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够继承
答:
1. 什么财产能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我们所讲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属于
村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2. 宅基地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
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国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上述规定,
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这个身份如何认定呢?是不是户
口上的住址是村里的住址,就是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而享有的可以用
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
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
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
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
是
不是只有这样一种办法?
),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
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 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 如果宅基地上的
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
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案例:
小王的姥姥生前在农村有一宅基地且有一处房屋,有一女儿户口早已迁出且变为
城镇户口,小王姥姥过世不久,小王想咨询他妈妈是否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
小王的问题主要涉及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造自有房屋而占
(使)用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
数城镇居 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使用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
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宅基地
使用权作为土地 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
小王妈妈的户口迁 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小王姥姥的土地使用
权也因其死亡而消灭,都不能满足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条件。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
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以继承的是原宅基地上的老宅可以依法继承。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11:09: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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