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erson lives and dies, but as long as you live, you must live in the best way.整合汇编 简单易用(页眉可删)
行政复议申请书12篇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
称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责人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 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2
申请人:武某,男,_____岁,汉族,工人,
住址: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三队 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 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负责人:许某 职务:书
记
住址: _______市人民路_____号, 电话: _______。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或变更 市土地管理局“ 市 字[ ] 号文,即《关
于对武 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处理决定》。
主要事实及理由:
武 原为水 县 乡 村三队村民, 年元月,根据国家关于对
企业实行兼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寻求企业发展的政策,承
包了 农工商总公司下属的________机械厂,出任厂长,承包期
为 年,后经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批准,依法变更了公司名称,
为 有限责任公司。
原 机械厂面积为 平方米, 年 月 日领取了 平方米的集体
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因当时该厂与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线的
争议,故一部分土地凭证没有申领。 年 月 日武 承包后,依法
向县土地管理局申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面积为 平
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时间是 年 月 日。
武 出任厂长后,为使企业摆脱困境,经队、村以及 农工商
总公司同意,组建了 有限公司。公司因经营规模的扩大,准备
新建部分厂房,于 年 月 日正式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房
的用地申请,队上签署了同意办理的意见,而恰在此时,村上与
公司因承包租金问题发生争议,不给报件盖章并骗走了土地使用
证,致使建房用地手续不够完善。
有限公司为使企业正常运转,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
盘活土地资产,从总体上讲是符合国家关于盘活土地资产有关政
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对其进行的处理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的实事求是原则,而是不顾客观实际和后果,欲将企
业一棍子打死,这有悖法律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的精神,是不适当的。具体来说,市土地管理局行政决定的不当
之处主要是:
1.主体错误。市土地管理局[ ]号文的处理对象是武 ,而实
际上武 只是继宏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将自然人与法人混
为一体。主体错误,处罚不能成立。
2.适用法律错误。市土地管理局处理决定第一项处罚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该条文是针对非法
转让土地,而非出租集体合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处理决定第二项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发[ ]号文
件的“精神”进行处罚,这不符合《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机
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应遵循的有关规定。再者,中央 号文件下发
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亦下发了《关于贯彻的通知》,
中央和自治区两个文件通知的精神实质在《通知》中很清楚,即
“切实保护耕地”、“冻结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
非土地管理局处理文件第二项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
使用权,并重新安排给.村三队集体使用”的法律依据。
处理决定第二项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安排
给 村三队集体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一,继宏公司法人代
表武 与三队签订有合法的承包企业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
包企业时当然包括企业用地;第二,《 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四十
一条第四款规定:“乡(镇)村建设用地经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
用途和出让,严禁买卖和荒废。生产经营停止后须将土地归还集
体。”继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产经营,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
不应重新安排给三队使用。
3.查明事实不清
(1)房屋 平米是 公司所建,并不是武 个人行为,而其中呈
“ ”状的房子是原队上已打好的地基,属合建房屋;
(2)建房时经过了集体土地所有人 村和队的同意;
(3)房屋没有办下房产证是因为与 村就承包费交纳产生争
执,不盖章无法申办;
(4) 村将土地使用证原件骗走,导致相关手续无法申办;
(5)此案的举报人是 村,导致此案查处的真正原因是 村在
承包费官司没打赢后(见法院裁定),随即以整人的方式将武 举
报给土地局,而事实上,该地块的房屋建设是经村、队同意的,
但 年当 公司法人武 收房租时, 村已与该地块部分单位签订了
租赁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从而形成一个房屋或一块土地
有两个租赁合同的局面,而且, 村与 公司争收租金;
(6)该地块 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闲地块才出租
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将出租房屋的行为,按出租土地处理,显
然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
4.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就 公司来说,使用的土地在其
前身 机械厂时大部分为闲置土地,荒废多年,就连集体租金都
没法上交, 公司盘活土地资产,合理利用,这符合法律有关规
定。《土地管理法》第7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
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
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扩、
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
闲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如果我们
刻意去追求一种看似合法赦质不利于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形式,这
有悖法律立法精神。 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件决定让 公司在
日内自行拆除 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项中又规定“如该片土地
继续出租,联营建厂,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先转权,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手续”,这说明该片土地是允许进行工业或建设使用的,
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也批准为建设用地。市土地局不让其补办有
关手续而必须先拆除后办手续再盖房子是没有合理性的。自治区
党委、政府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的《通知》第四点第二段中
明确规定:“对于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的土地,必须在依法查处违
法行为后,按有关规定补办用地手续”,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综上所述,综观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所涉及的法律, 市土地
管理局[ ]号文件处理决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处理明显
不当,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第1、2、5、
点的规定,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撤销或予以变更市土地管理局
[ ] 号文件,以维护国家、集体、企业乃至个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__X
日期:20__年X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3
申请人:周某某,身份证号码:43,H省HH
市HC区YC乡CPC店S村民小组
被申请人:HH市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HH市北路
复议请求:
依法撤销HH市国土资源局怀国土资腾字【20__】第0号《限
期腾地通知书》。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征地依据明显不足。
(一)HH市体育中心项目系为HH市承办H省第十一届运动
会申请立项,然而该市已确定并非H省第十届运动会承办城市,
征地的事实前提已经不存在。
20__年,HH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HH市体育中心立项的
批复》、《关于HH市体育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均是
以“创造条件申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为前提,才同意建设HH
市体育中心。后续的《H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等均以上述立项为基础。据此,20__年9月25
日,HH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了《关于HH市体育中
心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报请省厅审批。基于当时上述情况,
H省人民政府于20__年1月2日以(20__)政国土字第00号下发
《H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同意HH市国
土资源局征用合计.公顷的土地用于HH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然而,目前的实际状况是:HH市已经确定不承办20年省十
运会,原规划方案被调整,原规划用于建设综合竞赛训练馆、游
泳馆等位置的土地被作为经营性用地,用于出让融资。显然,目
前HH市体育中心被改变其规划的土地用途,严重违背了为“公
共利益”建设的初衷,不符合国家关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
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规定,其继续按照原建设体育中心的
用途向村民征用土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
(二)原(20__)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
单已经依法失效,征地的批准前提已经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
工作的意见》以及《H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农用地
转用和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而体育中心项目用地自20__
年初获批后,未在两年内实施其征地补偿方案,H省人民政府
(20__)政国土字第00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批准文件
已自动失效,HH市国土资源局在未重新取得省人民政府的审批
的情况下以失效的文件继续征地已经构成严重违法,HH市国土
资源局目前对申请人的腾地通知系严重侵犯申请人对财产的合
法所有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被申请人的征地、拆迁安置程序违法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
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
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用集体土地的,
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乡人
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而HH市人民政府在未依法发布上述公
告及方案,违反了该办法的规定。
(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除HH市国土资源局外,还有HH
市体育局、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和HH市体育中心建设工程项目部等擅自发布相关征地、拆迁
安置文件,与被征地村民签订合同等,严重违反了征地拆迁由市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的规定。
(三)《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
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
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对申请人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H新时代
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系由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单方
面指定的,一方面HH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非拆迁人,另
一方面单方指定行为严重违反了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
透明的原则,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其评估结果显然不能作为
补偿依据。
(四)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确定程序违法。根据H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及《H省征地程序
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时,应当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申请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
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而HH市国土资源局在拟定及公布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时,并未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任何沟
通,未听取其任何意见,严重剥夺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
农户的合法权益,程序严重违法。
三、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行政行为严重不适当。
(一)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适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
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
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也就是说,
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标准是让的生活水平不因土地被
征用而下降。然而,一方面,被申请人的拆迁补偿未严格按其当
地的规定执行,另一方面,补偿依据系20__年制定,明显不能
反映目前申请人的生活水平,如按照目前被申请人确定对申请人
的征地拆迁补偿款,远远不能维持被征地前的生活水平。
(二)安置不当。《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
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HH市国土资源局在征用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过程中,并未依
法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甚至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
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都没有完全支付到位,
安置工作严重滞后,其置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于不顾,严重违
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估方法严重不适当。被申请人拟按照H新时代房地
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依H政办发(20__)6号文件及H建发
(20__)76号文件为依据对被拆迁房屋、附属物及二次装修的价
值进行评估补偿,评估咨询报告中甚至没有注明该报告所采取的
评估方法,但可以肯定的是评估报告未考虑申请人房屋的区位价
值,不是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其结论不能体现申请人利益,
显失公平。
申请人:__X
日期:20__年X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x,法定代表人:__x,
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____________。因
申请人不服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__年8月1日作出的“高
工商案(20__)第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提请行政复议。
一、从程序上论,被申请人不能立案处理本案。
1、被申请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
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受理本案,但《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只有当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时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亦即在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商标注
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申请时是无法受理本案的。对这
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第
22、23条均有严格规定。而本案被申请人提供的所谓《投诉书》
并非商标注册人的请求。
2、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如果是外国
企业或外国人提出保护其商标专用权请求的,必须通过国家指定
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本案被申请人认为注册商标权利人在
国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过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组织提出要
求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请求,被申请人又何来管辖权?
3、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
商标违法行为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如涉及涉
外商标侵权案件,被申请人除向其上级报告查处工作情况外还应
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报告。但至今申请人未看到被申请
人有类似的报告材料,这从另一侧面证明了被申请人无权管辖本
案。
4、听证中,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电动车”
这种行为是由于使用不当的企业名称侵犯了“本田”商标专用权,
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9条“商标与企业名称混淆的案件,发生在同一省
级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跨省级行政区域
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规定,“本田”商标注册
人在日本国,被申请人也无权管辖。
5、在听证结束后,被申请人以存在笔误为理由撤销了“高
工商听告字(20__)第12号”,重新作出了“高工商听告字(20__)
第21号”听证告知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此行为显然属于
滥用行政权的恶劣行为,该行为无法使其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合法有效。
二、从实体上论,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
用权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1、申请人认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标不存在任何不妥
或违反《商标法》的情形。在自己生产的电动车上标明和告知消
费者车辆系“金本田一电动车”,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
权的行为。
2、申请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标也不构成对“本田”商
标的侵权。理由为:“本田”商标与“金本田一”商标在客观上
不近似,两个文字商标不仅在设计理念、图形含义上完全不同,
而且在视觉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个汉字组成,
且字体、大小、颜均一致,结合汽车、摩托车产品与电动自行
车产品的相关公众在市场中的感知规律和注意力程度、对比“本
田”与“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异以及不同产品的差别程度等因
素,可以综合判断出两个商标不近似,相关公众对商标或产品不
会产生混淆或对其________产生误认。
3、“金本田一”商标已经由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
公司于20__年7月27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
册,该公司同意申请人使用此商标。申请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申请人生产的“金本田一”电动车是符合《关于对电动
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试行备案制的通知》的产品(见江苏省经
济贸易委员会〔20__〕61号和〔20__〕189号文件),在省内任
何地区均能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牌照,申请人在江苏省乃至全国
同类行业中生产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请人作为本案的处理行政机关,无法举证充分的证
据证明“金本田一”商标存在侵犯“本田”商标的行为。听证中
被申请人的案件调查人认为,由于有两辆电动车商标印制的“金
本田一”的一字错印为1,故认定申请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
三个字系“鸡蛋里挑骨头”的行为,如果申请人要突出使用“金
本田”,为何销入高淳县境内的28辆电动车只有两辆用“金本
田1”商标,而其他26辆均用“金本田一”商标?
综上,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
于申请人是严重侵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也严重破坏了正常
的经济秩序,有违建立和谐社会的宗旨。故申请人特向贵府提起
行政复议,望能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____x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代理人:__x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5
申请人: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住 址:
邮 编: :
被申请人:重庆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蒋勇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电测村237号
第三人:重庆华新国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铿
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锦绣山庄
第三人:重庆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渝
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87号18-2
复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
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超越职权,
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行政
复议法》的相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
于二○○七年二月十四日作出的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
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居住需要,购买了第三人(华新公司和东大公司)
联合开发的位于江北区五里店36号华新都市花园小区的房屋。
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批复《重庆市人
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华新都市花园方案设计的批复(渝府__13
号)》同意被申请人所确定的原规划许可方案,华新都市花园是
一个具有山城特的园林绿化示范居住小区,而第三人就小区景
观和配套设
施建设的承诺更为诱人。时至今日,第三人并没有兑现其所
做的诸多承诺,三期工程也一拖再拖,配套设施几乎为零,华新
都市花园成为了新的“烂尾楼”。
二○○五年底,第三人向被申请人提出变更华新都市花园的
规划方案。在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区分局公示程序后,小区内数
百名业主签名反对就小区规划方案进行变更,同时,业主委员会
也致函被申请人反对就规划方案进行变更。被申请人所属的江北
区分局依据广大业主的要求驳回了开发商的规划变更申请。
二○○六年三月九日,被申请人以《渝规建审(20__)江字
第0008号关于华新都市花园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原
则批准了第三人调整小区规划的新的设计方案。
二○○七年二月八日,第三人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召开所谓的
“三期建设吹风会”,告知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已经原则上获得通
过。二○○七年二月十二日,小区绝大多数业主联合向被申请人
提出就华新都市花园小区三期规划方案变更许可举行听证会,被
申请人对广大业主的听证申请置之不理。二○○七年二月十四
日,被申请人作出《渝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变更了华新都市花园的规划方案。二○○七年四月
十一日,被申请人最终向第三人违法下发了前述重要的文件《渝
规建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在就华新都市花园规划变更的具体行
政行为中违反法定程序,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申请人
的合同目的落空。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如下:
一、华新都市花园的建设方案设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
意,被申请人无权自行进行变更许可。被申请人作出的该具体行
政行为违反《重庆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第十三、第十六条之
规定,超越了其审批权限。
二、被申请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程序中其他违反法定程序之
处。
1、根据《规划管理公示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申请
人在进行变更规划许可证时,应当进行公示,而被申请人未进行
有效的公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四十七条、
建设部《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重庆市实施行
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四、五条、重庆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
听证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被申请人在此行政许可程序中,应告
知广大业主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申请人非但未履行听证告知
义务,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广大业主提出听证申请后,对其置之
不理,依然不举行听证。被申请人的此种行为已经损害了申请人
的申辩权和陈述权。
3、被申请人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违反《重庆市城市规划管
理条例》第三十、三十三条。
总之,被申请人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
定程序,请求复议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渝规建
证(20__)江字第032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认为,
被申请人作为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理应模范的遵守法律和法
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但我们可悲地
看到被申请人为开发商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人民众的居住权利。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广大人民众的生存、生活、居住权,
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重庆市人民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申请人: 年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6
申请人:__县__中板厂,住所地:__县__镇__号。
负责人:__X,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__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__,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20__】
__号关于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20__】
__号关于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__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
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__X的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__X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
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
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
工作时间。20__年10月8日上午__X受伤当时,__X所在的生产
组因为机长__X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__X
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__X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在工作场所内受伤。__X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
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
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
科学的。
(三)__X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
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
__X的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__X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
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__X操作旋
切机,__X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
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__X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
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
__X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擅自开机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工
作,不是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为了好奇、学习等个人目的而
去违规开机。
二、被申请人认定__X为因工负伤证据不足,程序严重违法,
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一)被申请人所依据的证据仅是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的证词,
所有证词雷同,其证人据申请人调查均与__X存在亲属等利害关
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实、信口雌黄、恶意串通,证词不可信,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作任何调查,甚至连申请人法定
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都没有联系,直到看到被申请人的认定书,申
请人及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请人已经启动了工伤认
定程序,被申请人仅凭__X等人的一面之词就轻率认定,是严重
违反法律规定的。
(三)被申请人在向__X等人单方调查核实的过程中经常只
有一人进行,严重的违反了《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__X的受伤并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条
件,其受伤完会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被申请人认定__X为因工负伤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
据,程序严重违法,严重偏袒__X一方,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
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
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县__中板厂
20__年X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张
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编号no.: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
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本人将车
牌为鲁____车停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十余米处,临时
接人上车,在即将驱车离开的时候被交警警车拦下。当时一民警
未表明身份,直接说:“驾驶证,行车证,有保险吗?”本人将
证件交出,出面的两位警察二话不说拿了证件,转头就走。本人
急忙上前询问理由和表示需要开车回乡下老家吃午饭,希望取回
证件。民警这才表示本人违章停车需要交,本人在争论时强
烈表示立即驶离的意愿并提出这种情况下应该先警告,民警却
说:警告不过来。而当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辆违章停车在十字路口
拐角处为何无警察管理时,该民警这样回答:忒忙,管不过来。
本人在辩解被无视后只能交付才拿回证件。该民警在没有对
本人所指的违章车提出异议的同时,除了以太忙为由推脱并没有
管理本人所指违章车,随即开车往东面谷山路方向离去。
(另,该民警自始自终都没有提出让本人驾车离开让道路畅
通,而且拿走本人相关证件的行为只能逼迫本人把车依然停在原
位。该民警警车就在本人面包车前几米处停驶,在缴纳时,
该民警称所在副驾驶位置不能缴纳,让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驾
驶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车民警缴纳(该民警原话:南边交不了,向
北边交去)。该民警不考虑本人和其他车辆道路安全和道路畅通
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他作为一个交警应尽的职责。)
申请人认为:
一、该民警的执法程序违反了20__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
长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__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
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第三条
第三款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第十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一)
(二)款规定。
二、该民警所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
定书》中所填违法行为代码为10390,处罚依据应为《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为《道法》)第九十三条第
二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
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
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并可以将该
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
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
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且不论民警同志所开处
罚决定书所填处罚依据为《道法》第九十条,民警同志并没有警
告本人驶离,还以本人相关证件要挟本人缴纳。
三、具体对照而言:
1、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
害程度相当。
根据该民警开具的《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
书》所填违法行为代码10390,在驾驶员在场且有驶离意愿的情
况下,本人被拦下且被,民警对本人违法行为的处理并没有
以事实依据;
2、该民警违反《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交通警察调查违法
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警察不但没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证件时态
度极其傲慢;
3、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十条: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
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
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该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证件后转头就走,并没有核对;
4、该民警违反《规定》第四十二条(一)(二):(一)
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依据极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诉和申辩,
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该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本人违法情况,以“有保险吗?”
为由索取证件,拿到证件转头就走。同时对本人辩解不予理睬,
在本人强烈表达驶离愿望的情况下仍以代码为10390的违法行
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定书》,严重违反
了《规定》中简易程序处罚的实施程序
5、再次强调,该民警在本人在场并主动表示愿意立即离开
的情况下,依旧坚持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议程序处罚决
定书》,与《道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违背立法本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警号为086632、姓名为张的民警于
20__年0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时08分许对申请人车牌为
鲁____车停放在大寺街与育才街十字路口东面的违章停车一事
的处理程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
第三款、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二条(一)(二)款之
规定;执法依据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
三条第二款规定,应认定为执法程序有严重瑕疵,执法依据适用
不当。
据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望复议机关能查明事实,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支持本申请人的申请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
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复议申请人:__X
日期:20__年X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8
申请人: 性别:_ 出生年月___
家庭住址:_ :____
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
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
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
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
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
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
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
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
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
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
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
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
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
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
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
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
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
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
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
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
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
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
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
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
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
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
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
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
登记管理办法》20__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
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
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
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__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91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
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此致
诸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〇__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9
复议请求: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
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
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0月19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__年9月29
日作出了《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核准省道
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厂房,故与申请人存在法律上的利
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具体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立项的法律法规。
1、未经用地预审核准立项,程序严重违法。
《国务院关于严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九条规定,
“??发展改革等部门要通过适当方式告知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
作,项目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后,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对建设
项目用地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
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
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
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
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
然而,被申请人作出粤发改《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
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
具体行政行为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出具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这严重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定。
2、欠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城市规划意见等核准立项的法
定要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核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项目申请
单位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时,应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
规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
划意见;(四)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请人作出《关于省道s268线__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
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前,并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
批意见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属于程序
严重违法。
二、未履行听证也未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违反法定程
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
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
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
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
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
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但__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粤发改【__】788号《关于省
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
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程序严重违法。
综上,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
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__】788号)的具
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撤销。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处申请行
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0
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有
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提交的,据以引起行政复议程序发
生的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
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
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
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
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
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
的予以受理,行政复议程序正式启动。
文书制作要点
(1)行政复议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
情况。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
址、等;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全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等。有共同申请人的,
应将每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分别写明。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
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
况。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复议的,应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申请人的名称和
详细地址等。
(2)复议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参照行政
复议法有关规定中的分类写,如拘留决定、查封货物决定、不颁
发卫生许可决定等。
(3)写明申请复议的目的、要求,即明确提出撤销或者变更
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卫生防疫站×字
第×号五千元的处罚决定、变更税务局×字第×号一万
元的处罚决定。
(4)事实与理由是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这部分应写
明三方面的内容:①事实。应客观地陈述引起具体行政行为的全
部案件事实,指出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认定的事实与
客观情况不符。②证据。为证明所陈述的事实,应列举出有关的
书证、物证、证人证言以及其他证据材料,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
的姓名、职业和住址。③理由。应在概括事实的基础上,授引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经过推理,论证复议请求的合法性。
(5)复议申请书的尾部应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由申请
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6)附项中应写明提交的申请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份数。
格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
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1
申请人:____
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
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
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撤销或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某个决议或处理意见,以
及诉求)
(列举文件依据和事实依据以及逻辑判断,证明被申请人的
议决或处理意见是错误的,申请人的诉求是合理的。)
此致
___________(被申请人单位)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行政复议申请书篇12
申请人:__市____有限公司,__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
__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_市市府路9号,
负责人:__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
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号),向__市__提出复议申请,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__]1620号)。
事实及理由:
__X于20__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__年12月6日下午16
时左右在申请人__市____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
伤。
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
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__市____
有限公司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
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
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
认定工伤,必须应当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
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
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
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
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
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
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十人社工伤认字[20__]1620号)。 此致
__市__
申请人(公章):__市____有限公司
二0__年六月二十六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9:25:1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0740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