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起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的方法

更新时间:2024-11-06 18:24:41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中国十大警察学院排名)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指按从199011日以后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或个体

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对应的

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指2022年以前按

2001年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83号)的规定执行;2022年起按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

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12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

×1.3%(即0.013

4.调节金

调节金=70×计算比例

计算比例从2022年起至2022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从

2022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5.月增发养老金

增发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增发比例(如独生子女)0.001×累计缴

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计发月数是以社会平均预期寿命为依据,按退休年龄区别对待,退休年龄越提前计

发月数就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少,可见不鼓励提前退休。国家规定,退休年

龄对应一定的退休金计发月数(发放月数),具体的发放月数如下:

退休年龄(岁)计发月数(月)

50 195

55 170

对在2022年、2022年、2022年、2022年、2022年中(即5年过渡期间)退休

的,按本办法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部分,在原计发

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分别按10%30%50%70%90%的比例加

发。低于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部分予以补齐发给。

社保养老金老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22年成都市平均工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老办法工资

指数)×199512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0.1%

独子)

4.综合补贴养老金

综合补贴养老金=578×2% + 省市补贴61元)×(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

人参加工作之月至退休之月止的年数)

以上办法仅限2022年前的退休人员使用。对2022年至2022年过渡期间的退休

人员在计算新老办法差额时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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