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假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11-06 20:34:35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防晒霜用量)

劳动法年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年假是很多员工所关注的重要假期,所以我们应该要了解一些关

于劳动法年假的规定。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年假规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年假的规定 1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

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

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

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已满10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

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

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

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

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

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

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

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年假工资计算方法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

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

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

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

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

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

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

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

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

不再扣回。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条件: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1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

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928日制定公布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

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

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

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

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

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什么是产假延长呢?

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

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

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

延长的相关规定。

但是规定了产妇在休完假期后可以请哺乳假,哺乳假的时间大致

为六个月。每个公司或者单位的产假延长情况要依据公司的情况而定。

产假休多少天

2015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

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国家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

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

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

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

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

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

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

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

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

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

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

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

的解释:

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

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

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产假分类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30/15(晚育)+15/30(难产)+15(多胞

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

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

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

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

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

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

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

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

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

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劳动法年假的规定 2

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

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

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

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1日,放

1)、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劳动节(5

1日、2日、3日放假3)和国庆节(101日、2日、3日,放假3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8日,

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4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

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

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

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

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

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

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

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规定:“在国务院没有

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6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

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19912)规定,各级党

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

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

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

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

精神自行确定。

三、病假

(

[1994]479)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

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

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

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

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

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

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

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

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

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

([1983]侨政会字第007)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

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

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

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

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

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

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

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

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

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

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

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

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

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

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六、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规定,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

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

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

198136号文件和19814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

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

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店铺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

亲,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

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

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七、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

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220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

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

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

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

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

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根据一些省、自

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

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山东省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

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劳动法关于年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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