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增值税税率如何计算
⼟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地使⽤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以转让所取得的收⼊
包括货币收⼊、实物收⼊和其他收⼊减除法定扣除项⽬⾦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种税赋,不包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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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增值税税率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税率-扣除项⽬⾦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法:
和⼟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地增值税实⾏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50%、未超过扣除项⽬⾦额100%的部分,⼟地增值税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100%、未超过扣除项⽬⾦额200%的部分,⼟地增值税税率为50%。
按照⼟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与其他税种相⽐,⼟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税⾦及其他项⽬⾦额后的余
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较⼴。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
地增值税。换⾔之,凡发⽣应税⾏为的单位和个⼈,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员,⽆论专
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超率累进税率。
⼟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分级计税,增值率⾼
的,税率⾼,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按次征收。
⼟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转让的环节,实⾏按次征收,每发⽣⼀次转让⾏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次
税。
假设张先⽣于2004年以50万元购买了⼀套房产,2006年12⽉将以70万来出售。
1、张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其以核定⽅式来缴纳,则需要缴
纳的⼟地增值税为7000(700000×1%)元。
2、如果张先⽣能够提供购房发票,发票所载⾦额为50万,那么可扣除:
原值:500000;加计⾦额:500000×5%*2=50000;税⾦:契税为7500(500000×1.5%)元,转让时缴纳的营业税为
38500(700000×5.5%)、个⼈所得税按核定⽅式缴纳为7000(700000×1%)、印花税350元。
那么该套房屋的增值额为:700000—500000—50000—7500—38500—7000—350=96650元,未超过扣除项⽬
⾦额的50%,按照30%的税率计算。那么,⼟地增值税为:96650×30%=289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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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1:50: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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