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全责坐牢吗

更新时间:2024-11-06 11:40:39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物理公式)

开车撞死人全责坐牢吗

如果驾车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每年都会有很多交通事故发

生,也有很多人会在交通事故中丧生,虽然谁也不愿意看到,但意外

总是在发生,作为驾驶员也需要对交通事故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解,

么,开车撞死人全责坐牢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开车撞死人全责坐牢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驾驶机动车两造成交通事故致使

他人死亡,并且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将

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会坐牢的。如果交通肇事后,

还存在逃逸情节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将依法

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开车占到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多少钱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

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

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费、丧葬费、死亡

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

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

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

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

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

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

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

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

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

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

内进行确定。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

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

向保险人提交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

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

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

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第十七条规定:在承

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

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

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

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

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

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以上是我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车撞死人全责坐牢吗的内容,

车撞死人,作为肇事者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如果构成交通肇事

罪是会要坐牢的,可能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您还有什么法律

上的问题,请学习专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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