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流失诉讼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24-11-06 19:32:3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3260)

流失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切实把好立案

国有资产流失诉讼问题研究

刘德明

(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望奎152102)

关,国有资产诉讼的审理方式应实行合

议制。在诉讼时效上,应借鉴我国现行法

律的有关规定。对国有资产公益诉讼的

诉讼时效可规定为一般时效和特殊时

效,以保证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行为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关键词】国有资产;流失诉讼;研究

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

体.是社会主义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

质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

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极为重要元素,直接

关系到国家和人民众切身利益,它的 根本区别。在国有资产诉讼活动中,审判

流失早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国有资产属全民所有,理应受到法

律保护。但现实情况却是法律的瑕疵和

诉讼制度的缺限.使国有资产难以得到

有效保护.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且有愈

演愈烈之势,致使国家的经济利益蒙受 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告和被告。被告

重大损失。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必须 可以是违反国家法律、侵犯国家经济利

建立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的国有资产流失的诉讼制度。

国有资产流失的诉讼

就诉讼保护而言,企业自身或者国

有资产的管理者自身提起诉讼是防止国 远利益构成威胁或造成损害的组织或个

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方式.但国有资产的

监管者,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参与诉讼是

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课题,也是本文研 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

究的重点。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国有资产流失的起

诉条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主体

必须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占用者、出资 扩大提起诉讼的主体范围。对侵犯

者或管理者:违法主体必须对违法为的

发生具有主观故意或过失,即具有过错;

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

为;必须有国有资产流失的结果发生,

是如果不加制止必然产生国有资产流失 参加,没有特定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的后果;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院的审判职能就不能启动。另外,侵犯国

2.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种类。纵观

国有流失的案件分为四类:一类是渎职

失职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私分、贪污、挪

用等刑事案件。一类是造成种种原因国

有资产流失的民事案,还有一类是引发

国有资产流失的行政案.最后一类是执

行、追缴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执

法案。

3.诉讼的主体。国有资产流失诉讼

的主管机关是人民法院 国有资产流失

58活力2010・

诉讼的基本特点在于,由国家审判机关

依法处理这类违法行为,它本质上是~

种司法行为,这同目前我国处理大量经

济违法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专属职能有

机关居于主导地位,它是案件的受理者、

裁判者和指挥者。就是人民法院对于被

诉的违法行为是否属实进行审查。经过

审理,人民法院对于查证属实的违法行 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审判组织。为

为依法作出判决。

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任何组织和个

人。导致国损害国有资产利益中的其他

主体包括除原告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

人 包括一切对社会经济整体、全面、

人。

原告也可以是任何组织和个人,任

权.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国家的

名义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国有

资产诉讼程序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及社 别是当国有企业放弃行使保护国有企业

会经济秩序。

国有资产的行为。谁有权起诉.这是国有

资产司法保护必须解决的问题。因为,

院作为审判机关,不是法律的监督检查

机关,没有相应的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有资产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经

济利益,因而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对这

类案件具有诉讼权的主体.才能解决国

有资产的司法保护问题。笔者认为:起诉

侵犯国有资产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国有

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国有

资产占有单位及负责人,也可以是检察

机关,还可以是任何公民和一切组织。

(二)审理

严格立案审查程序。对于国有资产

在审查标准上。法院应坚持合法性

审查和实质性审查的基本原则。人民法

院认为被诉行为违法的。可以判决撤销

或部分撤销;认为被诉行为合法的,判决

予以维持。维护法治的尊严和统一。

法院应查明违法者对国有资产造成

的损失,判令违法者赔偿。应明确损失的

范围,既包括直接损失,又包括间接损

失、可得利益、机会损失以及恢复环境的

费用

保障司法独立和公正,方便人民法院行

使审判权.有必要规定国有资产公益诉

讼一审案件由国有资产所在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此外。还应建立此类案件的优先审

理制度。

二、检察机关参与国有资产案的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作为国家的公益代表,为维护国有企业

的资产与侵害国有企业利益的人发生的

纠纷。查处、打击经营管理者侵害国有企

业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办法之一;特

利益的权利、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

国有企业利益时,缺乏对损害国有企业

利益的交易相对人或第三人行使债权或

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机制。为了解决这

问题。我国的检察机关进行了有益的

尝试.由检察机关直接支持督促起向法

院提起民事诉讼。从保护国有资产的实

际需要来看,是很有意义的。

参与诉讼的方式: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依法公诉时,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77条“如果是国家财

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提

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之规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过判

决将犯罪分子侵吞、侵占、挥霍、非法所

得的国有资产依法追回收归国有,最大

附度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提出民事刑政诉讼抗诉。(下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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