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更新时间:2024-11-03 05:24:1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4日发(作者:计算机课)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Full text of social security one-time supplementary payment po

licy in 2021

1 6

2021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政策全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

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

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

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补缴范围:

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

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

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

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

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

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2 6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

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

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

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

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

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于用人单位

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

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

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

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在20xx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

以按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

刑期间,不允许补缴。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

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xx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

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

1995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xx1月起补缴),有视同

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

3 6

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

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

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

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

资金到账后的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济南政府下发通知,出台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称,

符合条件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在一次性补缴

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范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称,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凡在20xx年底前具有济南

市城镇户籍,且199611日前曾与济南市城镇集体企业

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符合鲁政办发〔2011

64号文件实施范围中第二、三项规定的人员,经本人申请,

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范围。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

4 6

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

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

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

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此外,一次性缴费的人员还需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

二是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

20xx7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

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

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7;属于合同制职

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11;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

缴起始时间为198812月。例如:张三,195310月出生,

他从19741--198212月期间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临

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

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5 6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

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李四(女),195010月出生(20xx10月达到

退休年龄),其从198612月—20xx12月在市直某企业

单位做合同工,198612月—199212月已参保缴费,

1993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

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1月—20xx10月期间的养老

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

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

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

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

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月。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6 6


本文发布于:2023-05-24 00:56: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lv/fa/83/10309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