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1、十级残疾赔偿金等于城镇标准:7.3万元;农村标准:1.87万元;2、被扶养人生活费;3、
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医疗费加医药费加住院费加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
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
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
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
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4:24: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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