理由为:“本田”商标与“金本田一”商标在客观上

不近似,两个文字商标不仅在设计理念、图形含义上完全不同,

而且在视觉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个汉字组成,

且字体、大小、颜均一致,结合汽车、摩托车产品与电动自行

车产品的相关公众在市场中的感知规律和注意力程度、对比“本

田”与“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异以及不同产品的差别程度等因

素,可以综合判断出两个商标不近似,相关公众对商标或产品不

会产生混淆或对其________产生误认。

3、“金本田一”商标已经由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

公司于20__727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

册,该公司同意申请人使用此商标。申请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申请人生产的“金本田一”电动车是符合《关于对电动

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试行备案制的通知》的产品(见江苏省经

济贸易委员会〔20__61号和〔20__189号文件),在省内任

何地区均能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申请人在江苏省乃至全国

同类行业中生产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处理行政机关,无法举证充分的证

据证明“金本田一”商标存在侵犯“本田”商标的行为。听证中

被申请人的案件调查人认为,由于有两辆电动车商标印制的“金

本田一”的一字错印为1,故认定申请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

三个字系“鸡蛋里挑骨头”的行为,如果申请人要突出使用“金

本田”,为何销入高淳县境内的28辆电动车只有两辆用“金本

1”商标,而其他26辆均用“金本田一”商标?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

于申请人是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正常

的经济秩序,有违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故申请人特向贵府提起

行政复议,望能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____x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代理人:__x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5

申请人: 别: 龄:

位: 址:

编: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

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

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

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

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

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__13

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

一个具有山城特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

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

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

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

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

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

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

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__)江字

0008号关于华新都市花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原

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

“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

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

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

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

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

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

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就华新都市花园规划变更的具体行

政行为中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

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如下:

一、华新都市花园的建设方案设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

意,被申请人无权自行进行变更许可。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

政行为违反《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条之

规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

二、被申请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程序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之

处。

1、根据《规划管理公示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申请

人在进行变更规划许可证时,应当进行公示,而被申请人未进行

有效的公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四十七条、

建设部《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重庆市实施行

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四、五条、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

听证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此行政许可程序中,应告

知广大业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非但未履行听证告知

义务,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业主提出听证申请后,对其置之

不理,依然不举行听证。被申请人的此种行为已经损害了申请人

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3、被申请人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

理条例》第三十、三十三条。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

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渝规建

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认为,

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

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

看到被申请人为开发商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人民众的居住权利。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

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申请人: 年月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__中板厂,住所地:______号。

负责人:__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__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122日作出的__20__

__号关于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__

__号关于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__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

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__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__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

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

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

工作时间。20__108日上午__X受伤当时,__X所在的生产

组因为机长__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__X

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__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在工作场所内受伤。__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

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

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

科学的。

(三)__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

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

__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__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

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__X操作旋

切机,__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

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__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

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

__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

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

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__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

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__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

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

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

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

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__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

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__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

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__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

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被申请人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__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

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

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中板厂

20__X__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张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

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__130日(星期日)中午1208分许,本人将车

牌为鲁____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

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

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

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

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

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本人在争论时强

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

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

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

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

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

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

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

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时,

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

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

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

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__1117日公安部部

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__4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

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

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

(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

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

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

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

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并可以将该

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

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

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

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

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

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

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

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

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

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

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

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一)

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

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有保险吗?”

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

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

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

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

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

定书》《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的民警于

20__0130(星期日)中午12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

____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

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

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

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

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__X

日期:20__X__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8

申请人: 性别:_ 出生年月___

家庭住址:_ :____

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

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

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

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

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

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

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

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

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

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

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

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

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

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

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

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

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

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

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

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

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

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

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

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

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

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

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

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

登记管理办法》20__7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

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

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

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__7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91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

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此致

诸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〇__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9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的具体行

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__10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__929

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

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

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

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

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

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

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

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

规定,附送以下文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

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

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

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

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

规定,附送以下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

划意见;()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

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的具体行政行为

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

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

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

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

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

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__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__788号《关于省

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

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

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的具

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

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0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

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

生的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

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

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

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

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

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

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文书制作要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

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

址、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等。有共同申请人的,

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

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

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

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

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

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

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

第×号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一万

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

明三方面的内容: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

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

客观情况不符。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

的姓名、职业和住址。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

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格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

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1

申请人:____

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______号处理决定

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

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

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致

___________(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____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2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__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

__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_市市府路9号,

负责人:__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3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

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向____提出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__]1620)

事实及理由:

__X20__121日向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__126日下午16

时左右在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

伤。

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

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______

有限公司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

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

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

认定工伤,必须应当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

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

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

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

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

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

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 此致

____

申请人(公章):______有限公司

0__年六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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