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如何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二:APP如何注册
三:注册后如何完善个人中心
四:如何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提交
五:关于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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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通过手机扫码下方的二维码进行“个人所得税”APP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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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PP如何注册
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
(一) 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
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
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 →
注:用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是最快捷、最轻松、最方便的注册方式(主推)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
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
再进行注册。
三:注册后如何完善个人中心
(一)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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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在注册完毕后,先不要急于填写各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您先进入
个人中心,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如下图)
→
(二)任职受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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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 任职受雇单位的信息属于
实际个税申报单位的信息;
(2) 一般目前仍在职期间且每
月正常缴纳个税的情况下,“任职
受雇信息”APP系统上会自动进行
体现;
(3) 若是任职受雇信息中体现
2个或2个以上单位信息时,请与
您目前受雇单位的人事部或您的员工服务专员联系咨询,同时也请您确认
当前[个税申报单位名称]及[申报单位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保信用代码)];
(4) 若“任职受雇信息”上未体现数据(如下图),可以通过点击【添
加】按扭对受雇单位进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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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成员信息
(四)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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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及提交
当个人信息全部填写完善后点击【首页】,
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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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子女教育
另外注意: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学校录取通知书、留
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子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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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
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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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
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
“选择申报方式”有两种申报方式:
1、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也就是可
以通过任职受雇单位预扣预缴申报时
进行扣除;
2、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也就可
以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内向税
务机办理汇缴清算申报时通过{综合所
得年度自行申报}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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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继续教育
填报步骤:
1. 点击【首页】-【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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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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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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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病医疗
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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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
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
点击【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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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住房贷款利息
填报步骤: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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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
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
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
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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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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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住房租金
填报步骤:
1.点击【首页】-【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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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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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
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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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赡养老人
填报步骤:
1. 点击【首页】-【赡养老人】,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
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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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3.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
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
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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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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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问答精选
子女教育Q&A
Q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A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
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Q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A2:
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Q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A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
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Q4: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A4: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Q5:在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A5: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Q6: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6: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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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Q&A
Q1: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A1: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
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
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Q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A2: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
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Q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A3: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
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
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
贷款的利息扣除。
Q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A4: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
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
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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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
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Q5: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A5: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Q6: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A6: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
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
款利息支出。
Q7: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A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
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资料。
Q8: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A8: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
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
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Q9: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
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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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
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
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
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Q&A
Q1: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A1: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Q2: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A2: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Q3: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
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A3: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继续教育Q&A
Q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A1: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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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
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A2: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
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Q3: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A3: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大病医疗Q&A
Q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A1: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Q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A2: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Q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A3: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
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
扣除额。
Q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前扣除?
A4: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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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Q&A
Q1: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A1: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
市。
Q2: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
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A2: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
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
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
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Q3:子女教育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A3: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
年不中断享受。
Q4: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
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A4: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Q5: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
加扣除?
A5: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
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Q6:什么是扣除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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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
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
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19年度的专项附
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19年。
Q7: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报专
项附加扣除?
A7: 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
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
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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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8:35: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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