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的⼀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或利害关系⼈申请,由国家专职部
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如何进⾏不动产登记?
1、为什么要进⾏不动产登记?
解决分散登记问题保障交易安全
长期以来,产权登记在我国常被看作⾏政机关所享有的⾏政管理职权,⽽忽视了其物权公⽰的属性,这就造成了
登记机构设置与⾏政机关职能合⼀。
多个⾏政机关负责对不同的不动产加以管理,由此形成了分散登记的现象,如⼟地由⼟地管理部门管理,建设⽤
地使⽤权登记也在⼟地管理部门进⾏;房屋由城建部门管理,产权登记也在该部门进⾏。分散登记不仅影响信息的全⾯
公开,⽽且很容易诱发欺诈⾏为,影响交易安全。
2、进⾏不动产登记对⽼百姓⽣活有什么影响?
(1)保护个⼈产权:房产、⼟地或林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2)办⼿续更便捷:转卖房屋时不⽤⼟地、房屋多个部门来回跑;
(3)交易更安全: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有助于解决⼀房多卖风险;
(4)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农村⼟地作为集体⼟地的⼀部分纳⼊统⼀登记,保障了农户宅基地⽤益物权。
3、不进⾏不动产登记有什么后果?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对不动产权利进⾏强制登记。但如果权利⼈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
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权属纠纷。作为不动产统⼀登记的核⼼内容,簿证统⼀后,物权变动情况才能统⼀规范反
映,物权才能得到统⼀的严格保护。簿证不统⼀,就可能出现⼀房、⼀地多卖,产⽣交易风险。因此,从保护权利⼈
物权的⾓度,《民法典》规定了依申请登记。
不动产权利⼈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受到影响。此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
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4、不动产登记登记些什么?
(1)集体⼟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树⽊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地使⽤权;
(6)宅基地使⽤权;
(7)海域使⽤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5、我们要去哪⼉进⾏不动产登记?
国务院国⼟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作
县级⾏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作,并接受上级⼈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跨县级⾏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6、怎样进⾏不动产登记?
(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3)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
(4)完成登记:30个⼯作⽇内办结不动产登记⼿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
集体⼟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树⽊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地
使⽤权;宅基地使⽤权;海域使⽤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7、不动产登记后谁可以查询?
只有权利⼈、利害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可见,法律将⾃然⼈的查询主体
限定为权利⼈和利害关系⼈。
权利⼈指的是不动产权的所有⼈,如房⼦是⾃⼰的,就可以申请查询⾃⼰名下的房产情况。若房⼦抵押给银⾏,
那么银⾏作为抵押权⼈,凭借抵押登记也有权查询登记资料。
利害关系⼈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如夫妻等。在⼀些债务纠纷中,债权⼈也可以凭借⼈民法院的
补充证据材料通知书,⾃⾏或委托律师事务所查询债务⼈名下的已确权房产情况。
8、不动产登记信息被泄漏了怎么办?
房产信息,既是个⼈的财产信息,⼜是个⼈的重要隐私,特别是其涉及个⼈的家庭住址,是个⼈的核⼼隐私,不
得泄露或者⽤于不正当的⽬的。
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或者登记信息,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
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8:13:0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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