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最少几
个月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
列条件: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的犯罪分子。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
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关于缓刑最少几个月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最
低时间。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只有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的罪犯,才是具有适用缓刑的资格,而我国法律中对不同主
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同。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
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
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
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
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
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
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
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
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
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
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
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
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
犯罪的作用。
二、缓刑最少几个月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
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
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缓刑的考验期限可否缩短,或者说缓刑犯可否减刑,以及减
刑的条件是什么,应根据上述《关于办理减刑、假
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一般不适
用减刑,但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并相应缩
短缓刑考验期限。即也可以减刑,但减刑的条件是特定的,即须
有“重大立功表现”。
如果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依法执行原判刑罚
的,而罪犯在宣告缓刑之前又被羁押过的,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
院的批复,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算,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非
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这一点不要同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方式相混淆(《刑法》第44条、第47条)。
上文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其中要是被判的主刑是有期徒
刑的话,那此时缓刑考验期不能低于1年。若被判的主刑是拘役
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是不能低于2个月的。如
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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