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流转最新补偿标准
摘要:农村⼟地流转在现实社会中是可以经常看见的,有些⼟地流转是会有补偿的,但是很多⼈不知道补偿的标准是
什么。为了解答您⼼中的疑惑,店铺⼩编整理了农村⼟地流转最新补偿标准,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补偿标准
旱⽥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矿建设⽤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其他税费
1、耕地占⽤税,按每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的3%计算。由国⼟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省国⼟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以书⾯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地上抢栽、
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
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各市动迁办公
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
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
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签
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资源厅通过媒体向
社会公⽰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资源部门应按照《征⽤⼟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
事项。
6、⽀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按时⽀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当地国⼟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
费⽤的分配和使⽤情况进⾏监督。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层以上)每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补偿2800元。
砖⽡房每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补偿920元。
室外⽔泥地坪每平⽅⽶补偿165元。
沼⽓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补偿150—260元。
塑料⼤棚每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补偿180—330元。
砖⽯墙每延长⽶补偿190元。
格栅(含⼯艺格栅栏)每延长⽶补偿450元。
⼤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井(含压⽔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井(含泵⽔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征占林⽊补偿标准
1、林⽊补偿标准
⑴杨、柳、榆、槐树林⽊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⑵柞树林⽊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0元。
⑶红松林⽊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6000元。
⑷落叶松林⽊补偿费
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2、村民房前屋后林⽊补偿标准
⼀般林⽊(杨柳榆槐等)
幼龄林(1—10年⽣)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
中龄林(11—20年⽣)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
⽤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
未成林每亩86600元;
防护林、特种⽤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途林每亩76670元;
疏林地、灌⽊林地每亩50000元;
宜林地、采伐迹地、⽕烧迹地每亩43340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
(六)果树补偿标准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200元。
3、桃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280元。
4、葡萄树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90元。
5、枣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80元。
6杏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补偿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60元。
8、杂果树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40元。
(七)电⼒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补偿30000元;线路加⾼⽊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具、
线、占地、税⾦等费⽤)。
2、⾼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补偿47000元;线路加⾼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
具、线、占地、税⾦等费⽤)。
3、⾼压线路加⾼(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每基10000元,铁塔平
均每基10万元(含⾦具、线、占地、税⾦等费⽤)。
4、⾼压线路加⾼(220KV以上):砼双杆平均每基2万元,铁塔平均每基20万元(含⾦具、线、占地、税⾦等费
⽤)。
(⼋)邮电通讯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1、电话线路
⽊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000-2000元;
砼杆平均每根(含话线横担瓷瓶等)1500-3000元。
2、架空光(电)缆
⽊杆平均每根500元;
砼杆平均每根1000元;
光(电)缆每⽶50-150元。
3、地下电缆
电缆、光缆每⽶100-200元。
(九)农⽥灌溉⽔利设施动迁补偿标准
采取⼯程修复和补偿相结合的原则,按成本价适当补偿。
1、农村⼩型⽔库
⽔库⽔⾯(灌溉与养殖兼⽤)每亩补偿19000元;
⽔库⽔⾯(灌溉)每亩补偿16000元;
⽔库荒滩每亩补偿300元。
2、农⽥灌溉⽔利设施
⼩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15000-20000元;
排灌⼲渠堤坝每延长⽶补偿80元。
(⼗)⼚矿企事业单位动迁补偿标准
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房等
⽣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搬迁损失费⽤。
(⼗⼀)施⼯运输道路补偿标准
凡⼯程施⼯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期间由施⼯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程竣⼯后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修复。
乡村道路(沥青路⾯)视取料难易、路⾯宽度情况,每公⾥补偿20-35万元。
乡村道路(砂⽯路⾯)每公⾥补偿9万元。
乡村道路(⼟路⾯)每公⾥补偿4万元
(⼗⼆)乡村道路和⽥间作业道补偿标准
考虑农民众⽣产和⽣活需要,确需修建的乡村道路连接线和⽥间作业道,按补偿标准由各市组织实施。
村道路连接线(砂⽯路⾯)每公⾥补偿12万元(含征地费⽤、简易构造物)。
乡村道路连接线、⽥间作业道每公⾥补偿8万元
(⼗三)征地及动迁不可预见费
按签订的征地和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总费⽤的5%计算。不可预见费由建设单位负责使⽤,主要⽤于因⼯
程设计变更引发的扩⼤征地和地上附着物动迁的补偿;
⼯程设计时没有发现,征地动迁协议中没有列⼊的不可预见的地下构造物动迁补偿;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拒
的地震灾害等不可预见项⽬的补偿。涉及征地的不可预见项⽬,由省交通厅和省国⼟资源厅共同核定。
(⼗四)各市动迁办公室管理费
按省市签订的动迁补偿投资协议中所核定的总费⽤的3%计提。
各市动迁办公室为临时性机构,主要负责⾼速公路建设项⽬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和地⽅协调⼯作。市动迁办公
室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包⼲使⽤,不得超⽀。
(⼗五)⾼速公路占地赔偿——林地补偿费计算⽅法
⼀、苗圃地补偿费计算⽅法
苗圃地补偿费=该苗圃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苗圃地⾯积(公顷)补偿倍数
注:补偿系数=临时占地(指占⽤期⼆年以下,下同)为每年2.5--5倍;永久占⽤(指占⽤期三年以上,下同)为10--25
倍。
⼆、国有其它林地补偿费计算⽅法(不含苗圃地)
其他林地补偿费=所在乡(镇)农⽥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积林种补偿系数
三、集体其它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计算⽅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永久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积补偿倍数(6⾄10)
四、集体其它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计算⽅法(不含苗圃地)
集体其他林地临时占地补偿费=所在乡(镇)旱⽥地前三年年平均产值(公顷)林地⾯积补偿倍数(占⽤期⼀年为1.5-3
倍,占⽤期⼆年为5倍)
(⼗六)对拆迁特困户和丧失劳动能⼒没有⽣活来源的残疾⼈的房屋,由拆迁⼈按以下规定给予照顾:
1、对拆迁持有有效《市居民最低⽣活保障证》的住户,其拆迁货币补偿款低于5.5万元的,按5.5万元给予货币
补偿。
2、对拆迁持有有效《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证》的住户中的残疾⼈,其持有的《中华⼈民共和国残疾⼈证》标
明残疾标准
程度为⼀级、⼆级的听⼒、语⾔、肢体残疾的和标明视⼒、智⼒、精神残疾的,在第⼀条的基础上,再给予补助
1万元照顾。
(⼗七)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有关规定,依照现⾏当地物价市场,由省市主管部门举⾏听证会,与业主协商处理。
(⼗⼋)经济建设是民⽣⼯程,要征得⼈民理解与⽀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若有对众有
威胁,恐吓甚者暴⼒⾏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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