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最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8号),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
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
定。
公告分两个层面明确了全国范围内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一是明确
试点前的特殊处理办法,二是明确试点之后应按正常程序办理认定。
文件规定,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
(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
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
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
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
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同时,文件还规定,试点实施后,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
局令第22号及其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文件还指出,按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
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
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
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
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上述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一、最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
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来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2010年3月20
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
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凡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必须主动提出申请,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3.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
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
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
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值税条例》第4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
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
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
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印为红,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北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
四、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
1.一般纳税人可以可开专用发票(即可抵扣发票),增值税发票
(17%);
2.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
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
3.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的实力,能与更大的公司合作,通常
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容易做大;
4.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
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五、如何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
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
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领取、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
逐项如实填写或粘贴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或
业主签字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书面申请提交受理
国家税务机关。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1)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关报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
2)税务机关自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
批,向纳税人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在税务登记证副本
左上角加盖”暂定一般纳税人”章。
3)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时必须指派
至少两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据实写出调查报告,
税政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后应派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
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
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
机关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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