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施工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5月1日起执行)

更新时间:2024-11-05 11:36:2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新东方魏公村校区)

2020 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保障农民工合

法权益,维持协作队劳务人员的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同时规范劳

务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

神,结合项目经理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编制依据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北京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建法 2020 2

3.关于加强根治欠薪重点工作调度的通知);

国治欠办函 202 035

4.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5.北京地铁*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同段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地铁*号线**标项目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小组,设组长 1 人,副组长 4

人,组员*人,在国家及属地各层级的治欠小组、建设单位、公司劳务中心

的整体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工会主席)、生产经理、项目总经、项目财务总监

组员:工经部、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劳务

管理专员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

1.项目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包括工经、工程、安质、

财务、办公室等部门和劳务管理专员及其他人员实施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

管理工作;

3.审核、签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二、项目书记(工会主席)

1.负责定期对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分包队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进行普

法教育;

2.牵头负责接访农民工投诉,协调劳务纠纷。

三、项目生产经理

1.是项目部“保障农民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负责落实保障农民工资支付日常及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协调组织小

组成员关于保障工作的落实;

3.负责落实项目部实名制工资管理软件、硬件设施的设置、验收及使用,

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基础资料的准确性。

四、项目总经济师

1.负责组织分包合同签订,组织对分包方月度验工审核;

2.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投入费用,保证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投入;

3.组织分包进退场管理手续的办理,做好分包企业不良行为的预防工作。

五、劳务管理专员

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农民工工资支付基础资料的具体收

集人。

2.对劳务人员每日上岗考勤监督、记录、核对,督促分包企业及时核算

劳务人员每月工资并造册报审;

3.严格监督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针对农民工签字确认和按手印的流

程要全程监督,留存影响资料,核查无误。

4.要配合财务部做好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的全程监控;

5.督促劳务队伍负责人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对其进行审查;

6.及时统计、上报、保存涉及实名制及工资台账管理的数据和资料,按

要求对项目劳务人员实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六、财务部

1.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主体部门;

2.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妥善保存有关资料备查;

4.审核劳务队伍工资发放表,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按公司及业主

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5.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程款支付额确认及发票收存;

6.参与分包企业考核评价。

七、工经部

1.负责分包合同的具体签订,合同条款内要明确计量周期,且应包含

实名制管理内容和不得因劳资纠纷问题聚众闹事事项;

2.负责分包企业月度、季度及年度考核评价工作;

3.负责分包验工月结月清工作。

八、工程部

1.组织劳务分包企业月度现场考核、技术考核;

2.参与劳务分包企业月度安全考核、质量考核;

3.劳务人员每日上岗考勤监督、记录、核对管理,劳动力与进度的偏差

分析。

九、安质部

1.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体检;

2.负责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办理实名制登记备案;

3.负责劳务人员进场实名登记、退场手续办理;

4.组织劳务分包企业安全考核、质量考核;

5.组织入场安全教育及考核,过程继续教育考核。

十、办公室

1.参与分包企业考核评价;

2.配合进行劳务人员培训。

十一、工区

1.负责现场劳务分包实名制考勤的日常管理;

2.负责现场劳务分包月度考勤表核实、确认;

3.负责进行日常教育、交底。

第三章 工资支付原则、程序及方法

第六条 发放原则

1.项目部通过建委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及公司的广联达实名制管理系统

(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

制管理;

2.分包单位(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面约定

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未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4.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

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5.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项目项

目农民工工资。

6.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第七条 发放程序及方法

1、劳动合同必须在人员进场后 3 天之内签订完毕,签订后 3 个工作日

之内报项目安质部备案留存,由劳务管理专员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同时进行实

名制系统的录入。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劳务(专业)分包所雇佣的农民工人员变动,分

包及时向经理部劳务管理人员提供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修改后的人员花

名册,劳务管理专员应根据人员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劳务人员动态考核表及时

掌握现场劳务人员的动态情况,每月统计时直接从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直接导

出劳务工人考勤表,经各方签认后可直接作为编制工资支付表的依据。

3.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

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收方等情况一并上交工经部,每月上报时间为 15 日。

4.编制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时间、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项目和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对方签认等)

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公示表见附表。

5.由劳务管理专员牵头,财务部、工经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上报的考勤、

花名册及人员进行核准、落实,各工区主任为具体现场责任人。

6.每月 25 -30 日项目财务部根据经各方审核后、签认后的的工资支付

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

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7.工资发放完以后,分包单位及项目财务部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 3 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

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 时间, 应发

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 银行代发工资

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

第八条 保障措施

1.项目开工前,按照**规定存储工程款的*%做为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

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2.每月签字后的工资单,在项目部及劳务队伍驻地进行公示。项目部工

经部及财务部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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