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骑缝章盖什么章
1、 每本合同请单独加盖骑缝章,三本合同请一起再
次加盖骑缝章!
骑缝章如下所示
2、 涂改处请加盖公章
3、 请每份合同乙方处,加盖公章!
4、 如有附件类目清单,请在13条另有约定处填写商品类目详见
附件,并加盖公章!如下所示
类目清单亦要底部盖章,如下所示
类目清单两页以上请务必加盖类目清单的骑缝章!
篇一: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
购房合同属于很专业的东西,开发商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律师起早
和审查的。下面,我们就为作为普通百姓的购房者提出一些购房合同
的注意事项,让您更好的懂得如何签订完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变更信息专递送达
要求开发商变更任何信息,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者,即以邮
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既可保证变更的信息通知到购房者,也便于保
留相关证据。
2、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办不下贷款解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如果办不下来贷款,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
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购房者资金被套或受损。
3、购房合同注意事项:产权证办理日期具体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下来的日期,一定要具体到年月日。
同时还要约定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违约责任。
4、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停车费区分管理费
若是购买了带产权的车位,那么在交纳费用时,只需交纳相当于
物业管理费性质的管理费用,这一点要在合同中明确。
5、购房合同注意事项: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前定
对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解决方案要明确约定。还可以约定房屋及附
属设备的保质期。
6、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附张公摊平面图
一般情况下,塔楼的公摊率为18%至26%,板楼的公摊率为14%至
16%。交房时面积误差在±3%以上可以退房。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让开发商将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分别
明确地写出来,并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附一张整栋楼或项目的公摊
平面图。同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公摊
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
7、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原件在公司是借口
售楼方常常会以一句“原件在公司”为由,婉拒购房者要求查看
五证原件的要求。其实通过复印件上的证号,可以上网查出其真伪。
另外,可在购房合同中加上“出售人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因
真实性导致退房,出售人双倍返还已付房款”即可。
8、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房屋位置图不能少
在合同中,要将楼号标示清楚,而且要将整栋楼的楼图及购房者
所购套房在楼中的位置标明,将这些图附在合同后面,并要求开发商
盖章。
9、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正式合同须卖方先签字
坚持卖方先签字,买方后签字,且不要在合同中留有空白(即空白
处用横线划去)。合同上由双方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
签字。
10、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约定转民用电日期
交房时,水、电、气等都应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但交房时所用的
电往往是临时用电,应在合同中约定临时用电转为民用电的日期。
11、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精装修杜绝“高档”
对于精装修的楼盘,一定要在合同中对装修所用的材料、品牌、
标准、施工工艺、颜、价位等写清楚,不能用“豪华”、“进口”、
“高档”等这样含混的字眼。
12、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小心不可抗力的说法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在此,应特别注意“不
可抗力”是如何约定的。
若出现“非出卖人的原因,有关部门延迟发出有关批准文件的;
施工中遇到异常恶劣天气、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等免责条
款,购房人不应接受。
以上就是对“购房合约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购房者应当如何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作的解答。总之,购房合同事关重大,购房
者必须慎重对待。其实,开发商的购房合同都是经过律师严格审查和
起草的,对法律知识懂的不多的普通老百姓很难看出来其中的“陷阱”。
为了能够签订一份完美的购房合同,购房者应当联系律师,让他们帮
您出谋划策,这样才能避免被开发商给“骗”了。篇二:怎样签订正
式的购房合同
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开发商签合同。大家都知道,
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是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稍不注意就
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
房者一定要经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
公平的购房合同。我们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全部条款逐一解读,希望
亿房网友能够详细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消费起到一定的提醒和
解释作用。
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
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
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
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
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
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
主体(《衡水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
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
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
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
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
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
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购买人首先应明
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
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
定房型(几室几厅)。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
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
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
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
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
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
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
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
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
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
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
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
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
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
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00%
关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但是在这里还需要进一步予以详解:
我国最高 __《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__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和 __《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
不符的处理都有明确条款: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内建
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
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
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的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大的,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约定价格补足,
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此部分所有权归购
房者;房屋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小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卖方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
的房价款由卖方双倍返还购房者。
此外,购房者还须重视的就是我们所购买的房子是按建筑面积计
算房款,这就有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之分(套内建筑
面积是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是共有产权)。如果购房者所签
订的合同是按建筑面积计算房款,因为核对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非常困
难,不良开发商就有可能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来获得高额利润,
也由此损害购房者的权益。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公用建筑面积
的平方米数或计算比例。当然,这一条款成立的前提是符合 __《商
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11)、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 __《房
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衡水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
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
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
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
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今的很多开发
商都在这方面大玩文字游戏。比如他们会填写“入住时具备通水(电、
气)条件”。看上去这句话没什么问题,但是细细品味就会发现其中
大有文章可做:“入住时具备通水(电、气)条件”中的水电是临时的,
还是正式的?入住时具备开通条件并不代表一定就能开通。因此,在
这些条款中,需要明确注明具体的开通时间。虽然煤气的开通受入住
率的限制,暖气的开通也受季节限制,但合同中都应对此有尽量明确
的约定。
(12)、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
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
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
以达到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
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
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衡水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
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合同的
违约金尽量高些。
(13)、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
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
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
《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
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
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
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
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因是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不
应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买受人要力争。
(1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
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
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
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
修标准。建议在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
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开发商常约定1%)同时,
购房者还应知道,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
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同时,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
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房地产初始登记。据相关政策如没有备案和不予
备案的,一般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未经项目预登记的;
2)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有转让行为的(已办理项目转让变更手续的
除外);3)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已抵押,抵押登记部门未出具解除抵押关
系证明的,抵押权人未出具同意出售、再抵押(按揭)的书面证明的;
4)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上规定的预(销)售时限及预
(销)售范围的商品房;
5)其它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
(18)、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此三条和该合同第十
三条一样为政府格式化条款,在此就没有必要注解。
(19)、合同第十九条——单方解除合同
建议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双方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约定,
其违约金的比率应保持一致,保持权益的对等。_合同骑缝章盖什么
章。
(20)、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千般会选择仲裁,一则是仲裁具有高效的特点,
一裁终局符合市场经济迅
速解决纠纷的要求,开发商不必花费太多精力;二则开发商实力相
对较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谋划策,赢得仲裁。对于购房者而
言,最好选择诉讼,一则诉讼费用相对低廉,相对于开发商,处于弱
势的购房者诉讼时间可以不计,但诉讼成本则会考虑;二则诉讼具有
可救济性,如果仲裁裁决实体错误,也只能一声叹息、后悔,而若诉
讼裁决实体错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再审改判为其讨回
公道。
因此,我们建议购房者在争议的解决方式上,尽量不要约定仲裁
条款,目前我市包括我国的仲裁程序还不完善,救济途径不太畅通。
(21)、合同第二十一条——附件中的约定_合同骑缝章盖什么章。
1、在买卖合同附件一商品房平面图:应要求开发商包括方位图及
分门分层平面图等,而且还要用红笔将所购房屋圈红,并注明房间面
积,加盖骑缝章或签字。此外,还应附上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
的原设计及规划图纸,而不应将此项空下,空下就是以实际环境为准。
2、在买卖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当
前,在所有的购房纠纷中,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这主要
是因为部分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故意大做文章,从而使购房者的权益
受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与
开发商约定清楚,确定公摊面积的数字,此外,还要约定公摊面积包
括哪一部分及其位置。
3、在买卖合同附件三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说明:此为开发商的格
式话、公文话语言,一眼带过既可。篇三:如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
1.正式合同文本的签订
买房过程中最棘手的事情之一就是和房地产开发商签合同。大家
都知道,开发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非常了解,都曾精心研究过,
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高手”,而购房者对此却比较生疏,
稍不注意就会陷入开发商布下的文字陷阱里。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
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经过严谨缜密的思维和谈判,尽可能地与开发
商签订一份公平的购房合同。我们在此将罗列出其中的重要条款,希
望大家能够详细阅读、体会,相信会对购房者起到一定的提醒和解释
作用。
(1)认准签约主体
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
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
开发商都会委托中介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
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
应认准签约主体(《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
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
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此外,还需要验证合同
中的建设项目依据和商品房销售依据是否与原件相同。
(2)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
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
念比较模糊,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在自己全部理
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3)不要漏项
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标注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坐落位
置、设计用途、建筑结构、面积等和土地情况及年限都应当逐项填写,
以免出现漏项,因为这些条款关系到所购房屋的合法性。
在现实中,很多购房者对此并不重视,以为房子在那摆着不会出
错,当发现对方没有销售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时,就很难证明对方
欺诈,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将这些内容明确地写进去。
(4)寻谈判的机会
保 证 金 质 押 总 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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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05-23 23:06:4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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