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民举报5次交通违法可获1次免记分奖励
本报⼴州1⽉25⽇电 (记者李刚)23⽇,⼴州交警出台新规定:对不守规矩的违法⾏为,⼀年内成功举报5次,⼴州交
警就给予1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奖励机会。相较于⼈们⼼⽬中⼀板⼀眼的交警只知“抠条⽂、开罚单”,如此“下放”处罚
权让很多市民直呼“放⼤招”。
1⽉25⽇,⼴州市交警部门向记者通报:为进⼀步加强交通整治,保障市民出⾏安全,1⽉23⽇起,⼴州交警进⼀步拓
宽交通违法举报途径,在原来邮箱举报的基础上,新增⼿机客户端举报途径。只要通过⼴州交警或⽀付宝服务窗注
册成为⼴州交警e会员,就可以通过“⼴州出⾏易”APP、“⼴州交警”服务号、“⼴州交警违法举报”⼩程序3个渠道
举报交通违法,⼀年内举报交通违法5宗以上或1宗醉驾、肇事逃逸、严重超员等严重违法⾏为并被采纳的,⼴州交警将
给予举报者⼀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的奖励机会。
⼴州交警解释说,“⼀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的奖励机会”实则是⼀次记3分及3分以下的扣分,⽽且限本⼈本车使⽤。
⽬前,⼴州市交警接受⾏驶中压越单实线、双实线、导流带等禁⽌标线,违反规定占⽤公交车专⽤道⾏驶,机动车闯红
灯,在⾼速公路上倒车等12种交通违法。
“举报换免罚”合法吗?市民举报能否作为处罚依据?这项新规⼀发布,⽴刻引发公众⼴泛关注。
早在2003年7⽉,⼴州警⽅也曾出台随⼿拍交通违法可获取奖励的规定,通告称:“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为能
⼒的⼴州市民,都可在指定路段对来往机动车辆的违章⾏为进⾏拍摄,所拍照⽚经过交警部门确认后,可获每张20元的
奖励。”2004年3⽉,⼴州交警根据众拍摄的交通违章照⽚,认定车主有违章⾏为,对其处以100元。但随后车主
以“⾏政违法⾏为证据须由执法机关获取”为由提起诉讼。
当时,⼴州市公安局认为,该规定旨在⿎励市民检举交通违章⾏为,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中“对违反本条例的⾏为,任何⼈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等内容。对于“义务监督员”拍摄的照⽚能否成为定案的证据,公
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进⾏甄别、核实。在该案中,公安部门是对证⼈提供的照⽚“依法进⾏查证属实后才作为
定案证据的”,因此被处罚车主不该存有异议。7⽉20⽇,⼴州市越秀区⼈民法院作出⼀审宣判,驳回车主诉讼请求。法
院认为,⼴州市公安局“奖励拍摄违章”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属于法院的审查范围。
然⽽,同年12⽉,⼴州市中级⼈民法院终审裁定该车主胜诉,认为调查取证是⾏政执法机关⾏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
能委托公民⾏使。指出市民拍摄的违章照⽚只能作为该车主涉嫌违法的线索,⽽不能直接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政处罚的证据。最终⼴州警⽅叫停了这⼀规定。
事隔多年之后,新规再出,争议再起。⼴州交警回应称:⾸先,对于市民举报,交警部门只将其视作违法线索,⽽⾮处
罚依据。对这些违法线索,交警部门会依照法定程序查实违法事实,查实后才会根据有关规定进⾏处理。
其次,2011年3⽉⼴东省⼈⼤通过了《⼴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其中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
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或者经查实的公民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或者管理⼈依法予
以处罚。对能够确认驾驶⼈的,依法对驾驶⼈予以处罚。条例明确提出了“经查实的公民举报”,解决了法律上的争议。
此外,此次出台规定重在请⼴⼤市民互相监督,养成⽂明、守法的出⾏习惯。同时,⼴州交警提醒市民在举报过程中要
注意⾃⾝安全,严禁采⽤危险⽅法收集交通违法⾏为证据。举报过程本⾝违法的,⼀经查实,将予以追究。严禁诬告和
提供伪证材料,严禁举报⼈利⽤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为⼈,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处理。
■碰撞
维护秩序不能单靠交警
每个⼈都希望有良好的社会秩序,但有的⼈对监督的眼睛⽼盯着⾃⼰很不认可。在驾车出⾏时,有些⼈存在侥幸⼼理,
有交警、有监督时才规规矩矩。维护交通秩序不能单靠交警,让众参与其中,才会对司机形成更有效的约束。
⼴东法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旭 阳
利益驱动导致新规变味
发动众举报交通违法本⾝没有问题,但举报换免罚就可能让新规变味。⼴州2003年出台随⼿拍交通违法新举措后,有
发动众举报交通违法本⾝没有问题,但举报换免罚就可能让新规变味。⼴州2003年出台随⼿拍交通违法新举措后,有
个别市民为了获得奖励,故意在路边不能停车处向的⼠司机招⼿,的⼠⼀靠边,躲在暗处的同伙就按下快门。举报换免
罚会不会让这种现象重演,我表⽰怀疑。
⼴州市某服装批发市场业主 刘明超
“免扣分”于法⽆据
众举报最多可以作为查案线索,不能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另外给举报者“免扣分”奖励似有不妥。交警可根据具体的违
法情节、认错态度、有⽆⽴功等情况对交通违法者从轻、减轻处罚,但免除处罚不宜滥⽤。
珠江新城⾦融公司法务部职员 张 佳
举报违法就该奖励
贪污犯⾃⾸或举报都可以⽴功受奖,市民举报交通违法为何不可?对众举报交通违法,我认为给予⼀定的奖励是⾮常
有必要的。
⼴州祈福新村业主 郭 超
■链接
南昌奖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
5天获线索5000多条
本报南昌1⽉25⽇电 (记者魏本貌)近⽇江西南昌市交警推出“市民有奖拍摄举报专栏”,⿎励市民通过或者
⽹站举报交通违法⾏为。1⽉20⽇起,市民在填写真实⾝份信息后,可举报交通违法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及
违法类型等,并可上传图⽚、压缩⽂件、⽂档等附件。
举报违法类型包括机动车驾乘⼈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每起奖励20元),⼀次性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每起奖励50
元),⾮法救护车(每起奖励100元),使⽤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每起奖励200元)等8种。根据要求,驾驶员在⾏
车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或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拍照。拍摄图⽚时,要能清晰地反
映违法车辆号牌、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少拍摄三张图⽚。
据当地媒体披露,活动开展以来,南昌交警共收到市民交通违法随⼿拍5275条。这⼀做法引发诸多争议。有⼈质疑众
拍摄可作为违法线索,但不能作为⾏政处罚的依据,因为调查取证是⾏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可委托其他⾏政机关或
组织⾏使,除⾮有法律明⽂规定。
[责任编辑:陈畅]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16:23: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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