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行业常见税务风险梳理总结
伴随2018年影视行业税务风险的爆发,税务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
列举措加强税务监管,例如终止影视工作室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并改为
查账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有
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影视行业从2018年10
月至2019年7月底按四个步骤规范税收秩序。
根据《通知》的规定,影视行业税收自查、督促、检查与完善四
大步骤具体如下:
目前,影视行业正处于税务情况重点检查阶段。相对其他行业,
影视行业具有业务环节繁复、合同数量与类型多,资金进出量大、发
票流动错位等特点,其涉税风险集中于以下类型:
一、刑事责任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称“《刑法》”)“第二编 分则/第
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列举了
涉税刑事罪名,其中影视行业常见的刑事责任风险集中于以下三个罪
名:
(一)逃税罪(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
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
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
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
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
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
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
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立案追诉标准(二)》”)之规定,纳
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
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
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
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无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
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
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
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
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
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三)虚开发票罪(最高七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规定,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
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行政责任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所
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
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
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凡参加演出(包括舞台演出、录
音、录像、拍摄影视等,下同)而取得报酬的演职员,是个人所得税
的纳税义务人;所取得的所得,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项目。”第三
条规定:“向演职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支付演职员报酬的同时,按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及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规定扣缴或预扣个人所得
税。”
上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
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否则将面临相应的行政责任。笔者将
几种常见的涉税行政责任梳理如下:
(一)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追缴税款、滞纳金、0.5至5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征管
法》”)之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追
缴税款、滞纳金、0.5至5倍
根据《税收征管法》之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
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
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
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
上五倍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三)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0.5至3倍罚
款
根据《税收征管法》之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
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被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追
缴税款、0.5至5倍
根据《税收征管法》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
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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