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
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指按从1990年1月1日以后至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或个体
参保人员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对应的
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指2022年以前按
2001年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83号)的规定执行;2022年起按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
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
×1.3%(即0.013)
4.调节金
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计算比例从2022年起至2022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从
2022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
5.月增发养老金
增发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增发比例(如独生子女)0.001×累计缴
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计发月数是以社会平均预期寿命为依据,按退休年龄区别对待,退休年龄越提前计
发月数就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少,可见不鼓励提前退休。国家规定,退休年
龄对应一定的退休金计发月数(发放月数),具体的发放月数如下:
退休年龄(岁)计发月数(月)
50 195
55 170
对在2022年、2022年、2022年、2022年、2022年中(即5年过渡期间)退休
的,按本办法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部分,在原计发
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分别按10%、30%、50%、70%、90%的比例加
发。低于按原计发办法计算的部分予以补齐发给。
社保养老金老的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22年成都市平均工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老办法工资
指数)×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 +0.1%
独子)
4.综合补贴养老金
综合补贴养老金=(578×2% + 省市补贴61元)×(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本
人参加工作之月至退休之月止的年数)
以上办法仅限2022年前的退休人员使用。对2022年至2022年过渡期间的退休
人员在计算新老办法差额时也使用。
本文发布于:2023-05-23 03:39: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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