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鉴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05:13:42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无锡学校)

如何进⾏⼯伤鉴定

⼯伤怎么鉴定?换句话说,⼯伤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如果⼯伤职⼯不进⾏⼯伤伤残鉴定的话,就⽆法确定具体

的,那么就不能进⾏相应的了。下⾯,店铺⼩编就来告诉你⼯伤怎么鉴定。

⼀、⼯伤怎么鉴定

1)职⼯发⽣⼯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2)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

的为⼀级,最轻的为⼗级。⽣活⾃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和⽣活部分不能⾃

理。

3)劳动能⼒鉴定由⽤⼈单位、⼯伤职⼯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

和职⼯⼯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应当⾃收到劳动能⼒鉴定申请之⽇起60⽇内作出劳动能⼒鉴定结论,必要时,

作出劳动能⼒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劳动能⼒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

⽇起15⽇内向省、⾃治区、直辖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劳动能⼒鉴定结论作出之⽇起1年后,⼯伤职⼯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

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复查鉴定。

⼆、⼯伤伤残鉴定时间

⼯伤⼀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伤申请劳动能⼒鉴定的,应由⽤⼈单位、⼯伤职⼯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

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内提出申请;

()医疗终结后作出⼯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伤认定后三⼗⽇内提出申请;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后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因⼯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劳动能⼒鉴定结论作出

之⽇起⼀年后,⼯伤职⼯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

⼒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复查鉴定。

被鉴定⼈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应已满最短⼯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应已满最长⼯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申请进⾏,必须要向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书⾯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劳动能⼒鉴定委员会

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对相关⼯伤伤残情况作出专业的鉴定。如果你在这⽅⾯还有不明⽩的地⽅,可以来电向律师在

线律师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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