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更新时间:2024-11-06 23:37:50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vp eye)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规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业务受理规程 ..............................................................

2

第一节意向受理规程 ..........................................................

2

第二节客户身份审核 ..........................................................

2

第三节适当性操作规程 ........................................................

3

第四节客户资质审核 ..........................................................

4

第五节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 ....................................................

5

第六节合同协议签署 ..........................................................

5

第七节客户资料档案管理 ......................................................

5

第三章账户业务受理规程 ..........................................................

6

第一节账户开户 ..............................................................

6

第二节账户资料变更 ..........................................................

8

第三节账户注销 .............................................................

10

第四节账户查询 .............................................................

10

第五节特殊业务办理 .........................................................

11

第四章资金业务规程 .............................................................

11

(一)客户入金(银行账户到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

12

(二)客户出金(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到银行账户): .........................

12

第五章交易业务规程 .............................................................

12

第一节委托业务 .............................................................

12

第二节行权委托 .............................................................

14

第三节交割业务 .............................................................

16

第六章强制平仓处理流程 .........................................................

17

第七章业务差处理流程 ...........................................................

20

第八章特殊情形下业务处理流程....................................................

20

(一)标的证券暂停上市和退市 ..............................................

21

(二)期权价格连续涨跌停 ...................................................

21

H21

客户资金被司法冻结 ...................................................

(四)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

21

(五)个人被暂停或中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

21

(六)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

21

附件: .........................................................................

21

.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

22

.股票期权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 .........................................

2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代理客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业务操作及管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业务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

权业务指南》《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风险控制指南》及公司相关

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 业务受理规程

第一节 意向受理规程

第三条客户首先按照有关要求,在公司开立商品期货账户,并按规定程序开立金融

期货账户。

第四条当客户的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满足公司《股票期权业务客户适当性

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后,客户方有资格提出在我公司开立股票现货账户、股票期权

账户。

第五条公司对有股票期权开户意向的投资做好事前投资者教育,详细介绍股票期权

业务相关知识,并揭示风险;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了解投资者具体情况;组织意向客户参与

模拟交易,进行股票期权业务知识测试。

第二节客户身份审核

第六条公司受理客户申请办理业务时,需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识别要点至少包括:

(一)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否与本人相符;

(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证件号码是否异常;

(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是否存在涂改、模糊或其它明显错误;

(四)各项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各项证件内容是否清楚明白,有无矛盾之处;

(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与证券账户卡所记载客户名称是否一致;

(七)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否已按规定完成年检;

(八)法人公章是否清晰,与授权委托书中的印章是否一致;

(九)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完整;

(十)委托代办的业务是否为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的授权项目;

(十一)授权项目的业务经办人是否为授权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书中的被授权人。

第三节 适当性操作规程

第七条公司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业务客户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对个人投资者的基

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金融类资产状况和期权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评估其是否适合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具体如下:

(一)公司客户适当性管理岗(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岗)须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基

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期权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对于评估

总分低于分的投资者不得受理其股票期权开户申请。

90

(二)适当性管理岗接受客户提交的股票期权书面征信材料,填写《股票期权自

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表),适当性管理岗在开户经

办人处签字确认;合规审计部进行复核,并在评估复核人处签字确认;投资者、业务部门

负责人、公司期权部负责人、分管期权部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在评估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基本情况评估

187

、投资者基本情况包括年龄与学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分与分,

两项评分相加为投资者基本情况得分。年龄评估依照投资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评估依照投

资者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等证明文件。

2

、操作流程

1

适当性管理岗核验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并留存复印件;

2

适当性管理岗在评估表“年龄”和“学历”项相应得分栏中填写分数。

(四)投资经历评估

1

投资者投资经历包括期权模拟交易经历、金融期货的交易经历两个方面,评估分

值上限均为分,两项评分取较低的分值为投资者投资经历得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

20

20

分。

2

、操作流程

(1)

适当性管理岗负责核验投资者身份证件,期权模拟交易经历证明材料;

(2)

适当性管理岗依据评估标准对投资者期权模拟交易经历或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进行评分,并在评估表“期权模拟交易经历”和“金融期货交易经历”项相应得分栏中

填写分数,两者得分取最小值,纳入计算。

()金融资产状况评估

公司从托管的客户本人的账户中导出近一个月的投资者净资产额凭证作为打分依

据。投资者净资产额包括证券市值和资金可用余额,两项可合并计算,但不含融资融券客

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市值和信用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分值上限为分,两项评分较

40

高者为财务状况评估得分。

()期权知识水平评估

公司在总部及全部分支机构开设期权知识测试考场。所有开设考场的分支机构应当

按要求设置“专区、专人、专机二

总部期权业务部及分支机构期权专岗人员组织测试。上述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期权知

识水平,同时熟悉测试组织要求和流程。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测试组织人员。

客户应通过公司现场配备的专门电脑完成在线测试,并打印出测试券及评分结果,

作为评分的依据,测试卷及评分结果作为客户开户资料,按规定归档保存。此项得分上限

分。

25

()综合评分

(1)

适当性管理岗按照计分原则,汇总对照评估表各项得分并在“总分”栏填写

得分;并告知客户评分结果,指导客户在评估表中“个人承诺”项签字确认;

(2)

适当性管理岗将净资产额凭证、知识测试试卷、交易结算单、综合评估表等客

户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复核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复核无误后办理后续业务。

第四节 客户资质审核

第一条客户选择标准

公司严格落实有关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根据股票期权交易的产品特征

和风险特性,区别客户的产品认知水平、股票期权风险、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客户,

审慎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一)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票期权交

易的情形;

(三)其他公司认定的不宜受理情形。

第二条客户资质评级

适当性管理岗负责对申请股票期权交易并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进行资质评级。负责

收集客户适当性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客户提交征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一

致性负责。期权业务部应在公司提交的征信材料基础上对客户进行资质调查和评级,确定

交易额度。

第五节 风险测评及风险揭示

第三条客户经理负责引导客户阅知《股票期权交易风险揭示书》,提示客户了解交

易规则,揭示业务风险,办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具体如下:

(一)核实客户是否已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指导其书面形式进行评估;

(二)及时向客户反馈评估结果,告知客户经评估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型,

提示客户关注公司股票期权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级别;

(三)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讲解从事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期权与股票、期货、

权证的区别等。确定投资者完全理解股票期权风险后指导其签署《股票期权交易风险揭示

书》。

第六节 合同协议签署

第四条开户经办人应向客户充分揭示风险,指导客户签署股票期权代理交易业务协

议。

(一)为客户讲解股票期权的基本知识、风险特征和风险等级。

(二)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判断其与股票期权业务的风险级别是否相

匹配。

(三)指导客户签署《股票期权代理交易业务协议》。

第七节客户资料档案管理

第五条股票期权业务客户档案应与其他客户档案分开归档,单独保管,且客户纸质

资料应当按期归档。

(一)客户办理股票期权账户开立、信息资料变更、销户、交易类资料、通知类

资料及客户办理股票期权账户挂失与解挂、冻结与解冻、清密、查询、股票期权证券账户

卡挂失补办等业务所产生的账户类资料,按照账号顺序排放的原则归档。具体流程如下:

1

、开户工作人员分类整理客户账户类资料和诚信类资料,必须核实客户本人的身

份证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2

、开户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将账户类资料上交合规审计部审核,合规审计

部审核客户资料是否清晰完整,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合同管理员。

3

合同管理员在收到客户资料后,将账户类和诚信类纸质资料按照账号顺序整理排

放,并注明归档的合同账号和归档日期。

420

、上述客户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客户股票期权账户销户后年。

(二)股票期权业务客户档案应与其他客户档案分开归档,单独保管。

(三)电子资料的归档

1

、由合规审计部按公司相关电子资料的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2

、电子资料的保存期限同纸质档案。

第三章 账户业务受理规程

第一节 账户开户

第六条股票期权账户的开立是指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衍生品交易资金账户、衍生

品合约账户和办理银期转账签约等操作。

第七条股票期权账户开户前,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需与公司签署期权经纪合同。

第八条股票期权账户开户流程

(一)证件及材料要求

1

、个人客户: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本人学历证明材料为其本人最高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学位证明材料为其本

人最高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2

、机构客户:

1

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只提供

复印件的,应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执行事

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授权内容须包括:授权申请开

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并参与相应交易)如为合伙企业的,提供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对

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签章,授权内容须包括:授权

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并参与相应交易,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合伙企业营业执

照上的记载为准,有多名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由其中一名在授权书上签字;执行

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在授权书上签字)若投资者为合伙企

业的,还需提供合伙协议或投资各方签署的创投企业合同及章程(须加盖公章)以及全

体合伙人或投资者名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

适当性评估相关材料;

(二)操作流程

1

、指导客户填写业务单据,核实相关信息,审核是否具备开户条件。

)开户经办人核实客户风险评估信息,对于未进行评估或评估到期客户,提示

1

并引导客户现场填写评估问卷进行风险评估。

2

开户经办人核实《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已经客户本人签字,指导客户填写

期权经纪合同。

2

开户经办人核实期权经纪合同中提供的联络方式与柜面系统中普通账户(包

括期货账户、普通证券账户和普通资金账户,下同)中的信息一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证件地址、联系地址、邮政

编码等。

3

开户经办人核实客户已经持有期货账户,需进行备兑开仓交易的还应

开立普通证券账户。

4

开户经办人核实客户普通账户状态非不合格、休眠等情况。

2

、客户身份识别与资料审核

1

操作员受理客户申请,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客户申请资料应填写规范、完整、正确。

2

复核员审查《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期权经纪合同等,各类开户资料信息

填写一致。

3

、操作员、复核员在相关开户资料上签字。

4

、操作员将证券账户卡、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等递交客户。

5

、操作员及时完成客户的开户资料影像扫描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归档。

第九条交易权限及额度

(一)交易权限及持仓额度设定

1

、适当性管理岗将客户分级结果录入交易系统,系统自动根据客户级别配置相应

的交易权限,由系统进行交易权限的前端控制。

2

、适当性管理岗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客户持仓额度并进行系统设置。

(二)交易额度设定及报备

1

、交易额度设定

适当性管理岗进入账户系统查询个人投资者的账户总资产及前个月日均持有的

6

沪市市值,取两者中的最大值作为个人投资者买入期权开仓的资金规模限额,并在系统中

进行交易额度预设置。

期权业务部审核分支机构提交的交易额度,最终确定客户交易额度,并在系统中进

行设置。

2

、客户交易额度报备。期权业务部将投资者的交易额度报送交易所。当客户基本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客户申请调整交易额度时,需重新对客户进行征信并重新确定交易

额度,并将调整过的额度及时报备交易所,报备成功后,方可授予客户新的交易额度。

第十条开通委托方式:为客户开通股票期权交易账户时,需要同时为客户开通相关

的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现场交易、电话交易等。

第二节

账户资料变更

第十一条客户股票期权账户的信息指账户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移动电话、联系地址、、企业性质等信息。

第十二条衍生品合约账户的信息变更,需按照规定向登记公司报备变更后的衍生

品合约账户注册资料。由于上海衍生品合约账户与同名的上海普通证券账户在配号时已

建立对应关系,因此向登记公司申报上海普通证券账户资料变更即视同报备已建立对应

关系的同名上海衍生品合约账户变更后的注册资料。

第十三条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非自然升位的,告知客户先至三方存管签约

银行办理相应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变更业务,待银行端业务办理完毕后,公司再办理相应信

息变更。

第十四条账户信息变更业务流程

(一)证件及材料要求

1

、个人客户: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安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自然升位及姓名、证件号码未发生变化的

无需提供);

3

填妥的相关变更申请单。

2

、机构客户:

除按照开户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外,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的变更证明(名称、证件号码未发生变

化的无需提供);

2

填妥的相关变更申请单。

(二)操作流程

1

、工作人员指导客户填写变更申请单;

2

、操作员识别客户身份,审核表单填写规范、准确、完整;

3

、操作员在柜台系统为客户同时变更衍生品交易资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银

期转账签约账户信息变更,保持客户重要信息的一致性;

4

、系统录入操作完毕后,将客户有关证件交复核员,等待复核员的实时复核;

5

、复核员复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复核操作员的变更流水;

6

、操作员、复核员在变更申请单上签字,并留存相关变更申请单、变更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

、操作员应及时完成股票期权账户资料变更业务资料的扫描工作,将股票期权业

务档案单独归档。

第三节 账户注销

第十五条客户申请注销股票期权账户的,须同时注销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及衍生品合

约账户。

第十六条股票期权账户销户需满足的条件:

(一)衍生品合约账户销户需满足的条件

1

、合约账户状态正常;

2

、无未平仓合约及无未了结结算事项。

(二)衍生品保证金账户销户需满足的条件

1

、衍生品合约账户已向登记公司注销成功;

2

、无未了结结算事项。

第四节 账户查询

第十七条股票期权账户查询与对账业务流程

(一)证件及材料要求

1

、个人客户: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机构客户: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二)操作流程

1

、操作员核对客户信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确认客户账户状态正常。

2

、操作员根据客户申请在股票期权业务管理系统通过相应菜单,进行相应对账与

查询操作,需要时打印对账单。

3

、操作员将对账单、客户证件递交客户。

第五节 特殊业务办理

第十八条协助司法执行

(一)公司协助客户股票期权账户的司法执行,应当根据有权机构的《协助执行

通知书》要求在了结该客户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合约后的剩余资金划转至司法机关指

定的收款账户。

(二)股票期权交易了结流程

1

经办部门审核司法机关提供的资料时,应向公务人员说明股票期权的业务特点。

2

、期权业务部风险监控岗审核经办部门提交的协助司法执行相关材料(重点关注

是否己按规定进行审批)无误后风险处置岗执行平仓操作。执行完毕后及时通知公司相

关部门该账户的处理结果。

3

、公司协助执行完毕后,应及时通知客户。

4

、操作员每日日终按相关要求归档。

(三)经办部门将有关资料提交财务部以资金红冲方式减记被执行人股票期权交

易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财务部通过股票期权存管银行办理资金划转,将相应款项划转至司

法机关指定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九条继承、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等情形

(一)当出现客户(自然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进行财产分割等情

形,相关权利人应对股票期权合约进行平仓,剩余资金划转至相关权利人的银行结算账

户。

(二)经办部门应按要求审核相关权利人提交的有效法律文书一财产公证书。

(三)资金划转:经办部门将有关资料提交财务部以资金红冲方式减记被继承人股

票期权资金账户资金,财务部通过股票期权存管银行办理资金划转,将相应款项划转至被

继承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章 资金业务规程

第二十条客户保证金的实时划转通过银期转账来实现,公司根据结算银行账户客户

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的变动情况,实时调整客户的资金账户余额。

(一)客户入金(银行账户到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

1

客户可通过公司提供各种委托方式或银行柜面、网银等发出入金指令,将资金从

绑定的银行卡划入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入金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

8:30-16:00

除外);

2

、结算银行判断现时段是否为可入金时段;

3

如果当前时段为可入金时段,结算银行检查客户银行账户资金是否足额;若当前

为非入金时间段,则返回银期转账指令失败;

4

、如果客户银行账户资金足额,划转申请成功,结算银行执行银期转账指令,将

资金从客户银行账户划付至公司客户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客户银行账户资金不足

额,则返回银期转账指令失败;

5

、银期转账成功后,结算银行减少客户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公司增加客户保证金

可用余额。客户保证金的划转通过银期转账来实现。

(二)客户出金(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到银行账户):

1

客户可通过公司提供各种委托方式或银行柜面、网银等发出出金指令,将资金从

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划入绑定的银行卡内,出金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

83016:00

假日除外);

2

、公司判断现时段是否为可出金时间段;

3

、如果当前为出金时间段,公司检查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可取资金是否足额;

若当前为非出金时间段,则返回银期转账指令失败;

4

、如果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可取资金足额,划转申请成功,公司将银期转账指

令转发相关结算银行,将资金从公司客户衍生品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划付至客户银行账户;

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可取资金不足额,则返回银期转账指令失败;

5

、银期转账成功后,公司减少客户保证金可取余额,结算银行增加客户银行账户

资金余额。

第五章 交易业务规程

第一节 委托业务

第二十一条 客户进行股票期权交易委托,公司客服人员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

交易、手机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进行。柜台委托作为应急委托方式,当周边委托方式无法

进行委托时,需客户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柜台进行委托,公司受理流程同现货柜台交易委

托受理流程。

第二十二条 委托时间:交易时间为上午下午

9 30,1300

-15OOo915-925

其中,上午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第二十三条买卖类型。买卖类型包括买入开仓/买入平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备兑

开仓/备兑平仓。

买入开仓:买入开仓指的是买入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买入成交后,增加权利方持

有头寸。

买入平仓指的是投资者作为义务方持有头寸(不含备兑开仓持仓头寸)买入期权,

成为无义务方或减少义务方头寸。

卖出平仓指的是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投资者作为权利方持有头寸时才可卖出

平仓,且卖出合约数量不得超过持有的头寸。

卖出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卖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卖出成交后,增加义务方持有头

寸。

备兑开仓指的是投资者在拥有标的证券(含当日买入)的基础上,卖出相应的认购

期权(百分之百现券担保,不需现金保证金)。

备兑平仓,指投资者通过备兑平仓减少备兑策略持仓头寸。平仓后,释放被冻结的

合约标的。

第二十四条 为投资者提供以下几种委托指令:

限价指令:投资者可设定价格,在买入时成交价格不超过该价格,卖出时成交价格

不低于该价格。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市价剩余转限价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

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转限价(按成交价格申报)。

市价剩余撤消指令: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

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FOK

限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限价(需提供价格)申报。

FoK

市价申报指令: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市价申报。

第二十五条证券锁定与解锁

在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以将已持有的证券(含当日买入,仅限标的证券)作为备兑

开仓的保证金,由交易所进行锁定(当日有效),亦可解锁。当证券余额不足时,将返回

失败。

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投资者指令后,优先锁定当日买入的证券份额(锁定之前买入

的),再锁定申购的份额或赎回的成份股份额;优先解锁非当日买入的证券份额,

ETF

再解锁申购的份额或赎回的成份股份额。解锁的当日买入证券当日仍不能卖出,但

ETF

可用于申购/赎回

ETF

0

对非当日备兑持仓的平仓(优先平非当日),释放被锁定的合约标的(增加可解冻

的“非当日买入”合约标的额度)。

第二十六条保证金收取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权利方(买方)需缴纳权利金,期权义务方(卖方)必须按照

规则缴纳保证金;每日收市后(或盘中)登记公司根据价格波动情况对期权义务方计收

维持保证金。

股票期权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登记公司向公司收取保证金,公司向客户收取保

证金,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低于登记公司向结算参与人收取的保证金。

交易费用收取原则和费用调整审批流程

交易费用收取原则:公司根据股票期权交易成本的测算结果并参照行业费率等因素,

统一制定公司股票期权交易费用标准,公司客户交易费用标准不低于交易所、登记公司对

公司收取的一级费用,不高于监管机构、交易所规定的最高标准。

调整审批流程:交易费用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相关业务部门执行。在公司统一制

定标准范围内,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并参照公司期货交易费用相关管理办法

执行;超出公司统一标准的特别佣金,按照“特别佣金申请、审批”相关流程执行。

第二节行权委托

第二十七条 客户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委托,原则上引导客户通过网上交易、手机

委托等自助委托方式进行,柜台委托作为应急委托方式,当周边委托方式无法进行委托

时,需客户持身份证原件至公司柜台进行委托,公司受理流程同现货柜台交易委托受理流

程。

第二十八条 行权委托时间:最后交易日暨行权日,行权时间为上午

9

15-11309:25-9:301300-153015:0015:30

不接受指令),下午增加

段)。

行权指令申报当日有效。行权指令由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等周边委托方式发起,

权申报可多次申报,行权数量累计计算,客户可撤消行权委托。行权日买入的期权,当日

可以行权。

同一合约有效行权累计数量如果超过当日该账户该合约净持仓数量,按净持仓数量

计算。行权交割为日(被分配行权的投资者可于日买入标的证券)。

E+1E÷l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投资者发出的行权指令进行有效检查:

首先对投资者持有期权的行权日期、期权数量进行验证,委托数量不得超过净持仓

数量;

根据行权的数量判断投资者是否具备行权所需的股票和资金;

如果满足要求,按照行权数量冻结期权,减少期权可用数。行权方也可以部分行权。

根据投资者行权的内容冻结投资者相应的资金或标的以确保行权成功;

行使认购期权:冻结相应的资金,冻结资金二行权的标的数量*合约乘数*行权价格。

行使认沽期权,冻结相应的标的证券,标的冻结数=行权数量*合约乘数。

第三十条行权提醒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临近行权日前个工作日起每日对持仓客户发出提醒通知,

5

括对权利方的通知与义务方的通知,提醒客户参与行权或及时进行平仓。

第三十一条 自动行权服务

(一)自动行权服务协议签署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自动行权服务,客户使用自动行权服务需与公司签署自动行权协

议约定自动行权条件及方式。自动行权协议可通过公司柜台签署或通过网站、交易客户端

等公司支持的自助方式签署。

自动行权触发条件依据客户行权所期望的收益率确定。

收益率二(行权日标的证券收盘价-行权价)*合约单位-权利金及费用-行权费用]

/(权利金及费用+行权费用)

(二)行权日自动行权操作

行权日,系统按照设定的行权条件计算列出需自动行权的账户。

行权日分,运营管理岗对达到自动行权条件的账户进行集中触发操作,统

1510

一发出行权指令。

(三)自动行权通知

行权日自动行权操作完成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客户发出自动行权通知,告知客户

己进行行权并可在前自行撤单。

1530

第三十二条 行权费用收取原则和费用调整审批流程

行权委托的交易费用参照期权交易费用收取原则及调整审批、流程执行。

行权后的费用收取、审批流程按照公司现行费用收取及调整审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交割业务

第三十三条 资金与证券均足额

E+1E+1E+1

日日终,客户衍生品资金账户内日前已开立合约日未平仓部分维持

保证金暂不释放。衍生品资金账户可用于行权交收的资金二上一交易日日终资金余额+

日入金一当日出金+日前已开立合约日平仓释放的保证金。

E+1E+1

如果行权资金应付方资金足额,证券应付方股票足额,结算部根据登记公司结算结

果,完成公司与客户的清算,完成证券的划付与资金交收。

第三十四条资金足额,证券不足

E+1

日日终,如果证券应付方股票不足,认定投资者证券交收违约,进入行权证券

交收违约处理。

如果证券交收违约,登记公司日日终根据日标的证券的收盘价,股票按

E+1E+1

照收盘价*按照收盘价*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现金结算的资金

1+15%ETF1+8%

交收并入到日行权资金交收中完成。

E÷l

如果客户衍生品资金账户上资金足额可用于现金结算,不构成行权交收违约。

如果客户衍生品资金账户上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结算资金,形成行权交收违约。

公司动用自有资金垫付完成行权交收,公司扣收客户衍生品资金账户上释放的保证金及

行权应收资金用以弥补垫付的资金及违约金等,仍有不足的通知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第三十五条 证券足额,资金不足

资金交收违约(认沽期权义务方):行权时资金交收日日)如客户作为义

(E÷l

务方资金余额不足无法完成行权资金交收,则该客户行权资金交收违约。

客户保证金账户内无足额资金进行行权交收,采用公司自有资金向中国结算垫付资

金完成交收,然后申请将该客户被行权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证券通过交易系统申请划入该

公司的处置证券账户。

具体流程如下:日为交割日)

T

IT-IT

日为认沽期权最后交易日。日日终,客户被行权指派。

2T

日收盘时客户保证金账户仍无足额资金。

3T

日公司从自有资金资金账户垫付资金至客户衍生品保证金账户,完成交

收。并通过交易系统发送指令,将客户被行权获得证券部分或全部划入处置证券账户。

4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日终行权结算时,如公司结算准备金足额,该客户被

行权所获证券按公司申请数量划入公司处置证券账户,并向保证金监控系统提交资金分

配(用于偿还公司垫款、利息等)信息。

第六章 强制平仓处理流程

第三十六条 强行平仓触发条件

当客户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可以对其相关持仓进行强行平仓:

111OO

客户维持保证金低于公司标准,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次一交易日上午

前)补足;

2

、持仓量超过公司核定的持仓限额;

3

、因客户或公司违规、违约被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公司要求强行平仓;

4

、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

、应予强行平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

(一)先平期权合约(包括持有的权利仓合约)再平现货担保品,备兑开仓的合

约不进行平仓;

(二)先平需要保证金多的、持仓量大的以及近月流动性好的合约;

(三)强行平仓执行到客户的现货担保品或者保证金足够担保期权合约即可停止。

(四)由于价格涨跌停板限制或其他市场原因,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当日无法全

部完成的,剩余强行平仓数量可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但当日维持保证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垫付),仍按照上述平仓原则执行,直至符合交易所规定;

(五)有关持仓的强行平仓只能延时完成的,由此产生的亏损,由客户承担;未

能完成平仓的,该客户应当继续对此承担持仓责任或交割义务;

(六)由公司或交易所执行的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仍归直接责任人,因强行平仓

产生的亏损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七)直接责任人是客户时,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公司先行承担后,公司再

自行向客户追索。

(八)义务仓平仓完后,如资金为负,可对持有的权利仓合约进行卖出平仓,直

到资金不为负值。如资金仍为负,由公司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先进行垫

付,再向客户追缴。

第三十八条强行平仓的处理

(一)强行平仓通知

在采取强制平仓措施之前或之后业务部门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且留痕,保障客户

的知情权,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二)强制平仓策略

一、客户维持保证金不足强行平仓处理:

(一)按合约品种(同一合约标的)计算所需保证金(备兑开仓持仓除外),按所

需保证金金额对合约品种进行排序,先平保证金多的合约品种;

(二)对同一合约品种,按流动性(最近个交易日日均成交张数)持仓量(流

5

动性一样,按持仓量)进行排序,先平流动性好、持仓量多合约;

(三)根据上述排序与持仓头寸,确定具体需平仓的合约及其平仓头寸(按强行

平仓执行到客户的保证金足够担保期权合约即可停止原则)。

二、客户持仓超仓强行平仓处理:

(一)立即限制该客户开新仓(针对持仓超仓的该合约标的的该方向),并通知

客户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二)对客户不执行,按照该账户该合约标的该方向的所有合约非备兑持仓数量

由大到小的顺序选择合约进行平仓(持仓符合要求即止)。

三、公司结算准备金不足或超仓需对客户进行强行平仓处理

参照登记公司对公司强制平仓原则、结合与客户沟通情况确定需平仓的合约账户、

品种、数量,直至公司结算准备金足额或至公司持仓限额之内。

(三)强制平仓的执行:

1

、风险监控岗发现触发强制平仓条件的账户,将触及强平条件的账户传递至风险

处置岗。

2

、风险处置岗向客户发送强制平仓通知,并根据平仓策略制定平仓预案;强制平

仓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平仓品种的顺序、委托方式、委托价格、委托数量、异常市场情况下

的处理方案等。

3

、风险处置岗执行强制平仓预案执行强行平仓操作。

4

、风险处置岗应跟踪强制平仓指令的成交情况、直至强制平仓执行完毕。

5

、风险处置岗应将强制平仓结果通知客户。

(四)平仓报告及档案保存:

强制平仓执行完毕后,形成强制平仓报告。

业务部门应做好强制平仓留痕工作。在逐日盯市和强制平仓过程中产生的日志、

计表等工作底稿;平仓预案、平仓变更、平仓报告等作为预警及风险处置类档案,按公司

档案管理相关要求,按照日期先后顺序装订、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年。

20

(五)其他:

如果合约全部平仓完毕仍不足弥补亏损,需要公司先行垫付的,期权业务部形成书

面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债务追索,分支机构及期权业务部予以协助。

第七章 业务差处理流程

第三十九条业务差错的种类

股票期权业务中的业务差错指由于人为或系统性原因造成的对业务正常进行产生

不利影响的差错,不利影响包括:

(一)造成客户或公司经济损失的;

(二)造成客户不便,引起客户投诉的;

(三)造成公司或公司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

(四)需要公司进行资金或证券调整的;

(五)其他不利影响。

股票期权业务中的差错包括人为性差错及系统性差错。人为性差错指由于个人原因

造成的差错,如未按照公司制度流程要求受理客户业务申请、系统录入错误、未履行岗位

职责出现疏漏等;系统性原因只因为通信中断、系统漏洞等造成的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差

错。

第四十条处理原则

(一)对于人为性差错,对责任人实行“赔、罚结合”的处罚原则:

1

、因业务差错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

、如果损失金额巨大,公司还将给予责任人调离岗位、降级、除名等处罚;触犯

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对于系统性差错,需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如属于系统管理不善造成的

差错,则视为人为性差错。

对于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公司不可预测或无法

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因素所造成的系统性差错,由公司总

部相关部门共同认定后,充分考虑当事人有无过错,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一条处理流程

业务差错的处理比照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章 特殊情形下业务处理流程

第四十二条 特殊交易事项包括:标的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连续涨跌停、客户资金

被司法冻结、中止股票期权业务资格等情形。

(一)标的证券暂停上市和退市

如果标的证券停牌,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停牌。当标的证券被摘牌时,对应期权合

约也会被摘牌。期权交易市场有权根据市场需要暂停期权交易。当期权交易中断或者被限

制行权时,期权买方的头寸将会被锁定,直到限制解除或者期权重新开始交易。如发生此

种情形,根据情况进行信息公示及客户提醒工作。

(二)期权价格连续涨跌停

如果期权价格出现连续涨跌停,客户保证金不足触发的平仓操作将可能无法进行,

公司将采取提高保证金的方式控制风险。运行管理岗上浮客户保证金收取比例。

(三)客户资金被司法冻结

风险监控岗在日间盯市时发现因司法冻结导致客户维持客户保证金不足的,应及

时通知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补足。

如客户未按时补足的,结算部按照强行平仓要求进入强行平仓流程。

(四)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公司应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监管机构通知公司暂停或终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时

起,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告,具体措施为:

自接到监管机关通知公司之日起,公司公告暂停股票期权业务,并根据监管部门要

求制定客户安置方案。

(五)个人被暂停或中止股票期权交易权限

自接到监管机关通知起,结算部立刻限制客户的交易权限,限制客户开新仓,并通

知客户及所在公司,并按照监管机关的要求进行平仓处理等。

(六)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应做好充分的信息报告,在公司被司法机关通知进入破产程序时,以书面方式

及时通知股票期权持仓的投资者。

附件:

.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自然人综合评估申请表

.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市场风险莫测务请谨慎从事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期权业务的所有风险。客户

在参与期权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及协议条款,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

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期权业

务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一般风险事项

(一)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充分理解期权投资者应当具备的经济能力、

专业知识和投资经验,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投资经历、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

制能力、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业务。

(二)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了解期权的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业务规则和各类公告信息以及期权经营机构的相关法

律文件。

H

提示客户在办理期权业务前,应当充分了解期权业务的风险特点。期权不同

于股票交易业务,是具有杠杆性、跨期性、联动性、高风险性等特征的金融衍生工具。期

权业务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损失的总额可能超过全部保证金。

(四)提示客户期权业务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客户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上

交所及期权经营机构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客户的各项要

求以及依据制度规定对客户的综合评价结果,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客户

投资获利的保证。客户应根据自身判断做出投资决定,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

承担期权交易结果和履约责任。

(五)提示客户期权经营机构对个人客户参与期权交易的权限进行分级管理。个

人客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后,其期权交易权限将根据分级结果确定。期权经营机构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调低个人客户的交易权限级别,个人客户只能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权限

参与期权交易。

(六)提示客户在与期权经营机构的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如提供给期权经营机构

的身份证明文件过期、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期权经营机构提供新的相关材料。

否则,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拒绝客户开仓和出金指令,并有权进一步限制客户的交易权限。

客户在开户时提供的其他信息发生变更时,也应及时向期权经营机构更新。如因客户未能

及时提供更新信息而导致的后果、风险和损失由客户承担。

二、交易风险事项

(一)提示客户期权合约标的由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选择,并非由合约标的发行

人自行决定。上交所及合约标的发行人对期权合约的上市、挂牌、合约条款以及期权市场

表现不承担任何责任。期权的买方在行权交收前不享有作为合约标的持有人应当享有的

权利。

(二)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买入交易时,可选择将期权合约平仓、持有至到期行

权或者任由期权合约到期但不行权;客户选择持有期权至到期行权的,应当确保其相应账

户内有行权所需的足额合约标的或者资金。持有权利仓的客户在合约到期时选择不行权

的,客户将损失其支付的所有投资金额,包括权利金及交易费用。

(三)提示客户卖出期权交易的风险一般高于买入期权交易的风险。卖方虽然能

获得权利金,但也因承担行权履约义务而面临由于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可能承受远高于该

笔权利金的损失。

(四)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关注合约标的价格波动、期权价格波动及

其他市场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由于期权标的价格波动导致

期权不具行权价值,期权买方将损失付出的所有权利金;期权卖方由于需承担行权履约义

务,因合约标的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可能远大于其收取的权利金。

(五)提示客户关注期权的涨跌幅限制,期权的涨跌幅限制的计算方式与现货涨

跌幅计算方式不同,投资者应当关注期权合约的每日涨跌停价格。

(六)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关注当合约标的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份额拆分或者合并等情况时,会对合约标的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交所将对尚未到期的期权合约的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合约的交易与结算事宜

将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七)提示客户关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对应期权合约交易也

停牌;当期权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等情形时,上交所可能对期权合约进行

停牌。

(八)提示客户在进行期权交易时,应当严格遵守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市场公

告中有关限仓、限购、限开仓的规定,并在上交所要求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客户

的持仓量超过规定限额的,将导致其面临被限制卖出开仓、买入开仓以及强行平仓的风

险。

(九)提示客户关注期权合约可能难以或无法平仓的风险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市场交易量不足或者连续出现单边涨跌停价格时,期权合约持有者可能无法在市场上

到平仓机会。

(十)提示客户关注组合策略持仓不参加每日日终的持仓自动对冲,组合策略持

仓存续期间,如遇个以上成分合约已达到上交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自动解除触发日期,

1

该组合策略于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除上交所规定的组合策略类型之外,投资者不得对组合

策略对应的成分合约持仓进行单边平仓。

(十一)提示客户上交所以结算参与人为单位,对结算参与人负责结算的衍生品

合约账户的卖出开仓、买入开仓等申报进行前端控制。无论客户的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

结算参与人日间保证金余额小于卖出开仓申报对应的开仓保证金额度或者买入开仓申报

对应的权利金额度的,相应卖出开仓或者买入开仓中报无效。

三、结算风险事项

(一)提示客户资金保证金与证券保证金的出入金方式及限制存在差异。客户向

期权经营机构提交的证券保证金,将统一存放在结算参与人在中国结算开立的客户证券

保证金账户中,作为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提交的证券保证金,用于结算参与人期权结算

和保证期权合约的履行。

(二)提示客户其交纳的保证金将用以承担相应的交收及违约责任,结算参与人、

期权经营机构代其承担相应责任的,将取得相应追偿权。

(三)提示客户期权交易二级结算中存在以下风险:客户未履行资金、合约标的

交收义务,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

客户履行资金交收义务而结算参与人未向中国结算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将导致客户面临被

限制开新仓、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无法获得应收合约标的的风险;结算参与人(或期

权经营机构)对客户交收违约而导致客户未能取得应收合约标的及应收资金的风险。

(四)提示客户期权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在进行期权卖出开仓交易时,

客户应当保证各类保证金符合相关标准;当保证金余额不足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所需

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客户将面临被限制开新仓以及未平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等风

险,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客户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强行平仓的费用、强行平

仓造成的损失以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五)提示客户如果其保证金不足且未能在期权经营机构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

平仓,或者备兑证券数量不足且未能在期权经营机构规定时间内补足备兑备用证券或者

自行平仓的,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期权经纪合同的约定

对其采取强行平仓措施。如果由此导致结算参与人出现保证金不足或者备兑证券不足的,

中国结算将根据业务规则的规定对结算参与人实施强行平仓,由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将

由客户承担。

(六)提示客户关注无论其保证金是否足额,如果结算参与人客户保证金账户内

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自行平仓的,中国结算将按照业务规

则规定对结算参与人采取强行平仓措施,有可能导致该客户持有的合约被实施强行平仓。

(七)提示客户在期权交易时,期权合约及备兑证券存在被司法冻结、扣划等风

险。提示客户进行备兑开仓时,存在因日终没有足额备兑证券导致备兑开仓合约被强行平

仓的风险;在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下,备兑证券还将被提前用于已到期合约义务仓的行权

交割。备兑开仓持仓存续期内,因司法执行、合约调整、被提前用于行权交割等原因导致

备兑证券不足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客户将面临备兑开仓合约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八)提示客户如使用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情形下因送股、转增等公司行为形成

的无限售流通股作为备兑证券,如行权结算时尚未上市的,将不可用于行权交割,不足部

分客户须及时补足,否则将面临合约标的行权交割不足的风险。

(九)提示客户在期权交易时,如果出现行权资金交收违约、行权证券交割不足

的,结算参与人(期权经营机构)有权按照业务规则规定及期权经纪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客

户收取违约金等。

四、行权风险事项

-)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买方在规定时间未申报行权的,合约权利失效。

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

顺延)提示客户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出现上交所规定的异常情况的,期权合约的最后交

易日、到期日、行权日相应顺延,行权事宜将按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二)提示客户应当熟悉期权行权的规则和程序,在期权交易行权时,期权合约

数量、行权资金及合约标的不足将可能导致不足部分对应的行权为无效申报。

(三)提示客户期权行权原则上进行实物交割,但在出现结算参与人未能完成向

中国结算的合约标的行权交割义务、期权合约行权日或交收日合约标的交易出现异常情

形以及上交所、中国结算规定的其他情形时,期权行权交割可能全部或者部分以现金结算

的方式进行,客户须承认行权现金结算的交收结果。

(四)提示客户以现金结算方式进行行权交割时,合约标的应付方将面临按照上

交所或者中国结算公布的价格进行现金结算而不能以实物交割方式进行行权交割的风险;

合约标的应收方则存在无法取得合约标的并可能损失一定本金的风险。

(五)提示客户如果到期日遇合约标的全天停牌或者盘中临时停牌的,则期权合

约的交易同时停牌,但行权申报照常进行。无论合约标的是否在收盘前复牌,期权合约的

最后交易口、到期口以及行权日都不作顺延。

(六)提示客户在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有可能因期权合约交易停牌而无法进

行正常的开仓与平仓。

(七)提示客户当合约标的发生暂停或终止上市,上交所有权将未平仓的期权合

约提前至合约标的暂停或终止上市前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权合约于该日到期并

行权。

(八)提示客户关注衍生品合约账户内的期权合约通过该账户对应的证券账户完

成合约标的交割。客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内存在未平仓合约或清算交收责任尚未了结前,

户衍生品合约账户的销户及对应证券账户的撤销指定交易及销户将受到限制。

五、其他风险事项

(一)提示客户关注当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重大差错、市场操

纵等异常情况影响期权业务正常进行,或者客户违反期权业务规则并且对市场产生或者

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可以按照相关规则决定采取调整保证金、调整涨跌

停价格、调整客户持仓限额、限制交易、取消交易、强行平仓等紧急措施,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提示客户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上

交所、中国结算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或者重大差错等原因,导致期权合约条

款、结算价格、涨跌停价格、行权现金结算价格、保证金标准以及与期权交易相关的其他

重要数据发生错误时,上交所、中国结算可以决定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

(三)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业务可能面临各种操作风险、技术系统风险、不可抗力

及意外事件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期权经营机构、结算参与人、

交所或者中国结算因电力、通讯失效、技术系统故障或重大差错等原因而不能及时完成相

关业务或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等情形。

(四)提示客户利用互联网进行期权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并承担由此

导致的损失:由于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受到网络黑客

和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网上交易及行情出现延迟、中断、数据错误或不

完全;由于客户未充分了解期权交易及行情软件的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

风险,导致对软件使用不当,造成决策和操作失误;客户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期权

经营机构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兼容,可能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客户缺乏网上

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交易失败或交易失误;客户密码失密或被盗用。

(五)提示客户关注上交所、中国结算以及期权经营机构发布的公告、通知以及

其他形式的提醒,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期权交易相关业务规则、保证金标准、证券保证金范

围及折算率、持仓限额等方面的调整和变化。

(六)提示客户关注期权业务中面临的各种政策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须作出重大调整或者终止该业务。

以上《股票期权风险揭示书》的各项内容,本人/单位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愿

意自行承担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请客户抄写以上划线部

分)

客户: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署日期:年月日

.股票期权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表

投资者拟申请的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期权)交易权限:

(注:由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根据投资者本人的意愿,在相应栏目内打

“√”)

口一级:(持有期权合约标的时,进行备兑开仓、保险策略交易以及平仓、行权

委托权限)

□二级:(一级委托权限及买入开仓、卖出平仓委托权限)

口三级:(各类期权交易委托权限)

指标项目 指标明细 分值 得分 计分原则

一、基本情况

≤15

分取两者相加的分值,纳入计算

18-223

(含)

8 22-65

3 65

1

4

7

年龄 限选一栏

(含)

岁以上

中专及以下

学历 限选一栏

大专

本科及以上

≤20

分取两项较低的分值,纳入

二、相关投资经历

是否具备拟申请交易权限要求的期

权模拟交易经历

计算

0

20

0

20

≤40

分选计

算得分

限选一栏

是否满足在期货公司开户个月以上并

6

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三、金融类资产状况

、—*

三级投资

不足

5020

限选一栏

取相应权 限所适用栏目

期货公司托管的个

人投资者净资产

限选一栏

(证券市值和

者适用指

5040

万(含)以上

资金可用余额合并

计算)(不含融资融

券客户信用证券账

户内的证券市值和

信用资金账户内的

资金)

四、期权基础知识水平

W25

分选计

算得分

取相应权限所适用栏目

I

低于交易所设定的

一级投资

相关分数线

者适用指

不低于交易所设定

的相关分数线

0

25

低于交易所设定的

二级投资

相关分数线

期权知识测试成绩 限选一栏

者适用指

不低于交易所设定

的相关分数线

O

25

低于交易所设定的

相关分数线

三级投资

者适用指

不低于交易所设定

的相关分数线

O

25

总得分

本人承诺

1

、本人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承担因材料不实导致的切后

果。

2

、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信用记录。

3

、本人不存在证券、期货市场禁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禁止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4

、本人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宜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投资者(签字): 日期:

开户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评估复核人员(签字):

日期:

营业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月日

评估意见

投资者期权业务适当性综合评估总得分达到分或以上。经综合考虑,授予投资者

90

所申请的期权交易权限,即(此处直接显示投资者所申请的权限级别):级。

提示:评估意见不构成投资建议,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

投资者期权业务适当性综合评分未达到分。经综合考虑,不授予投资者所申请的

90

期权交易权限,即(此处直接显示投资者所申请的权限级别):级。

期货公司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一向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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