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质量“三包”规定
一、保质期限
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3个月;
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2个月;
以出售皮鞋的发票日期起计算。
二、“三包”内容
1.包退:
a)凡在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
b)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而因故无法调换者。
c)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售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d)凡未经穿过新鞋不成双、鞋子大小或鞋内出现钉头之一者。
2.包换:
a)凡在第一周内胶粘皮鞋发生开胶(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深度0.5cm以
上者)、皮鞋面子严重掉浆、泛硝、夹里严重脱之一者;
b)凡属“包修”的质量问题,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得消费
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予以修复。
3.包修:
a)包修内容:
(1)断底;(2)断跟;(3)断面;(4)断帮脚;(5)帮底断线;(6)钉脚不平;(7)
小跟面脱落;(8)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出长度2cm、深度0.5cm以下者;(9)第一周外
胶粘皮鞋发生开胶。
b)凡在第一个月出现“包修”范围所列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之一者除修复外并
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5%—20%。
三、“三包”实施
1.凡明示等外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如:雨天穿着、水洗、碰酸、碱、
油、触硬物等)人为致损者均不属“三包”范围。
2.职业皮鞋的三包规定由企业自行规定。
3.“三包”凭证为购货凭证和发票,“三包”实施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和上级有关
规定,由经销者负责对消费者实行“三包”;确属生产者或供货者的责任,由经销者向生产
者或供货者追偿。
4.各生产企业应在包装盒盒盖背面统一印制皮鞋穿着保养知识、消费者指南,并明示
特殊皮品种的穿着要求。
1、保修:凡在三个月内出现断底、开胶、断面、断帮脚、钉脚不平、小跟面脱落及其他质
量原因的,予以包修。
2、包换:凡在一个月之内出现断底、断面、断帮脚问题之一者,可予以调换;凡属“包修”
的质量问题(除小跟面脱落),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予以调换,或者征求消费者同
意予以一次性补偿并修复。
3、包退:凡未经穿过,自购买之日起一周之内,发现新鞋不成对、大小码不一或鞋内出现
钉头之一者;凡包换后在一个月内再次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均
予以退货。
注:凡属等外品、处理特价品或因消费者穿着不当引起损坏的;凡自行改变鞋子整体结构的;
以及无“三包”凭证者,均不属于“三外”范围。“三包”凭证包括合格证、质量三包卡或
销售票据,“三包”期限以出售当日计起。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9:22: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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