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更新时间:2024-11-06 15:36:34 阅读: 评论:0


2023年5月23日发(作者:成都来福士)

工伤鉴定有哪些流程

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受到人身伤害,当劳动者特别是农民

工发生工伤后往往无所适从,不知应该怎??都享有哪些权利?而用人单λ往往不给职

工缴纳工伤保险,私下和解,不按工伤待遇给予补偿,更甚者连医药费都不给出,严重侵害

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伤认定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

,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λ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

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λ。

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完毕,经终结或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

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

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

请人可以是用人单λ、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

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

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

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

.

三、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

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是?个职工特别关心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

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

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

辅助器具费等。以上伤残待遇并不是?个工伤职工都全部享有,即使应当享有也不能一

概而论,根据伤残程度不同,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

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

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λ承担。

工伤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解决,

都不应?目去做,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询或聘请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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